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美散文

  文/  凡人

  雨巷诗社本周同题《狗》,昨晚睡觉前,在脑海里,想了一些我与狗的故事,就索性按照时间轴,从早上六点开始到上午十一点结束,写了几个小篇章。

  进平叔叔家的白土狗

  我是喜欢狗的,从小就喜欢的那种,总感觉和狗有一种先天性的亲近感。在我近四十年的人生旅途中,有几条狗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或深或浅的印迹,但是没有一条是我家养的。那是我七、八岁的时候,爸爸和进平叔在山坳采石,以供煤矿巷道做基建。采石是很苦的活计,也带有一定的危险性,因为要用炸药,开始是土制的,后来有了改进,成了雷管引擎,无论哪种,引爆后,你是无法控制落石的方向,我未曾谋面的大舅就死于哑炮。我后来进石凹,那已经是多年后的事,爸爸采石的时候,我是没上过山的,只记得爸爸那会手上茧子很厚,妈妈每天给爸爸煮黑豆水。有一天,下雨歇工,我爸爸带着我去进平叔叔家玩耍,突然从院子里跑出一条小白狗,很可爱,于是我把它抱在怀里,轻抚它,疼它。后来,我也不知道进平叔叔是如何想的,他让人把狗狗阉割了,狗狗从此成了“狗太监”,生性也变得乖张起来,但是多数是对其他牲畜,对人却很好,它是见不得其它狗交配的,一遇到,分外眼红,扑上去就撕咬,专捡要害,后来看了清宫戏中一些太监荒诞的性行为,我对狗狗当时的心情才有了了解,原来,人在某些方面和狗是一样的。奇怪的是,这条狗,对人却很忠诚,护送我们上早自习,到了校门口,跟它说一句,回去吧,它就原路返回,这还不算什么,进平叔以前在伯方煤矿上班的时候,这只狗每天是要护送到矿上的,来回30里,这是我没想到的,后来更没想到的是,它居然敢和狼搏斗厮杀,不止一次。在我小的时候,狼是经常光顾村里的,因为它要吃圈养的猪和羊,狼一进村,狗就要狂吠,但是没有几条狗敢上去扑咬狼,多数是跟在人后面,壮壮声威,毕竟是狗,能做到如此,已属不易。进平叔家的狗,它却是一名勇士,第一次负伤是与群狼撕咬,驱散了狼群,它被咬的多处裂伤,血流不止,白色的毛几乎被染红;第二次,我听进平叔说,它虽然也是与狼群厮杀,但是不是被咬死的,而是坠崖死的,因为进平叔第二天去它们搏杀的“战场”看了后,确信了这一点,一生酷爱吃肉的他,对狗选择了厚葬,立了碑。这名忠诚的护卫和擅战的勇士就这样离开了我,直至多年后,对它仍然是念念不忘。

  女朋友家的军犬德牧

  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年是2003年,我大学毕业,恰遇非典,听说明天要封校,我和她提前回了家,成了“逃兵”,没有感受过在校园被“囚禁”的滋味,也成了人生的一个小小的遗憾。

  我是知道她家有狗的,她属狗,也爱狗,索性我就叫她“狗狗”,由于她说话声音纤细,很多人背地里也叫她“小蜜蜂”。她家在沁水龙港镇,我依稀记得应该是柳庄村,反正离镇里和火车站都不远,她家是小庭院,一共五间,左右格局完全一样,狗窝就在大门和院墙的胡同里,有铁笼子。听她讲起,狗是纯正的军犬,从部队弄回来的,当我进门的时候,狂吠不止,扑的铁笼子响个不停,后来,她妈和狗说了几句,大概就是说,这是你姐的小朋友诸如此类的话,狗被放了出来,直冲我过来,不害怕,那是瞎话,没想到,狗仿佛听懂了她妈妈的话,到我跟前闻了一下,就摇着尾巴走开了,阿姨笑着说了一句:认下了。

  在接下来的日子,在狗身上发生了很多趣事。早上叫床,这是它的拿手好戏,当到了饭点,她妈妈一声令下:黑黑,去叫你姐姐起床,它接下来就会兴奋地冲到家,拍开门,跳上床,拖被子,用舌头舔她的脸,直到她醒来,哈喇子流了她一脸;这只狗很聪明,可能这是军犬的天性,它在院子里是不随地大小便的,总要去院角的厕所,虽然进不了坑,但是这已经很不容易;还有就是,它每天是要吃根火腿肠的,在她家住的那段时间,都是我在喂,其实也就是从盒子里拿出来扔给它就行了,它吃火腿肠很技术,左前蹄一按,尖牙一划,火腿肠就骨碌出来,也就俩口的事;更有趣的是,喂它夹心糖,中间有水的那种,抛给它,它一咬,发现夹心有水,抬脖子的那样子可爱的很;它是只母狗,一直没有生育,在它发情期,很亢奋,家里的很多鞋子被它衔到窝里,撕咬的不像样;她妈妈是一名医生,很爱干净,有一次,下雨后,准备出门,狗的蹄印子盖在她的浅色套装上,她扭过头,不仅没有生气,而是摸了一下狗狗的头,假声训斥道:你看你,把妈妈的衣服弄脏了吧,狗狗一看,愧疚地夹着尾巴,低着头,像做了错事的孩子。这都不算啥,最令我费解的是,狗也很“势力”,当她爸爸回来的时候,一脸的威严,它就乖乖地卧在客厅,闭目养神,或者干脆就睡着了,一下子成了乖孩子,没有了嚣张和狂妄。

  大概住了一个月,我回了家。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没有在一起,狗狗的事情我也就没再过问,都快二十年了,我估计它也应该去了那一边,去那边继续调皮捣蛋。

  狗狗,其实,我还真想你。

  岳父家的比利时牧羊犬

  二零零五年,秋天,我和同村的一个女子结婚了,我们两家相隔不远,也属于邻居,我长她两岁。她初中跟着他父亲去了北赵庄中学就读,我去了北王庄,即使小学同在东德义小学,也不同班。再说那个年代,男女同学之间还有点羞涩,也没有熟识。她后来初中毕业去了长治读了黄河工艺美术学校,我读了高中。再后来我去了长治晋东南师专,她在长治做堆锦工艺,同在一个城市,也未曾谋面。直到有一年的寒假,我透过商店橱窗,看她搀扶着醉酒的表哥回家,我那一刻,怦然心动,于是,托付媒人去商谈。

  我们结婚就在那一年的秋天,农历的十月十一,天气转凉,都穿了保暖衣裤。婚后不久,长治表哥给岳父拉回一条比利时牧羊犬,通体黝黑,油光发亮,没有一点杂毛,遂叫它小黑。当时,我对狗的常识还不甚了解,知悉了它的品种,查阅了一些资料。狗看起来很凶,但是对人却很怵,大声训斥,就尿,后来,从国标姐夫口中才得知,它小的时候被人打怕了,以致留下了很严重的“后遗症”。第二年的农历八月,闺女降生,小黑一直陪伴她成长,成了她的玩伴,小时候,还骑在它身上,在院子里来回溜达,或者,把她的零食用手直接喂食,挠它的眼睛,揪它的毛,大人看了心惊胆战,生怕咬她,而小黑只是一味地顺从她,摇着尾巴,跟她玩耍。

  又过了几年,闺女进城上了学,回老家的次数也少了很多,但是每次只要她一回老家,就直奔狗窝,笼子里的小黑,见了她也很兴奋,来回蹦跶,放出来后,又是摇尾,又是欢跳,“媚态”十足。后来,闺女问起我小黑的年龄,我笑着对她说,你应该叫姐姐的。小黑到岳父家的时候,已有二三岁,当时她还在娘胎。

  闺女上了四年级,小黑也年迈,步履都有点蹒跚,无论人还是狗,都不愿意面对老去和死亡,索性忍痛割爱,送给了岳父开沙场的朋友,后来,我问起几次小黑的近况,岳父也回答不上来。

  就这样,小黑也就渺无音讯,估计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慢慢老去。

  表哥家的萨摩耶和边牧

  表哥是退伍军人,退伍后自主创业,开过迪厅,干过药店,后来经营酒店至今。表哥看起来很温善,不善于言谈,尤其是和陌生人,但是嫂嫂和他截然相反,能说会道,精明的很,很活络,天生是做生意的料。

  当时,老婆在酒店上班,我也经常过去玩耍,嫂嫂爱狗,苦于单元楼里养狗不方便,一直没有抚养。一次偶然的机会,恰遇她的好友建忠家的“羽巴”产仔,嫂嫂就挑了一条最可爱的,虎头虎脑,通体纯白,甚是可爱,也许因为我哥爷孙三代属虎,遂起名“虎虎”。虎虎憨态可掬,娇生惯养,从小吃的上等狗粮,几乎一周洗澡一次,小的时候一次二十元,大了一次四十元,反正比我洗澡要贵。洗澡的时候,我把它放在踏板摩托上上,它乖乖地坐在车上,遇到别的狗狗路过,也很激动,倒是我的训斥还很管用。有一次,走到平安堂药店门口,我试着让它下车,离酒店也就几十米,我看看它是否能够独立回家,没想到,它傻乎乎的上了别人的和我同款式的踏板车,唉,看起来,涂有外表,笨狗一条。接下来,丢了它三次,幸运的是前两次顺利找回,第三次,就没了幸运。

  第一次是在喂狗粮后,它趁客人推门,跑到了人民医院的草坪去玩耍,当服务员不见它的时候,大家赶快去找,已不见踪影。后经过调取监控,发现被人诱拐,仅仅用了一根火腿肠。报案后,迫于压力,那个人也不好意思,把狗交到了南城派出所,回来后,哥哥和嫂嫂训斥了它几句,它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不住地摇着尾巴,咬她的裤腿,讨好不断。又过了几天,它又趁机逃跑离“牢笼”,四处游荡,得知后,我和侄儿分头找寻,一路喊着它的名字,见人就问,就在城南小学附近,门口晒太阳的老大爷,说刚刚从这跑过去,顺着老大爷手指的方向,驱车速奔,也许它听到了我们的叫喊,就在城南小学路的尽头,小广场附近,它看到了我的摩托车,一路狂奔,过来就上了我的踏板车,路人看了纷纷说,这狗训得不错,我只好苦笑不已,个中滋味,唯独我知。又一次,失而复得,于是,严加管教,囚禁了几日。大概又过了半个月左右,它又跟福利公司院里的一群野狗跑了,也就顶多几分钟的时间,我们从监控看到它追着一群野狗,朝着喜洋洋红绿灯的方向跑了,当我们出去找的时候,小野狗们陆续回来了,它不见了踪影,后来,一位过路人说,有个开车的,过来后,开了车门,喊了句:上车,它就上去了。听了路人的描述,我又想起,它小的时候,上别人踏板的那一幕,这也就不足为奇了,从此,虎虎也就再没了消息。

  大约又过了一两年,嫂嫂又从晋城弄了一条边牧,黑白相间,头顶的“通天白”长得也很顺畅,应该品种还不错。嫂嫂可能还是怀念原来的萨摩耶,起名仍然叫“虎虎”,边牧相比萨摩耶,聪明了很多,可能也是因为有了前车之鉴,这一次对它严加管教,它也就没有了更多的放风机会,基本属于圈养,其实,对于狗狗来说,这也是一种残忍,无论人还是动物,都不喜欢失去自由。这次,全酒店的人对虎虎格外用心,不到一年,也成了年,中间的精心喂养和洗澡护理比起萨摩耶来只有过,而无不及。没想到,后来,酒店拆除,因为闺女也要升初中,我哥的酒店开在了九龙,我又去了野川镇政府上班,离家太远,老婆离职另谋职业,虎虎也因为拆迁,送给了别人,侄儿每年寒暑假,都要接虎虎回来,在家住几天,掐指一算,我都有好几年没见虎虎了,不知道,它现在还能否记起我?

  我们一家三口,闺女和她妈都属狗,所以我今生爱狗且不吃狗肉,这是和闺女拉过勾的。闺女今年暑假,一直叫嚷着想养条狗,她喜欢小型犬,泰迪一类,我倒是不反对,主要是单元楼实在不具备养狗条件,也就不了了之,这估计成了闺女心中的一个遗憾。

  就在十几天前,别人送岳父一条金毛犬,虽然品种不太纯,但是骨架和毛色还可以,也比较温顺。十天前,岳父岳母还有小侄儿在城里住了两天,当我和老婆开车送他们回家的时候,钥匙一扭,狗就摇着尾巴跑了过来,蹦蹦跳跳,撒欢儿的一通乱跑。我赶快拿出,从城里带的剩饭剩菜,两天没有喂,肯定饿的厉害,果不其然,它大口吃着,还略呛了一下。

  金毛犬还没有名字,我跟岳父商量,就叫它“小黄”吧,因为在我和老婆结婚前,也就是小黑之前,岳父家曾经有一条狗,就叫“小黄”,那条狗,我没见过,听家人讲起,很听话,具体是因为啥离开的,我没有问,也不想问,因为我想回避死亡的结局,毕竟那是伤悲。

  小黄来到岳父家还不到一个月,和我还不是很熟络,每天岳父牵着它去村里溜达,也算晨练吧,也好,现在环保不让养猪了,就让小黄在家陪他们做个伴吧。

  后记

  从今天早上开始写,陆陆续续写了几个篇章,都是关于狗与我的故事,多数都是回忆,且作纪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