年度惊悚体验之我在HK看《小丑》!!
去看了菲尼克斯主演的《小丑》,深受触动。这的确是多年未见的好影片,不过我想说的更多的是它的现实意义,甚于其艺术成就。
《小丑》在此时上演,大概是个巧合,但是托马斯韦恩在电视上痛斥小丑的一番话,估计多多少少都拨动了关注香港时事的观众的心弦。他说的大意是:是怎么样的一个懦夫,才要在实施暴行的时候把自己的真面目遮掩起来?
如果做的事是正当的话,为什么不能用自己的真面目呢?说得真好。不管小丑做出的那件事是不是真的“暴行”,“懦夫”却是很准确的。
因为在现实中,人们在走上街头时用面具、口罩或化装掩饰自己的面目,就是出于恐惧。同样,特景、反恐队要戴上面罩执行任务,也是出于恐惧。
我们害怕,害怕被辨识、被报复、被追踪。如果反恐精英也害怕被有组织的犯罪分子辨识和报复,我们普通人怎会比他们更勇敢呢?更何况,我们面对的是远比任何犯罪集团更为强大的权力,其旗下不仅有导弹精兵,还有无处不在的天网。
于是我们懦弱了,试图在争取权利的时候还能给予自己一点点保护,尽管效果微乎其微。我们被告知,特景行动时不能用真面目示人,平时身份也要保密,那是为了维护正义。其他人上街不露出脸,那一定就是为了行恶。
而小丑告诉观众,其实他根本不关心政治。可是那些掌握权力的人不仅要为人们界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还要界定什么好笑,什么不好笑,这就把这个曾经梦想为世界带来欢乐的人逼上了绝路。
那好吧——他要为这个社会重新界定一切。不止一次有人批评我:你为XX分子辩护,你就不同情YY事件的受害者、遭到袭击的执法人员、被洗劫的商铺吗?我想一劳永逸地回答:我同情。我同情变成小丑的亚瑟,但我也同情被害的韦恩夫妇;我同情狂欢的群氓,但我也同情被砸汽车的主人和眼见自己辛苦经营的事业被烧的小商户。
你会说我的同情廉价,可是我自知我的心会为一切在这个双输困局里彼此仇恨和厮杀的人们流血,这痛苦是真实的。
我敢说菲尼克斯炉火纯青的演技让大部分看完电影的人走出场外的时候,心里充满了悲伤和无助。小丑是坏人,他杀人。片中的老片景兢兢业业,为维护社会秩序鞠躬尽瘁,他确实是好人。可是在这样一个不合理的制度下,好人坏人往往只隔一层纸,而且最后都会在无尽的内卷萧条中作困兽斗,等着下一次公共机构裁员或是关进精神病院。唯有改变整个制度,好人坏人都才会有出路,影片传达的信息应该是清楚不过了。
当然,这一切都只存在于腐朽资本家通过代议制玩弄人民的哥谭市,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不会让富人愈富、穷人越穷的;五千年优秀的中华文化强调尊老爱幼,和谐共处,怎么会出现这种人和人之间漠不关心、相互利用的事情呢?
由此推论,产生过文天祥、项羽等勇士的中国人民(当然包括港澳台)也都是勇敢的,一人做事一人当。那些需要戴面具才敢上街的懦夫,都可以开除国籍让他们去哥谭市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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