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门巨贪”李宝金与他情妇王小毛的糜烂人生

  李宝金,山东章丘人。1961年7月,年仅19岁的李宝金进入天津警界工作。他从基层警员干起,一路升迁,1987年起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1993年同时担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1998年6月当选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并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03年1月,再次当选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

  

  1992年夏末,李宝金刚刚当上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不久,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后来影响他政治命运的女商人——王小毛。王小毛,时任菲光(天津)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一个刚刚在商海中起步的青年女子。这个颇有心计的女人有意识地和李宝金套起了近乎,经常隔三差五地以各种借口邀请李局长外出娱乐玩耍,沟通感情。李宝金是个性情中人,在女人柔情的攻势下,很快败下阵来。随着交往的频繁和情愫的加深,两人很快形影不离、难舍难分,最终成为莫逆之交。1998年,李宝金向朋友们公开认王小毛为干女儿,为两人不正当的交往披上了一层光亮的外衣。这期间,李宝金的仕途也异常顺利。1993年7月,身为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的李宝金同时还被冠以一个新的头衔: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1996年4月,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有1200万元的业务款存在招商银行深圳市福田支行提不出来。渤海公司多次派人交涉无果,无奈之下,董事长戴成文找到李宝金,请求公安机关以福田支行涉嫌资金诈骗帮助追款。

  

  由公安机关出面帮助追款,这笔钱肯定能追回来。但李宝金却有了自己的另一番打算。作为一个资深的老公安,他意识到,这是为红颜知己捞取钱财的绝好机会。于是,他给王小毛出谋划策,让王小毛的菲光物业公司以咨询劳务的形式参与为渤海化工集团的追款事宜,趁机从中捞取好处。李宝金快事快办,马上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戴成文。戴成文听从李宝金的建议,找到王小毛,请菲光物业公司“帮助”追款。按照预谋,王小毛大包大揽地应承下来。事后,李宝金先让渤海公司向天津市公安局写了一份1200万元存款被深圳招商银行福田支行诈骗的报案材料,接着他很快批示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立案侦查。1996年5月3日,天津市公安局为渤海公司追回存款1102.8420万元。钱从深圳汇入天津后,李宝金便向戴成文提出按实际追回款项总额的15%作为市公安局和王小毛的菲光(天津)物业有限公司的提成。由于有事前约定,渤海公司答应按李局长的意见办。为使这笔提成款合法化,在李宝金的亲自指点下,1996年5月5日,王小毛和戴成文签订了一份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咨询劳务协议:由渤海化工公司付给王小毛的菲光(天津)物业有限公司劳务咨询费165万元。假协议炮制完毕后,5月20日,渤海公司如约将165万元转入菲光(天津)物业有限公司的账户。李宝金只是动了动嘴,就轻而易举地为自己和红颜知己捞取了165万元,也为自己的灰色人生迈出了危险的一步。

  

  2005年上半年,李宝金给帮过忙的某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某打电话,称自己山东章丘老家现在修桥,请王某考虑一下能否提供100万元的资助。面对李宝金赤裸裸的勒索,王某本不愿给,但一想到李宝金的权势和以前的帮忙,公司今后的发展也许还得求助于他,只有无可奈何地答应李宝金的要求。很快,100万元的修桥赞助款便按照李宝金的意思汇到了他提供的一家名曰龙顺公司的账户上。事实上,这笔巨款根本不是李宝金为家乡修桥募集的赞助,而是他以此为借口,为自己索取的不义之财。2004年8月20日,天津某钢铁有限公司以给付工程建筑款的名义,将100万元人民币转入了李宝金指定的一家公司账户。当然,这笔以家乡修桥名义而募集来的赞助款最终又变成了李宝金的私人专款。李宝金仅以老家修桥需要资金为由,就先后从3家公司索取黑钱300万元。其心之贪婪,可见一斑。李宝金私下里曾跟别人讲:“没来检察院前,不知道检察院的权力有多大。来了才知道,检察院的权力这么大,想查谁就查谁。”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李宝金在天津政界“官风”跋扈,他在公开场合曾多次狂言:谁不听话就查谁。国家赋予他的法律监督权成为他树立个人权威的法宝。2003年3月,李宝金早在市公安局任职时认识的老朋友、天津市德祥公司董事长夏某找到李宝金,说自己公司急需一笔资金,看李宝金能否支援一下,所需资金他可以支付利息。李宝金在公安局主政时就养成了个人说了算的习惯。面对夏某的求助,他当即把机关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召来,责令该负责人将500万元公款拆借给德祥公司使用。这位负责人明知这样做违背财务管理制度,但面对一把手的指令,他哪敢违抗,只好奉命照办。

  

  2003年8月中旬的一天,夏某约李宝金吃饭。闲聊间,夏某问李宝金有没有个人消费方面不好处理的。李宝金随手便拿出个人消费款额8万多元的票据3张让夏某给报销。李宝金在夏某的公司报销发票还不算,后来干脆向夏某索取金钱。从2004年3月至11月,他指令下属先后7次将市检察院服务中心的900万元公款擅自借给夏某公司使用。由于生意上的原因,900万元借款一直未能按约定时间归还。为掩盖自己擅自挪用公款的真相,2005年6月,他只好请某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代夏某公司还借款600万元,让自己的红颜知己王小毛的浩天集团代夏某公司还款300万元。王小毛自从认识李宝金后,生意越做越大。1999年8月,在她的运作和李宝金的全力支持下,浩天集团正式成立。该集团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帮助王小毛浩天集团的发展,李宝金让渤海化工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戴成文全力支持王小毛的公司。浩天集团每次楼盘开盘,李宝金都亲自前往祝贺,为集团撑腰增光。此后,李宝金、王小毛、戴成文互相利用,结成了利害相关的利益共同体。王小毛靠着银行贷款和从政府拿到的便宜地皮,集团总资产最高时曾达到近30亿元人民币。2006年3月,浩天集团为缓解承建的天津至汕头高速公路工程资金缺口,王小毛擅自挪用了由其控股的浩天津晋(天津至山西)高速公路公司准备还贷的准备金4000万元而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为防止资金流失,王小毛刚从美国考察回国一下飞机即被警方带走。因涉嫌经济犯罪问题,戴成文也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2007年4月27日,戴成文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顺藤摸瓜,李宝金这条大鱼现形了。据检察机关侦查证实:李宝金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和职务上形成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71.47万元、美金1.8万元、港币1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87万余元;挪用公款1400万元。2006年6月12日下午,李宝金在办公室和部下商谈工作时,中纪委和天津市委的有关领导突然而至,向毫无准备的李宝金宣布了中纪委对他实行“双规”的决定。一切来得太突然了,致使搞了半辈子公安侦查的李宝金竟没有一点点察觉。“双规”之初,李宝金对抗审查情绪十分激烈,只承认自己在日常工作中有方法方式不当的失误行为,拒不承认有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专案组工作力度的加大,李宝金开始陆续坦白和承认了自己受贿、挪用公款等主要犯罪事实。2007年12月19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以李宝金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宝金如此终结人生,也许他做梦也没有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