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好在哪里?
为什么村上春树对它评价那么高?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是什么?
村上春树是日文版 the Great Gatsby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翻译 ,在《挪威的森林》里,渡边君一有空,就会拿这本书,出来翻阅,很多国人知道此书,也从把挪威的森林当做黄书看开始的。 我自己对这本书也是爱不释手,如今來到耶路撒冷,我几本帶在身邊的紙質書里就有 the great Gatsby。对于村上春树和他的《挪威的森林》,绝不是简单地追求女子。我认为,《森林》全书就在写《盖茨比》中的一句话:
“He talked a lot about the past, and I gathered that he wanted to recover something, some idea of himself perhaps, that had gone into loving Daisy. His life had been confused and disordered since then, but if he could once return to a certain starting place and go over it all slowly, he could find out what that thing was....”
给大家一个我的翻译:
他说了许多往事,我估摸着他是想要找回什么东西,大概是那个曾投身于爱Daisy自己,他的生命从此无头无绪,但是若让他回到某个起点,一切从头,慢慢来过,他或许能找到那东西是什么。
村上的主旨可能是许多有理想又文艺的人相当能够有共鸣的(没有黑的意思):想找一样掉在岁月里的东西,但却又不知道是什么。
说完村上,来谈盖茨比。我很爱这本书,也时不时写过一点Commentary评书,不是什么系統的分析,也就是像金圣叹在书里写,此处屌爆了。美国许多高中在三年级的时候,都会阅读此书,这么一本如此之名的书,要谈意义,這個任務实在是太庞大和艰巨了。我不想討論 Daisy黛西到底是不是美國夢這一類的話題,因为很容易陷入一些大而空洞的讨论,但是我想说的也实在又很多,Commentary评书自由度又比较大,我時不時更新,也還有很多細節素材想寫沒有来得及写,诸位真的有兴趣我可以再跟进。有时我还会自己挑一些选段,翻译翻译,并不求忠实与原文, 但也並非想要譁眾取寵,只希望帮助大家,帮助我自己理解,因而融入了许多主观因素。
纵观中文语境下面的《盖茨比》的书评或者影评,我发现所有的角度都是在钻一个很奇怪也是很偏的牛角尖。比如讨论盖茨比和黛西是否是爱情,讨论屌丝是否可以逆袭女神之类的。我觉得这个角度是完全偏了。你可以说,一千个观众一千个哈姆雷特这种话,但如果你一定要说“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只是单纯在描写那夜的月光有多美,地上很白,月亮和地板天生一对,那未免是肤浅而牵强附会的,因为一切感情的源泉,都在低头思故乡的故乡这个眼上。
这样,我不说这本书的语言是否优美,中文翻译我没有仔细读过,粗看感觉一塌糊涂,英文的话也相当主观, 暂且先放一旁。我们来讨论讨论这到底是什么故事?书里的角色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到底谁是主角?
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吗?我认为不是。菲茨杰拉德写的绝非一个屌丝逆袭失败的故事,而是一个时代的情怀。 其实,有趣的是,我反而觉得如今中国的语境下,更能理解这个故事。不如接一接地气。 书中的我,Nick尼克,来自一个二三线城市,家里在当地还算个小富二代,靠着一些曖昧的关系,赚了一点小钱,又靠着一些关系,去了北京一个不错的大学上本科。大学时候有一点文艺细胞和抱负,毕业之后,想要留在北上广,趋之若鹜地去做了金融投行,结果不上不下的。 Tom汤姆则和我是同校。到这里,我来说说这个学校,原文中当然说的是耶魯,可是耶鲁在当时是個什麼樣的学校呢?和现在的国内一流大学很像,国内本科生北大清華或者985,覺得自己很牛逼哄哄,但是如果碰上哈佛,还是照样矮了一截(不要伤自尊,说事实)。这就像当年,耶鲁在美国东海岸很横,地头蛇,但是碰到牛津的毕业生就会矮一截。而汤姆则是通过体育特长生和一点关系进的这个学校。他家里富了已经三四代了,后台也硬,在北上广住着豪宅,但本质上他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窝囊废。 然后是盖茨比,一个四线城市出来,靠天上人间发家一夜暴富,(原文是卖禁酒),像唐骏一样 在哈佛用了一下哈佛的电脑就,号称自己是哈佛毕业的结果好像英文读不来几句(原文当然是牛津)竟然还黑色西装配白袜子。然后他在Tom汤姆的豪宅的隔壁,一个专门给暴发户的小区也买了一套豪宅 。书橱上都是还没拆封的《二十四史》,马桶都是用金子打造。 每到周末请一些某某书记啊,某某部长啊,企业家啊过来一起喝酒唱歌,还时不时请点国外明星来助兴。 最后是Daisy黛西,一个活在“何不食肉糜”的世界观里的三线城市白富美,觉得自己身经百战见的多了。就是这个女人,看似什么都不懂,又好像在装疯卖傻,风情万种, 如果 得到她,你奋斗了一辈子就有了意义,可以和传说中的富二代们喝上一杯咖啡谈笑风生,可以证明你也是天之骄子。 我们当然还可以再编下去,再本土化,但是我想你们知道了。 (当初《盖茨比》刚出版时,销量不好,恐怕和书中根本没有一个讨喜的角色有关。相比之下,Gatsby盖茨比的确是矮子里的高个了。)
我们就是要比谁后台硬,看谁家里有钱,但是真的有钱了就是爷了么?有钱了我们就平起平坐了么?我们发现,有些人千辛万苦,爬一辈子,不要命地爬最后终于从三流爬到了二流, 而且还要被比你早爬到二流的那些人笑土逼。 美国的爵士时代就是这么一个人艰不拆的时代,在中国也是在地平线上看得见的未来。拼了老命地要混高端的圈子,自以为混在食物链的顶端,到头来人家其实根本就不拿你当回事。不仅如此,你就算在做一件极其愚蠢的事情,走一条完全错误的路上,但是碍于面子,注意,就是碍于面子,为了让在你眼前的一切一切,看起来好像没问题,没人会告诉你,别往哪里走,前面有炸弹,而且你被炸弹炸死之后,我们继续夜夜笙歌。越是莺歌燕舞,也越是发现其中的空洞和乏味,然后继续莺歌燕舞。 我们每个人都在坐在通往地狱的专车上,我们就要装疯卖傻,自欺欺人,并告诉自己正在驶向天堂。 这些在原文中,我都可以一一找出段落支持我的观点。
因为整个故事是由我,Nick尼克,所叙述的,这个题材的特殊性,让我们必须正视叙述者,而这也是如今我很少在中文影评书评中看到的,或者没有看到过的切入点:我,Nick尼克才是本书的当仁不让的主角。如他自己所说,“Within and without”,身在其中而置身事外,这个游离的视角,才诠释了菲茨杰拉德想要表达的时代精神,才是我真正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而我们身处在怎样一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每当身边的朋友,纷纷争做公益事业的小标兵的时候,我并不会反对他们,但我总是很诚实的回答,We are not there yet. 我们还没准备好。你问我什么是愤青,是反抗体制?振臂一呼?意见领袖。我认为不是,是勇敢地承认世界确是如此的操蛋,并诚实的对待他,那才是最大的愤世嫉俗。
现在再回想 盖茨比的著名开篇: 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 my father gave me some advice that I've been turning over in my mind ever since.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he told m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
在我年轻而又玻璃心的时候,我父亲给了我一些建议,我自此左思右想。“每当你想对别人说三道四的时候,想想你这么好的条件,别人不一定有。
许多人觉得,喔,那是身为一个父亲谆谆教导,叫人不要对人家指指点点,Don't judge ,不要轻易评判他人。但是,我想请你设想一下一个风里来雨里去多年的富一代老江湖,教导自己儿子,在社交场合要会说话,做人要圆滑。而这,正是全书里Nick尼克自始至终都贯穿的价值观。从头到尾 Nick都在和读者传递着很清晰的价值判断。大学里,他就已经被指责成一个“政客”,在盖茨比暴露寒酸的背景之前,一心向往混他这个高端圈子,对于Tom的情妇和直接促成Daisy黛西偷情完全不置可否,到了后期,之后发现原来自己出身比他好多了,就和读者说,他从一开始就完全看不惯盖茨比的做法,(原文是disapprove),盖茨比死后,反而又觉得自己坚定地和他站在一起与世界为敌。自始至终, 我,Nick尼克,至少据读者所知,从来没有对盖茨比說過任何一句“難聽”的话,一句忠言逆耳的劝告,相反,却极力粉饰一切歌舞升平(这正是我前面所说的)。就这么一个人竟然还大言不惭地标榜自己“诚实” (I am one of the few honest people that I have ever known. ) 有一个词形容这样的人, 叫势利。
但他并不可恨。所有人都记得文末的盖茨比和绿光,而深深打动我的,却是最后我,Nick的自白。说的是他从喧嚣的美国东海岸,(接地气的话,北上广)回到家里的场景,写他怀念的家乡,或是美国中西部的小镇,或是中国三四线的城镇,那里民风或许还有些淳朴,那里凭着家里的一些实力,还能沾沾自喜。篇幅很长,为了不宣兵夺主,这里就略去了。
最后,至于翻译版本的话,目前的翻译版本我都很不满意,很多错误,说句玩笑话,如果哪天国内不再把翻译当作一个工匠活而是当作一个 艺术家和艺术品,那你倒是可以期待一下我的作品。不然的话还请好好学习英文, 这本书是我读的第一本英文原著, 坚持一下。可以锻炼英文,只是第一次勉强读完,还请再重读一边,取其精华。
最后 再随手翻译一下我第一次读时,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聊胜于无:
People disappeared, reappeared, made plans to go somewhere, and then lost each other, searched for each other, found each other a few feet away.
人們平白消失,又无故再现,各奔东西,失去对方,相互追寻,最后 又在几米开外找到彼此。
有诗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首先援引周老师
@周祚 的答案:
《了不起的盖茨比》写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小资爱情故事。作者菲茨杰拉德,被誉为美国“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作家,也是“爵士乐时代”(Jazz Age)的桂冠诗人,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誉为当代最出色的美国小说之一(同时也是村上春树最为喜爱的小说),靠的可不是那蹩脚的三角关系爱情故事和远超常人想象的屌丝逆袭经历。对,了不起的盖茨比绝不仅是靠着三角恋与备胎的故事就能享誉如此盛名的。
诚然,当这个故事面对大众的时候或许——
屌丝能读出逆袭的快感与梦想的热血。
文艺青年能读出Gatsby诗化的爱情观,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普通青年觉得老子看得痛快、过瘾,所以它就是个好故事。村上春树和我有什么关系?
这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要往上一个高度来评价这部作品的话,还需摸清这故事所发生的大环境和故事本身所代表的时代意义。
为什么一说这部作品会老提到“美国梦”,提到“爵士时代”?
到底什么是“美国梦”,“爵士时代”又意味着什么?
关于美国梦,讨论出的意义海了去了。
维基百科的解释是:
(美国梦)是一种相信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在美国获得更好生活的信仰,亦即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工作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富裕,而非依赖于特定的社会阶级和他人的援助。然而,这一段斗志昂扬的话其实有一个隐含的大前提——机会的均等以及开放。
这部小说写于美国大萧条时期的前10年(1919-1929),因爵士乐在白人中的普及所以称为“爵士时代”。爵士时代之前的几十年(1860-1918)是美国经济突飞猛进的黄金时期(二次工业革命的迅速成长壮大以及一战的猛捞油水),尤其是工业革命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社会流动性是很大的。咳,换句话说就是屌丝逆袭指数还是很高的。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贫富差距拉大,逐渐固化的社会结构会增加个体奋斗的成功难度。因为马太效应,一个人的权和钱累积到了一定程度,便会利用手中的资源优势去维系或者掠夺更多的资源。 然后把自己所在的阶层筑上高墙,墙外的人只能靠关系和特权才能进入。想进来么?请问令尊可是李刚?这样的话就会导致穷人翻身的机会越来越小,当依靠个人奋斗、后天努力也不能过上出人头地的生活时,美国梦就化作了泡影,化作了一种巨大的讽刺。
而整个盖茨比的故事就设定在这样一个时代。
曾经的美国是一个梦想的国度,先后抵达北美的移民对这一片神奇的土地充满了幻想,希望在这里抓住机遇以实现理想, 历史上也不乏这样的个例(如富兰克林)。然而传统的美国梦模式从来都带有很大的虚假性。尤其到了20世纪20年代初期,当美国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两极分化日益加剧,大佬们获得了巨额利润,再加上一战过后各种社会问题的重新浮现,一个人要靠品性、勤劳和节俭出人头地发财致富显然只是妄想。实际上,往往是那些狡猾、贪婪、不择手段的人攫取了财富。年轻的一代发现,这个时代“一切神祇统统死光,一切仗都已打完,对人的一切信念全部动摇”。
很多生活在二十年代的美国青年既体验到“ 爵士时代” 的繁荣,又深感失望、迷惘。“ 物质上的丰富和精神上的空虚使得年轻一代反对一切传统观念,纵情享乐、挥金如土。”小说的作者费兹杰拉德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他笔下的主人公盖茨比“视自己为上帝之子...要为天父的事业而献身, 把一生贡献给那博大而庸俗,空虚而壮丽的事业。”这样的理想诉求充分反映了那个年代青年们的迷茫和虚妄。
为了心中的美国梦,盖茨比不惜与黑社会成员沃夫山姆勾结,通过非法贩卖私酒在短短几年内跻身“暴发户”行列。而不是诚实勤俭,踏踏实实地走向成功。盖茨比死后,他父亲从老家赶来参加葬礼,随身带来了他少年时代写的“ 作息时间表” 和“ 个人总守则” 。能看出盖茨比从小就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锻炼,注意节俭......这些都是传统的“ 美国梦” 奋斗模式的要求,充分显示了一个青年健康向上的人生观。然而,成年后的盖茨比却背叛了年少时的自己,为了财富和地位,为了重新赢得黛西的爱,盖茨比成了一名追逐利益和结果的法外之徒。
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无论盖茨比多么富有,他都无法进入以汤姆为代表的特权阶层,因为他缺乏根基。如果以为有钱就是大爷,那就错了。在美国的资产阶级中,财富不仅存在着多与少的差异, 还存在着“ 新” 与“ 老”的区别,即“ 暴发户” 和“ 世族”。以汤姆为代表的众多特权阶级人物很清楚这一点。因此,盖茨比的世界和特权世界之间永远隔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傲慢专制、心狠手辣的汤姆决不允许盖茨比这样一个“ 暴发户”和他讲平等。无论他怎样毕恭毕敬温文尔雅,始终会受到上流社会的蔑视和排挤。小说第三章无比精彩地描绘了盖茨比举行的那些纸醉金迷的宴会,虽然引来了众多各界名流, 但大家不过是把盖茨比的家当作免费的娱乐场所,他们一边放肆的寻欢作乐, 一边不放过任何机会对主人表达轻蔑,散布着种种有关他的流言蜚语。由此可见——反对盖茨比的不仅仅是汤姆, 而是整个上流社会。一个不被社会承认其价值的人,始终是失败的。直至被人枪杀枉死在自家庭院,盖茨比的美国梦彻底破灭。盖茨比最后的悲惨结局不过是众多原因堆积出的一个结果,这是一个无数根稻草压死骆驼的漫长过程。
总之——
这个狗血的爱情故事不仅仅是告诉人们发财有风险,富美靠不住,更是在表达一种与难以与现实对抗的无力感。随着既得利益集团的壮大,美国梦(抑或其他梦想)的精神最终只会化作一碗鸡汤。
小说的结尾很有深意。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这句话最终被刻在了费兹杰拉德与其妻泽尔达的墓碑上面。作者费兹杰拉德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整个爵士时代,令人感慨万千、唏嘘不已,然而所有的感受最终都化作了一份十分深沉的敬意。
以上。
(参考资料:刘小林 《爵士时代的一曲哀歌》)
另外感谢讨论
@陳語軒-
凝望对岸绿光的盖茨比告诉我们,即使自诩最为包容开放的社会,所谓的”天道酬勤”,“是金子总会发光”“英雄不问出处“的说法,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虚妄的画饼:一个人的出身很大程度上依然是无法挣脱的枷锁,以致有的人不惜背叛自己的过去,只为飞得更高。
关于小说的讨论,已经有很多优秀的回答了,我在这里补充几个流行文化的例子,说明盖茨比式的人物形象如何在今天依然脍炙人口:
《纸牌屋》里的Frank Underwood。在第二部末尾成为美国总统的他,出生于南方农村的贫穷闭塞的一个小镇。虽没有对其父亲的直接描写,但从一些蛛丝马迹来看,大概是一个有酗酒、家暴倾向的红脖子农民。Underwood则靠着自己的天分和努力,努力攀爬着不属于其家庭宿命的阶梯,一路靠着成绩优异,拿到奖学金读法学院,并傍上富家千金,靠妻子家里的资金支持走上从政之路。当贵为总统的Underwood来到父亲墓前时,他见四下无人,拉开裤子,痛痛快快对着墓碑撒了一泡尿。
《新闻编辑室》的Will McAvoy。 他可以说是美国白人精英男性的代表了,作为美国前三大新闻频道的头号播音员分光无限。但《新闻编辑室》中的Will始终在纠结一件事:他的观众支持率。尽管编剧Aaron Sorkin始终在讲一个理想主义的故事,但剧中的Will始终没法真正毫无牵挂,潜意识里总是有一种担心无法迎合观众的紧张。最后一季交代了或许是一切的原因,原来,看上去白得不能再白,精英得不能再精英的Will, 出生在Nebraska的山村,同样也有一个庸碌的父亲。Will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如履薄冰的攀登者,担心一旦失去人们的欢心,自己所建造的一切就会化为乌有。Aaron Sorkin最终用一段幻想中他与父亲的对话,使Will对自己的出身释然,最终弹起吉他唱起歌,坚定地向唐诘诃德一样斗风车。
但他的Nebraska同乡,生活大爆炸里的Penny就没这么幸运了,站在星光大道的入口,不时因为乡下人的身份被嘲笑。
这些只是虚构的人物,那么,现实中又是如何呢?
先不说两百多年才出一个黑人总统了,美国现任九名大法官中,有六人来自纽约州,仅有一人来自中西部,仅有一人来自南方。九人中有六人信仰天主教,三名犹太人(Scalia, RBG和奥巴马新任命的Kagen)
在我所在的法学院,全班四十个人,仅有一名黑人,过半数者有至少一名家庭成员从事法律行业。
更加极端的情形,在一部叫做”Jungle“的纪实文学中有描写,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认为靠双手可以构建理想中的生活,他们的双手却被大公司恶劣的工作环境所腐蚀,被卷进缺乏安全措施的机器里碾得粉碎。
某种程度上,盖茨比所离开的那个世界,就是今天的世界:无论是说着"美国梦"也好”中国梦“也罢,在世界的不同地方,社会的固化都是无时不刻发生着的。
比如,清华大学2011年入学新生中,仅有11%是农村户口,其中很多其实从小在城市接受教育,大城市中出现了”超级中学“,垄断着常青藤留学之路,红二代们被高盛、麦肯锡抢着招致麾下。比如我们的流行文化总是嘲讽”凤凰男“,”创业“从中性变得略带贬义,一座座围城正在建立,外面的人试图用教育与勤奋轰开城门,而城墙正在一日日变得牢固。
每个社会都有它年轻的时候,当年正在西进的美国,信奉的是”昭昭天命“,认为勤劳勇敢的人们注定会开疆辟壤。从文革动乱中重获新生的中国,相信的是”知识改变命运",认为只要冲过独木桥,就会有美好的生活。
但当盖茨比向对岸的绿灯伸出绝望的手之时,也许他就明白了,这个社会已经不再年轻了,已经变得顽固、傲慢,排斥着新鲜的血液。
或许我们多多少少都会对盖茨比这样的人物产生共鸣,他的攀登、他面对的围城、他的失败与伟大,同样被我们所熟知。
最后,想说一句,少不读盖茨比。如果不幸读了,那么,还是要相信自己会比小李子更胜一筹,要努力逆水行舟,去撞碎玻璃天花板到达彼岸。
谢邀。
这部小说,痛切又真诚地描述了一个梦的幻灭,与此同时,完美地预言了作者自己未来命运的悲剧。
——小说主角的最终悲剧,说明作者已经知道自己注定要悲剧了。但还是写下来了,还是经历了。
命运无法逃避,作者与盖茨比都如此。
这才是围绕这本书,以及菲茨杰拉德这个人,最悲剧的地方。
当然有其他,比如:
主旨。一个带着梦想逆袭的男主角,似乎一度触摸到了天堂,但终究不敌上头。人倒下后,曲终人散。“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的美国版。
但一个好主旨,构不成一个伟大小说。故事人人会讲。讲得好才是本事。
文笔。整体克制而从容,富含音乐美,而且很多双关语。
最精妙的自然是末尾海滩独白。但有许多细节精美之极。
给个例子。盖茨比死后:
One night I did hear a material car there and saw its lights stop at his front steps. But I didn't investigate. Probably it was some final guest who had been away at the ends of the earth and didn't know that the party was over.“一晚,我听到车声,看见车灯停在盖茨比家门前,但我没去细查。许是哪个从世界尽头远来的宾客,还不知道这场欢宴已经结束。”
这句话自带双关,绝响连绵,谁知歌罢剩空宴,仿佛诗。
字句也是。light和light,hear和there和 step和investigate,guest和ends。有意识地押韵。所以这两句话读来流畅无比。菲茨杰拉德在字句如诗方面的天才,最著名的就是Tender is the Night这个书名。这个熟悉的读者自然懂。我也就举个例子。这种和谐、温柔、苍凉、沉静到寂灭的文笔,才讲得通这个故事。
但这还不是全部。
使这本书真正不朽的是……菲茨杰拉德自己与盖茨比命运的暗合。他简直完美预言了自己的悲剧。他知道自己可能遇到的悲剧,他写得很通透了,但还是以身殉梦了。
1896年,菲茨杰拉德生在美国中西部明尼苏达,一个中产阶级偏富裕的天主教家庭。12岁之前,他在布法罗度过;13岁,他爹的家具生意毁了,而他第一次发表作品——在校报上。17岁,他想法子进了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梦想当个小说家。19岁上,他遇到了小他两岁多的杰内瓦-金。1915年2月,杰内瓦-金在日记里写:
“斯科特是完美的情人。”下一个月,“我疯狂的爱上了他。”
他们通信,一直到1916年秋天。菲茨杰拉德去拜访了杰内瓦,然后,作为一个破产家具商的儿子,他挨了杰内瓦老爸——一个股票经纪人、建筑大亨的儿子——这么句话:
“穷人家男孩子,从来就不该动念头娶富家女孩子。”
他们分手了——虽然实际也没怎么在一起。菲茨杰拉德要求杰内瓦毁掉所有的信,杰内瓦照办了。而杰内瓦的信,被菲茨杰拉德锁好,藏起。那些信里的词句很端庄,一如杰内瓦的女儿后来所说:
“她没真正爱过菲茨杰拉德,她喜欢他,说他很聪明,很诙谐机智。”
但在日记里,杰内瓦要奔放得多。她说她爱菲茨杰拉德。她1916年写了篇小说,描述一个女人出嫁后思念意中人的故事:意中人叫做斯科特。很多年后,菲茨杰拉德结婚时,杰内瓦给他写信,祝他成功,还邀他来探访一下——当然他没能成行。但这些,菲茨杰拉德似乎并不知道。
他失恋了,去参了军,准备去欧洲打第一次世界大战。他怕死在战场上,再也没机会抖擞他的才情,于是在参军前,写了他第一个小说,《浪漫的自我主义者》。当然被拒绝出版了。那是1917年的事。
——有没有让你回忆起盖茨比最初没能娶到黛西的事?
1918年菲茨杰拉德遇到小他四岁的泽尔达,后来他回忆,“9月7日我爱上了她。”
泽尔达是典型的美国南方姑娘,生在1900年。16岁时就是学校的舞会皇后,万千宠爱于一身。她高中毕业照上题了段话,极见性情,甚至预示她之后的命运:
“Why should all life be work, when we all can borrow.Let’’s think only of today, and not worry about tomorrow.”——“当我们能借到一切,为何要工作终日。让我们只想今日,不要为明日担忧。”
他们的感情(就像盖茨比和黛西似的)被战争打断,1918年10月菲茨杰拉德要被派去法国,先被送到纽约长岛。在那里,他听说德国人投降了,战争结束了。1919年情人节,菲茨杰拉德退伍,到了纽约。他搬到曼哈顿西侧一个单身公寓里,以便看得见泽尔达的家。
——有没有让你回忆起盖茨比在黛西家对面买房子,看那盏绿灯的事?
他一边向泽尔达求婚,一边为家广告公司打工。泽尔达答应了他的求婚——当然,她还信口答应过许多人的求婚。然后,泽尔达做了件她自己常做,但对菲茨杰拉德来说影响深远的事:她悔婚了。菲茨杰拉德在天堂门口,被打进地狱。
菲茨杰拉德从天堂般的纽约回到中西部的明尼苏达,穷困到必须去洗汽车。那年他22岁,在如此的绝望之中,他翻出了《浪漫的自我主义者》,开始扩写,1919年9月,他完成了《天堂的这一边》——这个小说描述了一个中西部青年,如何热爱一个姑娘(以杰内瓦为原型)被弃;如何参军;如何又爱上一个纽约富家千金(泽尔达),但因为穷困,只能坐看该千金嫁了旁人。小说结尾是一段自嘲:“我了解我自己,但也就如此了。”11月,小说尚在制作时,菲茨杰拉德恳求编辑:“能不能加速出版?我的命运寄托在这本书的成功上——当然包括一个女孩子!”
1920年春天,小说出版,立刻畅销,首印三千册三天内卖完,一年内销售十二版近五万册。泽尔达回心转意,嫁了菲茨杰拉德,组成了金童玉女:那是1920年4月3日。又三年后,夫妻俩去了巴黎。
关于他们在巴黎的生活,海明威在《流动的圣节》里提到两个可怕的细节:其一,菲茨杰拉德每次企图写作时,泽尔达就拉起他到处灯红酒绿、连夜痛饮,不让他得丝毫安生;其二,泽尔达欺骗了菲茨杰拉德,让他相信自己性功能有碍,换别的女人,根本不要他。菲茨杰拉德信以为真。海明威最后总结:泽尔达有疯狂的独占欲:
“兀鹰不愿分食”。
当然,海明威的言论,可能出于他对泽尔达的厌恶。实际上,泽尔达背地里也嫌他长胸毛,嫌他冒充男子汉,还认为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是同性恋伴侣——为了澄清这事,菲茨杰拉德甚至打算去找个妓女睡一晚,验证“我是纯爷们”。
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一举奠定菲茨杰拉德的伟大地位。海明威说他初见菲茨杰拉德时印象不好,但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后,他觉得“能写出这样小说的人就是个了不起的家伙”——考虑到海明威的刁钻口味和傲慢个性,这评价华丽透了。但菲茨杰拉德写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时,泽尔达除了“兀鹰不愿分食”的搅扰他,还自顾自跑去海滩游泳、舞会欢闹。最后她认识了一个飞行员,跑回来跟菲少爷要求离婚——奇妙的是,那男人还蒙在鼓里,全然不知道泽尔达会为了他闹离婚。
就在泽尔达跟菲少爷闹离婚这事平息后不久,《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了。菲少爷原本想的题目是:《长岛的特立马乔》、《特立马乔或盖茨比》、《金帽盖茨比》、《高跳爱人》。最后,泽尔达一锤定音,决定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个书名。
十二年后的1937年。
前一年,菲茨杰拉德把泽尔达送进北卡的高地医院,在好莱坞燃烧自己,每周挣一千美金,有了双下巴,而且想法子戒他永远没戒成的酒瘾,离他死还有三年。
杰内瓦约他见面,问了他一句:
你小说里的女主角,哪个是按我塑造的?
菲茨杰拉德回答:
Which bitch do you think you are?
许多学者相信:杰内瓦就是黛西。她是菲茨杰拉德(盖茨比)的初恋;她是菲茨杰拉德(盖茨比)攀折不到的那朵玫瑰;她嫁了人,给了菲茨杰拉德(盖茨比)第一个挫折……
但是:看一下菲茨杰拉德的其他小说。
在《最后一个南方女郎》里,菲茨杰拉德写了男主角在军营里所见的一个南方姑娘。美丽,善变,始终没接受男主角的求婚。女主角小男主角四岁——这是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的年龄差距。菲茨杰拉德大杰内瓦二岁。
在《一颗里兹饭店那么大的钻石》里,男主角见到了一颗山那样庞大的钻石,以及一个神秘富豪家族,而且与那里的美女结缘。但灾难随后到来,钻石被毁,逃生出来的男主角忽然间失去了璀璨夺目的故事,两手空空。
在《松包蛋》里,依然是流金溢彩的南方。在一个欢闹的夜晚,男主角仰慕的女主角赌输了,“松包蛋”男主角手气好,帮她赢回了钱,拥吻了男主角,向他示爱;可是第二天,他就听说,女主角完婚了。“3点的街头很热,4点就更热了。4月的尘埃网住太阳,又将它释放出来,简直就是一个下午永远在开的玩笑。”
在《伯尼斯剪头发》里,菲茨杰拉德描写伯尼斯这姑娘如何试图打入社交圈,如何被骗剪了头发,如何以牙还牙。
在《头和肩》里,男主角是个书生,女主角是个活力四射的演员。这两位走进彼此的生活,彼此交织,最后男主角变成了个运动专家,而女主角成了个出色的写手。
在《冬天的梦》里,一个中产阶级男生陪富豪们打高尔夫,遇到从前旧识的美女一位。男生后来和一位邻家女孩儿订了婚,此时美女再现,让男生放弃了自己的婚约,然后再甩掉。男生去参加了一战,七年之后,成了纽约呼风唤雨饿商人。他听说当年那位美女成了家庭妇女,美貌褪色。于是男生意识到“我的梦想已经远去,我再也无法回归”。
《夜色温柔》的内容过于有名,不赘述。
菲茨杰拉德一辈子都在写这样的女人:
她们美丽,如梦似幻,高不可攀,同时任性,近乎残忍的地步。男主角们永远带着中西部男孩们的腼腆,只能任由璀璨明亮的女主角,展示给他们看全新的黄金世界,然后被无常的命运折磨。他们总是很接近幸福,然后不知不觉间,又被当作玩物放弃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写了一个痴情,或者说,痴于梦想的盖茨比,为了满足那个美丽但骄纵的女主角黛西,在长岛造起了唯有梦境可以想像的不朽舞台,但最后还是悲剧结尾。在那著名的海滩独白上,菲茨杰拉德感受到命运如灯,会不断勾引人去追逐,却日益远去。你可以读出,对他笔下的盖茨比,以及那个逐渐流失的黄金时代,充满了叹惋之感。
《了不起的盖茨比》开头,有这么段著名的题词:
“Then wear the gold hat, if that will move her;
If you can bounce high, bounce for her too,
Till she cry "Lover, gold-hatted, high-bouncing lover,
I must have you!"
(那就戴顶金帽子,如果能打动她的心;如果你能跳得高,就为她也跳一遭,直到她喊:“郎君,戴金帽跳得高的郎君,我一定得拥有你!”)
小说最后的著名独白:
And as I sat there brooding on the old, unknown world, I thought of Gatsby’’s wonder when he first picked out the green light at the end of Daisy’’s dock. 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 somewhere back in that vast obscurity beyond the city, where the dark fields of the republic rolled on under the night.Gatsby believed in the green light, the orgastic future that year by year recedes before us. It eluded us then, but that’’s no matter--tomorrow we will run faster, stretch out our arms farther.... And one fine morning----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当我坐在那里缅怀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时,我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西家码头尽处那盏绿灯时的惊奇。他远道而来,来至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像是近在指端,不可能会失手。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的某个所在了。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纸醉金迷的未来。它从前滑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些,把胳臂伸得更远些……总有一个晴朗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
回到盖茨比与黛西重逢的那段:
甚至在那天下午,也一定有过若干时刻,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并非她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狂热,将自己投入这个幻梦之中,不断添枝加叶,用一路飘来的每根绚丽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在情思萦绕的内心所累计的感受。所以,黛西是谁?
她不是杰内瓦,也不是泽尔达,而是两个曾经拒绝菲茨杰拉德、使他跌入地狱的女人合体而成的幻梦。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菲茨杰拉德自己的追梦故事。他让盖茨比追寻黛西,黛西是财富,是美丽,是爱情,是那盏绿灯,那“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纸醉金迷的未来”,以及美国梦本身——“只要你努力,只要你像盖茨比那样不懈追求,最后你总会得到这一切”。比真正得到手更明确的,是一个稳定的台阶,是一个“只要我们这么做,一定会成功”的公式。
但菲茨杰拉德自己知道,这是必然悲剧的。在他不到三十岁时,就预见到了。
杰内瓦更多代表了“穷男孩别打富家千金的主意”这个残忍事实,而泽尔达给了菲茨杰拉德更多:狂喜、哀伤、天堂到地狱的落差。杰内瓦代表着一个无瑕的梦想,泽尔达则带给菲茨杰拉德一种更残忍的东西:她会悔婚,她会玩弄一个人的悲喜。
《了不起的盖茨比》里这么说:
They were careless people, Tom and Daisy--they smashed up things and creatures and then retreated back into their money or their vast carelessness or whatever it was that kept them together, and let other people clean up the mess they had made他们是粗率冷漠的人,汤姆和黛西——他们毁坏事物,然后缩回他们的钱,或者他们的麻木不仁,或者其他什么使他们在一起的东西里头,让其他人帮他们收拾残局。
在写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时,菲茨杰拉德已经不那么天真而痴心了。他内心深处,一定明白自己终将像盖茨比一样被损毁,这部小说简直完美预言了他的未来。
甚至小说里,盖茨比自己在死之前,可能也已经明白,他所等待的,只是一场幻觉,但他还是得继续等下去:
I have an idea that Gatsby himself didn't believe it would come and perhaps he no longer cared. If that was true he must have felt that he had lost the old warm world, paid a high price for living too long with a single dream. 我有个想法:盖茨比自己并不相信会有电话来的,而且他也许已经无所谓了。因为倘若如此,他一定会觉得,他已经失去了那个温暖的旧世界,他为了生活在一个梦中太久而付出了太多代价。
菲茨杰拉德知道自己追求的东西必然损毁,必然悲剧。
他知道,他写了盖茨比追求的黛西,就是他自己追求的杰内瓦和泽尔达,就是梦想、成功、人生的目标、纸醉金迷的未来,是注定悲剧的。
他早就洞悉这一切,知道这种梦想必然破灭。
但还是写了这么个故事:一个男人,怀着人类最古老、最天真、最直接又最纯粹的梦想,无限热情的拥抱、放大、膨胀到不真实,最后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的一路幻灭过程。
然后他自己的人生,也如他的预言,重复了这个历程。
就像世上一切明知道梦想的虚空,还是没法回头的人们。
《了不起的盖茨比》Great Gatsby,我少年时读过一次,当时只觉得感怀,但没太明白其中深意。到后来,因为结合了海明威名作《流动的盛宴》,又多读了一点菲茨杰拉德的作品,才明白了更多微妙。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写这本小说时不过 29 岁,为什么能如此透彻、如此冷静、心态又如此平衡地,描述这么一个残忍又优美的故事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于 1925 年,作者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这是一部以 1920 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被视为美国文学「爵士时代」的象征。现在文学史会说,这是菲茨杰拉德最伟大的作品,探讨了堕落、理想主义、变革阻碍、社会巨变、放荡;为爵士时代和咆哮的二十年代进行了深度描绘,普遍认为是对美国梦的警醒。
《了不起的盖茨比》写了一个痴情,或者说,痴于梦想的盖茨比,为了寻回那个美丽但骄纵的女主角黛西,在长岛造起了唯有梦境可以想像的不朽舞台,但最后还是悲剧结尾。在那著名的海滩独白上,菲茨杰拉德感受到命运如灯,会不断勾引人去追逐,却日益远去。
那么,聊聊菲茨杰拉德自己。1896 年,菲茨杰拉德生在美国中西部明尼苏达,一个中产阶级天主教家庭。12 岁之前,他在布法罗度过;13 岁,他爹的家具生意毁了,而他第一次发表作品——在校报上。17 岁,他想法子进了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梦想当个小说家。19 岁上,他遇到了小他两岁多的杰内瓦-金。1915 年 2 月,认识菲茨杰拉德一个月的杰内瓦-金在日记里写:「斯科特是完美的情人。」下一个月,「我疯狂的爱上了他。」他们通信,一直到 1916 年秋天。菲茨杰拉德去拜访了杰内瓦,然后,作为一个破产家具商的儿子,他挨了杰内瓦老爸——一个股票经纪人、建筑大亨的儿子——这么句话:「穷人家男孩子,从来就不该动念头娶富家女孩子。」
听着很耳熟对吧?菲茨杰拉德和杰内瓦分手了——虽然实际上,除了写写信,也没怎么在一起。菲茨杰拉德跟杰内瓦分手后,失恋了,去参了军,准备去欧洲打第一次世界大战。他怕死在战场上,再也没机会抖擞他的才情,于是在参军前,写了他第一个小说,《浪漫的自我主义者》。当然被拒绝出版了。1918 年菲茨杰拉德遇到小他四岁的泽尔达,后来他回忆,「9 月 7 日我爱上了她。」
1919 年情人节,菲茨杰拉德退伍,到了纽约。他搬到曼哈顿西侧一个单身公寓里,以便看得见泽尔达的家;他一边向泽尔达求婚,一边为一家广告公司打工。
泽尔达答应了他的求婚,然后,泽尔达做了件她自己常做,但对菲茨杰拉德来说影响深远的事:她悔婚了。菲茨杰拉德刚走到天堂门口,就被打进了地狱。
菲茨杰拉德从天堂般的纽约,回到中西部的明尼苏达,穷困到必须去洗汽车。
那年他 22 岁,在如此的绝望之中,他翻出了《浪漫的自我主义者》,开始扩写。
1919 年 9 月,他完成了《天堂的这一边》。
1919 年 11 月,小说尚在制作时,菲茨杰拉德恳求编辑:「能不能加速出版?我的命运寄托在这本书的成功上!」然后 1920 年春天,小说出版,立刻畅销。于是泽尔达回心转意,嫁了菲茨杰拉德,组成了金童玉女。那是 1920 年 4 月 3 日。又三年后,夫妻俩去了巴黎。
关于他们在巴黎的生活,海明威在《流动的盛宴》里提到两个细节:其一,菲茨杰拉德每次企图写作时,泽尔达就拉起他到处灯红酒绿、连夜痛饮,不让他得丝毫安生。其二,泽尔达欺骗了菲茨杰拉德,让他相信自己性功能有碍。菲茨杰拉德信以为真,从此对泽尔达是言听计从。
但菲茨杰拉德写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时,泽尔达除了「兀鹰不愿分食」的搅扰他,还自顾自跑去海滩游泳、舞会欢闹。最后她认识了一个飞行员,跑回来跟菲少爷要求离婚。就在泽尔达跟菲少爷闹离婚这事平息后不久,《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了。可以这么说:菲茨杰拉德作为盖茨比自己,在写这本书的时候,都在被他的黛西折磨着。
菲茨杰拉德的小说里,女主角有一个共性:她们大多是南方女郎,美丽,如梦似幻,高不可攀,同时任性自私,近乎残忍的地步。男主角们永远带着中西部男孩们的腼腆,只能任由璀璨明亮的女主角,展示给他们看全新的黄金世界,然后被无常的命运折磨。男主角总是很接近幸福,然后不知不觉间,又被当作玩物放弃了。梦想破碎了,而且,不断破碎。
《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结尾的著名独白:
当我坐在那里缅怀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时,我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西家码头尽处那盏绿灯时的惊奇。他远道而来,来至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像是近在指端,不可能会失手。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的某个所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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