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迷宫,当人命如草芥。有剧透,慎入。
黑白迷宫,也可以称做为港版老炮儿之重出江湖。洪兴老大龙叔的女人被手下其中一个社团头目九哥儿子萝卜头给杀了,于是龙叔对萝卜头下了江湖格杀令,指定由手下另一个社团头目大华哥去做这件事情。于是大华哥召集了从前的老弟兄,有阿春,叉烧和超人,还有他的女儿丽强以及跟了他四年的小弟高天。殊不知一切都是龙叔和九哥设的局,目的就是要引出高天这个警察卧底,死再多人他们在所不惜。
意义不深刻,演技不精湛。60岁带着假发的任达华和50岁满脸褶子的陈小春给我一种过了气的感觉。电影旨在致敬港产黑帮电影的曾经辉煌,看完却无法让人产生怀旧共鸣,可以弥补的就是情节上紧凑不拖沓。
黑帮电影,死亡在所难免,没有是非对错真善美,要的就是义薄云天。所以阿春无法容忍叉烧背叛大华哥,阿春这个角色有意思,可以对女朋友脉脉温情,可以为兄弟赴汤蹈火,却在背叛面前毫无犹豫的要了对方的命,至死也就是为了个义字,某些方面来看,单纯的像个孩子。叉烧,为了大华哥出了两次任务失去两条腿,他向大华哥开枪,他说,他们抓了我女儿。做兄弟的,我下辈子还,看到这里我眼眶是有些潮湿的。超人,胆小的孩子,愣头青一样,明明怕的要死,却硬撑着说,大华哥,我可以的,你看,我可以的。高天,一开始就知道的卧底,结尾时候转变太快,是因为由于他死了那么多弟兄,负担不了的重荷,还是因为他老大太仁义,知道他是个卧底都没忍心杀了他。是的,大华哥太仁义,社团大哥却不够狠绝,又容易相信人,四年身边频频出事就是没想到高天就是卧底,多傻的老大。
所以整个电影没有逻辑性,结局就是导演让所有人都死绝了,除了高天,但是我觉得他这以后人生的大部分时间可以用来怀念因为他而制造出来的这场惨烈了。一切故事的思想最后都指向一个中心,看吧,看吧,年青时不能犯错,社团绝对不能加入,否则不会有好下场的。。
突然很怀念抱着半个冰镇西瓜窝在家里租碟片看洪兴故事的那些年,那些岁月和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