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某开发商违规捆绑销售车位被处罚,承诺退款却未兑现!

  来源:2020-11-05 13:56:12南方都市报讯:近日,家住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时代水岸尚苑小区的业主杨女士向南都“记者帮”求助,称她于2018年购房时捆绑了一个车位,2019年10月收房时,被主管部门确认该车位为违规销售,开发商承诺给业主退款,杨女士便立即申请了,并按开发商要求交回了原始《车位认购书》、收款收据等单据。但截止至今年10月22日,杨女士仍未收到开发商的退款,且多次沟通无果,便与多名业主一起前往位于广州市东风中路的时代中国总部协商处理,希望记者帮予以关注。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时代水岸尚苑小区[涉事小区简介]:项目名称:时代水岸;小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沿江路与伯奇路交叉口;交房时间:2019-10-30;装修状况:带装修;建筑形式:高层,超高层,塔楼;规划面积:176355㎡;建筑面积:885149㎡;容积率:3.75;绿化率:30%;主力户型:一期13栋户型图 93㎡;规划户数:6072户;车位数:二期3280,一期2546个车位;楼盘朝向:东南;物业类型:住宅;楼栋数:27幢;物业费:2.81元/m.月;物业公司:时代地产物业;开发商:佛山市时代鸿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业主:违法销售车位已被罚款,退款承诺迟迟未兑现

  据杨女士介绍,其2018年8月购买了的该项目的一套住宅,并认购了一个价值25万元/个的车位,款项分为三期支付,最后一期为今年4月,目前杨女士已支付12万元。杨女士说,“车位是买房时捆绑销售的。我于2019年10月收楼时,被告知该车位因无《销售许可证》可以退还,我就立即申请了退车位请示。开发商口头承诺3个月内退款,然而至今也没有收到退款,我便开始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2020年6月,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通过12345平台答复杨女士:“我们对建设单位销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车位的违法行为,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退款手续属于建设单位内部流程,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通过司法诉讼(仲裁)途径解决。”

  记者在信用南海官网上查询到,时代水岸尚苑项目的建设单位系佛山市时代鸿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曾被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两次处以行政处罚。2019年3月,因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方能出售车位、车库”等规定,被罚款1.5万元。2020年1月,再次因相同原因被处以警告及罚款3万元。”

  如今令杨女士担心的是证据是否足够:“自己所有的原始单据均已被开发商收回,目前手中仅有《车位认购书》、《收款收据》的照片,当时自己非常相信对方,对于对方口头的承诺,双方也未签署相关退款文件。”杨女士说。

  另一位业主白先生则向记者出示了其2019年12月25日退车位时签署的《退款申请书》与《时代水岸(佛山)退房申请审批表》的照片:“这些资料和认购书、收据等全被开发商收回了,当时上面写的是180个工作日。”白先生说。记者计算,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0月23日,工作日天数为207天,承诺的如期也已逾期。

  白先生提供的退款申请书照片。住建局:已作行政处罚,职能部门无权强制进行干预

  两份退款文件审批表上的退房说明显示:“由于无《预售证》的原因,本人自愿放弃对该房的认购。”退款申请书上关于退款表述为,“若未来发生贵司需向本人退还认筹金/定金/购车位款的情况,则本人申请贵司在收到本人返还的收据/发票(原件)及合同(原件)等资料后18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至指定账户。”

  杨女士称:“开发商承诺退款又不兑现让人心寒,且不作回应的态度让人感觉无奈。自家的小生意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存在一定的困难。如果最终走终诉讼程序,不仅需要较长时间,还会感到经济上的压力。

  经查,佛山市房产信息网,时代水岸尚苑北区小区地下室、南区地下室已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2020年5月15日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具备销售及交付使用条件。

  今年10月23日,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回复杨女士信访称:“对于建设单位在2020年1月2日以前涉及未取得销售证明销售车位的违法行为,已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建设单位表示同意解除认购书并退回相关款项。”

  在此提醒广大购房人:“商品房买卖(含预订、认购等)中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范畴的问题,行政职能部门无依据强制介入干预,如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的,建议双方及时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的,应当尽快通过司法诉讼(仲裁)途径解决。”

  时代中国:已与购房者协商,亦可走法律途径

  10月23日晚,杨女士告诉记者,“业主们的诉求为10月30日前完成退款。对此,时代中国承诺10月26日告知业主们退款的具体时间。10月26日,5名业主分别收到了回复,他们给我承诺一周内退款,承诺白先生两周内退款。有的业主说自己收到的承诺是一个月,有业主说是两个月,承诺的时间均不一致。”

  10月26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时代中国集团总部,一位工作人员回复南都:“业主提出的有关车位销售行为,系业主购买房产后,业主在清晰车位的情况下,自愿与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关于业主提出的退款诉求,我司本着最大的诚意在双方签署的合法有效协议框架下与购房者协商处理;若双方就处理方案尚不能达成一致,则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然而,时代中国并未回应关于南都记者提出的关于退款的具体时间表、涉事车位数量、是否存在捆绑销售、为何提早收走业主单据、是否有业主已获退款等问题。截止至发稿前,只有杨女士向记者反馈已成功收到退款。

  律师:业主手上缺少原件 会对诉讼或仲裁有一定影响

  记者采访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益律师廖建勋,他向南都表示:“业主手上原件被开发商收回后,会对业主提出的诉讼或仲裁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弥补:1、小区所有业主均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提供其他业主的证人证言;2、如果开发商不承认复印件真实的情况下,业主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所以,对于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相关协议,事实是可以查清楚的。

  业主维权,廖律师提两点建议1、业主作为消费者,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消协介入调查进行调解;2、业主可以依据合同上的约定依法提起仲裁或者诉讼。诉讼时间会比较长,仲裁相对会快一些,因为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出结果。

  原标题:《楼盘违法销售车位被罚,同意退款后一年多未实行!业主苦等》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南方都市报;采写:南都记者 黎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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