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有两个月亮
错放还是错判(四)
我们的努力方向是通过取证能力的提升去压缩证据的短缺性和模糊性,但是在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或者说,在面对疑案的情况下,司法官员也必须作出判决,在错放与错判之间作出艰难的抉择
何家弘
震惊英国的杰里米·巴姆伯杀人案仿佛一个现在进行时的“电视连续剧”。它不断制造出新的故事,不断吸引着公众的眼球。英国刑事案件复查委员会在今年2月作出不把巴姆伯案提交上诉法院复审的临时性决定时,格外宽容地给了申诉人3个月的申辩时间,比常规多了一个月。英国广播公司5月13日报道,该委员会考虑到该案的特别复杂性和申诉方律师要求查阅警察局保管的现场照片的申请,决定再给申诉人延长两个月的申辩时间,并允许申诉方律师查阅该委员保管的406张现场照片。
据英国《伯克林顿邮报》5月27日报道,杰里米的律师团已经于前一天向英国刑事案件复查委员会提交了最终申辩的法律意见书,要求该委员会将该案提交上诉法院复审。在那篇报道中,记者专门采访了作家斯考特·罗马克斯。斯考特在2008年出版了一本书,书名就是《杰里米·巴姆伯》。斯考特根据有关该案的档案材料和照片,以及他对杰里米的多次访谈和长达6年的通信,在书中详细描述了该案的侦查过程和审判过程,解读了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以及近年来发现的有助于杰里米翻案的新证据。
斯考特说:“根据这些新的证据,我坚信杰里米是无辜者。这是一起令人震惊的严重的司法错案。特别令我感到惊讶的是,杰里米的律师们至今还未获准接触那成千上万的警察文件和二百多张犯罪现场照片。在过去的25年,我们获悉刑事司法系统犯下了许多错误。我们不得不猜想,在那些警察的报告、陈述、笔记本和现场照片中,还存在着多少有利于巴姆伯的证据。”
斯考特还说:“在针对刑事司法系统的斗争中,让杰里米·巴姆伯的案件走到今天这一步已经花费了多年的时光和大量的工作。我相信,他的案件会提交再审,因为在过去几个月内所做的工作可以澄清刑事案件复查委员会关于巴姆伯案申诉的任何疑点。大量的工作表明,那些在巴姆伯案审判中使用的证据是有缺陷的,本来就不应被采用。刑事案件复查委员会在接到申辩法律意见书之后将开始评议,决定是把该案移送上诉法院复审还是不许当事人就该案再提出申诉。我预计该委员会将在今年夏天作出决定。”
然而,并非所有英国人都支持杰里米的申诉。5月16日,英国《每日信报》发表了一篇关于巴姆伯杀人案的文章。那篇文章的作者叫鲍勃·伍芬登,曾经出版多部与犯罪和司法有关的著作,如1989年出版的《司法错判》和2009年与人合著出版的《比利亚琼凶杀案》。3年前,鲍勃曾经给《每日信报》写过一篇文章,讲述了他对巴姆伯案的看法。他当时认为,那起凶杀案很可能是杰里米的姐姐希拉实施的。今年,鲍勃又全面审查了该案的证据,他认为自己原来错了,杰里米才是真正的凶手。
鲍勃在文章中首先问道:杰里米的养父尼维尔的尸体为什么会在楼下?白宫庄园的电话为什么被人移动?根据警方的报告,那栋楼房有共用一条电话线的四部电话:厨房一部,办公室一部,主卧室一部,还有一部无绳电话在案发前两天送修了。现场勘查照片表明,卧室那部象牙拨盘的电话插到了楼下厨房的电话线插口上,而厨房的电话被拔下来,藏在一摞杂志下面。经过检测,厨房那部电话并没有任何故障。为什么有人把它拔下来,换上了从卧室拿来的电话?鲍勃认为,这个问题正是破解这起凶杀案之谜的关键,其回答可以证明杰里米是杀人凶手。
他推断说,通常放在尼维尔床头柜上的卧室电话是杰里米实施“完美凶杀计划”的主要障碍,因为在杰里米实施杀人的过程中,如果有人打电话报警或求救并说出杰里米是持枪杀人者,那么杰里米伪装希拉杀人后自杀的“完美计划”就泡汤了。从这一推断出发,鲍勃对整个事件进行了“重建”
案发当晚,杰里米大约在10点钟开车离开白宫庄园。回家后,他做了一些准备,又骑上自行车返回庄园。潜入楼房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摘下厨房电话的话筒,从而使整个楼房的电话都因占线而不能通话。他拿上父亲尼维尔的步枪,10发子弹的弹匣已经装满。他悄悄上楼,先打死两个孩子,然后进入父母的主卧室。尼维尔大概被枪声惊醒了,抓起床边的电话要报警,但是发现占线,知道是楼下的电话没有挂好。这时,杰里米向他开了四枪,但是没有致命。当杰里米开枪打伤母亲朱恩之后,弹匣空了。尼维尔趁机跑下楼去。杰里米追了下去。因为没有时间装子弹,杰里米就用枪把打昏了尼维尔。然后他重新装上子弹,又打了尼维尔四枪。
杰里米再次来到楼上时,希拉已来到父母的卧室。杰里米先开枪打死母亲,然后再完成最难的杀人动作打死希拉。为了伪装自杀现场,他只能开一枪,而且用自杀的角度。然而,他这一枪没能打死希拉,只好再开一枪这是他犯下的一个严重错误。为了让人相信是希拉在疯狂状态下杀的人,他又向两个孩子身上开了多枪。
完成杀人之后,杰里米想到一个问题:侦查人员在勘查现场时会不会问,为什么尼维尔或朱恩没有在卧室打电话求救?为什么尼维尔的尸体倒在厨房?他想出一个办法:把卧室的电话插到厨房去,再把厨房的电话藏到杂志下面。这可以让侦查人员认为,尼维尔是因为厨房电话不好使,而把卧室电话换到了厨房,因此在案发时只好跑下楼去打电话。
鲍勃在文章中指出,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确实发现了这个问题。一名侦探还提出疑问:为什么厨房的电话本来是正常的,却被拔了下来?但是在过去的25年内,没有人认真回答这个问题。其实,这两部电话的位置正是证明杰里米杀人的重要证据,因为,假如是希拉杀人后自杀,那她显然不会去伪造这两部电话的位置。
鲍勃说,杰里米确实是个天才。他不仅设计并实施了完美的凶杀,而且使侦探们误入歧途,在混乱中破坏了现场上的大量证据。即使在判刑之后,他仍然能够显示自己的天才,让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他是个无辜者。然而,杰里米是没有希望的。鲍勃在文章中披露了巴姆伯家农场秘书芭芭拉·威尔森的重要证言:尼维尔在被害之前曾对她说过,他担心杰里米想杀死他,“他绝不能让自己的后背对着那个年轻人”!
两个作家讲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故事”。斯考特认为杰里米是无辜者;鲍勃认为杰里米是杀人魔。我曾经说过,对于司法人员来说,发生在过去的案件事实犹如水中之月。那“月亮”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办案人员看到的是经过“水”的反射或折射形成的影像。这里所说的“水”就是证据。离开证据,司法人员无法认知那些发生在过去的案件事实,而司法人员通过证据所认知的案件事实未必等同于客观发生的事实。在“水”本身不够清澈的情况下,反射和折射作用会使“月亮”的影像发生畸变,甚至形成两个形状不同的“月亮”。杰里米案就是一个例证。
杰里米案中的“水”是混浊不清的,或者说,该案的证据具有短缺性和模糊性。首先,该案中没有能够证明杰里米实施了那一系列杀人行为的直接证据;其次,该案中的证据不能构成完整的并且具有排他性的证明链条;再次,该案中的血型鉴定结论和油漆鉴定结论都不是同一认定,因而在认定作案人的问题上都带有一定的模糊性;最后,作为该案关键证据的朱莉的证言中存在不少问题,如传闻证据问题、意见证据问题、品格证据问题等。虽然这是发生在英国的案件,但是其中的证据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人们都希望案件中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但是现实案件中的证据往往具有短缺性和模糊性。这可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也可能是客观条件限定的。我们的努力方向是通过取证能力的提升去压缩证据的短缺性和模糊性,但是在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或者说,在面对疑案的情况下,司法官员也必须作出判决,在“错放”与“错判”之间作出艰难的抉择。如何抉择?英国著名法学家布莱克斯通先生早在二百多年前就留下一句名言“Itisbetterthattenguiltypersonsescapethanoneinnocentsuf-fer”。此话翻译成中国的套话就是:“宁可错放10个,也不错判一个。”然而,中国还有一句老话:知易行难!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