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发廊女惨死,凶手落网,五年后发现是错案后干警举动反常

  1988年6月7日8时许,山城重庆某镇田家旅店,发廊妹阿霞运气很好,一出门就遇到了客人。

  附近有个矿山,强壮年矿工有好几千,不过他们都是晚上过来,早上有客人实属罕见。

  阿霞兴冲冲带客人从偏门的巷道进入,走进了自己的卧室。

  进去几分钟之后,里面就传出了“啊,啊”的叫声。

  在外面洗头的阿菊和阿采对视一眼,同时发出坏笑。

  不料仅仅过了四五分钟,男子就从卧室出来,低着头匆匆离去。

  阿菊和阿采一看心生疑惑:速战速决也不可能这么快啊。

  于是阿采就想到阿霞的屋里,看个究竟。

  她推门一看,马上就跑了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叫“杀人了!”

  在院内打牌的老板急忙把浑身是血,低声呻吟的阿霞送往医院抢救。

  半路上,阿霞就停止了呼吸。

  老板无奈,急忙报警。

  十五分钟后,警车赶到,开始勘查现场。

  面积5平米左右,一张床,一张简易桌子,窗上还挂着布帘,环境非常简陋。

  屋内靠近床和三斗桌的地上有两片血迹,一片大和一片小。

  目击者说,当时死者摊在大片血迹里,头朝着屋门。

  除了地上的两片血迹,三斗桌上旁的墙上糊着的报纸上也有点点血迹。

  桌上放着一条白毛巾,上面有擦拭的痕迹。

  干警扩大搜索范围,在旅店外面的路边发现一张带有血迹的残破报纸,上面提取到三枚汗液指纹。

  距离旅店几十米左右的小巷,发现一把带血的水果刀,刀柄上提取到两枚汗液指纹。

  尸检发现,被害人身上有五处刀伤,但实际上扎了四刀:

  一刀从右上臂上段刺入,直到肺部。

  一刀从右上臂中段侧面刺入造成两刀伤。

  还有一刀从刺中右乳侧面。

  一刀刺中右上腹。

  显而易见,被害人是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虽然店内老板和打牌的人以及两个发廊女都看到了那个男的,但根本没有注意到对方长的什么样子,人家来干这事,大家都心领神会,见怪不怪,没有必要仔细打量。

  连嫌疑人的外貌都没有印象,这就给破案带来了很大难度。

  刑侦队长高峰无奈,只好把破案突破口放在那把水果刀上。

  水果刀没有磨损,没有缺口,很显然是一把新刀,刚买来的。

  换言之,就是为了杀人用的,是有预谋的。

  而且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说明凶手跟死者有深仇大恨。

  凶手杀人后从容逃离,说明对周围环境非常熟悉,是这里的常客。

  无论如何,只能从刀子查起。

  山城某镇是个几万人的小镇,日杂店只有不到20家,所以高队长很快在一家日杂店里找到了卖这种水果刀的买家。

  这种水果刀外形有点像藏(zang)刀,售价很贵,要二十元,所以买的人不多,进这种刀的人也不多。

  老板说,这种水果刀是上月初进的,进了8把,只卖出了1把。

  可惜的是,买到人长得什么样子,老板没有一点印象。

  不过有一点老板记得很清楚,由于水果刀非常锋利,为了不让顾客被刀子划伤,他顺手撕下半张旧报纸把刀子包上。

  高峰将从凶案现场附近提取的报纸,跟老板手中的一比对,正好是同一天出版的。

  高峰判断,这家旅店设备简陋,里面的洗发妹长相一般,来这里消费的都是务工人员,低收入人群。

  因此,很可能是因为嫖资发生纠纷,对方愤而杀人。

  于是警方只好凭借有限的线索,在周围几个县城张贴悬赏(5000元)公告,让广大群众提供线索。

  一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

  警方不气馁,将赏金提高的1万。

  在那个年代,这堪称是一笔巨款。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很快公安局的电话响了。

  “我是龙潭镇的,我们村有个叫梁浩的,案发前在你们那里打工,案发后突然回家……”

  放下电话高峰立即驱车和同事前往,在那里他们了解到,梁浩家有娇妻,但是嗜好嫖娼,被公安处罚过也不思悔改。

  此外,梁浩还曾因为盗窃被劳教过。

  由此看来,梁浩有重大嫌疑,警方立即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被带上警车的时候,梁浩一脸无辜的样子,声嘶力竭地喊:“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

  结果,经过两天两夜的审问之后,梁浩终于交代:“有一次我去消费,说好的嫖资是50元,但是完事后,旅店田老板说我超时,问我多要了50元嫖资,我咽不下这口气。“

  “那天我喝高了,就想去报复他。”

  “可是那天姓田的在外面,人多不好下手,于是我就杀了阿霞,反正人死在他那,这小子也跟着受连累,也算是报复他了。”

  至此,案子真相大白了。

  可是高峰队长心里还有一个疑问,包裹刀子的指纹,跟梁浩对不上。

  然而讨论案情的时候,公安局其他领导分析说,指纹也可能是取日杂店的顾客留下的。

  至于梁浩没有留下指纹,也可能当时他带着手套。

  因此,旅店杀人案很快结案,移交检方起诉,法院审理。

  审理过程中,梁浩翻供,但是没有说出翻供理由,也没有说遭受过刑讯逼供。

  因此他最因为故意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子接了,高峰眼前总是出现那两枚指纹,挥之不去。

  就像没有落地的靴子,弄得他心烦意乱。

  靴子什么时候落下来,会不会落下来,高峰心里纠结不已。

  无论工作多忙,高峰在出差的时候,都会到上级公安部门的指纹库里查找。

  后来,好消息传来,各地指纹库联网,足不出户就能比对,高峰就更是一有时间就上网比对。

  随着时间的流逝,高峰安慰自己,也许案子没错,指纹真的是顾客留下的。

  可是五年之后,那只已经淡出记忆的“靴子”突然落地,两枚指纹和几百公里外的牛某对上了!

  而且当年牛某曾经在这个小镇上短暂停留,当然是打工。

  后来牛某因为去商场购物,猥亵一个老太太被抓进去,留下指纹。

  问题是,牛某的指纹为何留在命案物证上?

  这里面有三种可能,一是牛某在案发前,到过那家日杂店,刚好触摸了那张包裹水果刀的旧报纸。

  一种可能是,牛某和梁某认识,两人是同伙。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牛某才是命案的真凶。

  如果真的如此,那起案子是起错案,梁浩是冤枉的!

  由于事关重大,该案的复查即对牛某的审问由市局进行。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牛某矢口否认和梁某认识,也不承认自己到过杀人现场,更不承认自己是凶手。

  这让办案人员犯难了:一个人承认杀人,但是作案指纹却对不上;另一个人指纹对上了,却否认自己到过现场。

  那么,到底谁才是?至此,案件进入僵局。

  这时候,公安部刑侦专家,中国首席大法医陈世贤来到重庆。

  陈世贤,1936年出生,浙江人,法医权威。

  曾任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研究室主任、主任法医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一级警监、公安部特聘刑侦专家,曾长年担任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主任法医师。

  这样级别的人,很难到基层来,一般案子也惊动不了他的大驾。

  因此,市局领导抓住这个难得机会,向陈世贤发出邀请。

  “这个案子五年前已经定案,可是现在又发现了新线索,很可能是个错案,但是时隔多年,很多东西无法确定,太棘手了……”

  陈世贤喜欢挑战性的工作,越是疑难案件他越有兴趣。

  尤其是听说办案人员主动提出要复查此案,自己查自己,这种举动很反常。

  大多数人遇到这种情况,能捂盖子就捂,能推脱就推脱,反正不敢面对真相。

  正因如此,很多简单的案子被复杂化,真相难以浮出水面。

  如果查明是错案,到时候办案人员有可能会担责,但他们依旧主动复查,这让陈世贤非常感动。

  因此,陈世贤主动提出帮忙破案。

  陈世贤很快获得了此案的全部卷宗,带回宾馆开始研究。

  他断案有个原则,那就是喜欢从关键点开始。

  一起命案的关键点首先是,死因;死因不对,努力白费,接下来所有侦察都是徒劳的。

  根据勘验记录,地面血量1000毫升,右胸腔积血2000毫升。

  人身上的血量占体重的8%,死者体重45公斤,血量大约8000毫升。

  一般来说人体失血五分之一就会休克,该死者出血量已经占到了总血量的三分之一还多,足够休克,肯定是死于出血性休克。

  这就是说,原来专案组下的死于刀伤的结论没有问题。

  然而在损伤结论上,陈大法医却看出了问题。

  原来的结论是,死者身体上五处创伤,凶手刺了四刀。

  陈法医观看了所有资料发现,凶手实际上刺了三刀。

  即右臂刺中两刀,右上腹部被刺中一刀。

  死者右上臂和右乳上有3个距离很近的伤口,是一刀形成。

  警方给的结论是4刀,梁某在交代的时候说是3刀,这似乎对上了号,说明梁某很可能没有被冤枉。

  可是在分析血迹形态的时候,陈法医看出了明显的破绽。

  分析之后,陈法医发现,现场有两片血迹,小片为滴落形成的,大片血迹为叠加的,

  墙上的血迹则为飞溅形成的,毛巾上的血迹则是擦拭形成的。

  梁浩交代的过程是这样的:

  阿霞和梁浩进入房间后,自己坐在了床沿,打算宽衣解带,进行交易。

  梁浩却用尽力气,一把将其推倒在床上,然后持刀就刺,阿霞滚落在地上……

  陈法医从中发现了问题:床上铺的是棉絮,上面是床单,但床单很窄,是铺在中间,根本盖不住棉絮,外面露出三分之一。

  如果像梁浩交代,阿霞是在床上被刺中的,棉絮上肯定布满血迹,但事实上却一滴血迹都没有。

  陈法医根据血迹分析,进屋后凶手挥刀在背后猛刺,鲜血随即流出滴落在地上。

  滴落的血迹呈现锯齿状,并且有向外飞溅的小血滴,由此判断出血处距离地面60里厘米高。

  滴落血迹面积不大,且分布集中,这说明被害人受伤后在这个位置停留了片刻。

  正常情况下被刺后,被害人肯定挣扎,地面上血迹肯定会呈现带状或者遍地都是。

  事实上,血迹只有两片。

  这说明背刺后,被害人没有倒下也没有向两侧逃。

  这只有一种解释,受害人当时被凶手控制着。

  被害人刀伤的入口大,出口小,说明被害人被刺时被凶手控制,只能进行小幅度挣扎,才会形成这样的创口。

  如果不是被控制,刀伤出口和入口面积不会有明显变化。

  陈法医推断,凶手很可能是用左臂肘部勒住受害人颈部,右手握刀刺入。

  从中判断出,凶手身高明显高于被害人。

  凶手紧挨着被害人,衣服上肯定会留下血迹。

  无论如何,被害人当时不是坐在床上,这说明梁浩的供述是假的。

  市局专案组人员听了陈法医的回报,拍案叫绝。

  因为梁浩身高1.6米,被害人阿霞身高1.55米,不可能扼住对方脖子。

  而嫌疑人牛某,身高1.83米,正好符合陈法医的判断。

  专案组成员有了底气,开始对牛某进行审讯。

  起初牛某仍旧抵赖,接下来专案组成员根据陈法医推断,活灵活现地讲了牛某行凶过程。

  牛某一听大为震惊,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交代了杀人经过。

  原来,牛某经常去田家旅店嫖娼,那里的小姐阿霞为了多收钱,一直没有采取过防护措施,结果他染上了性病,就怀疑是那里的小姐给传染的,就产生了报复心理……

  牛某杀人后,身上留下血迹,他竟然脱下上衣塞到了阿霞的床下。

  而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也忽略了床下。

  此案终于真相大白,为陈法医的精湛业务点赞,更为高峰队长等干警实事求是、追求真相,敢于担责的精神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