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和嫁错人哪个更可怕?”离婚律师揭秘婚姻的扎心真相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

  因为年龄到了就仓促地进入一段婚姻;

  婚后发现生活总被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打败;

  甚至可能遇人不淑,经历家暴、出轨、负债累累......人生几乎陷入谷底。

  曾听过一句话:“草率的婚姻少美满。”

  深以为然。

  很多草率结婚的人,大多都以惨淡离婚收场。

  今天文中的女主人公李红(化名),丈夫出轨了,还背负一身债务,可怕的是丈夫身上隐藏了一个惊天秘密。

  

  01

  婚姻是一场冒险,千万不要仓促结婚

  嫁到云南后,李红每天都鼻青脸肿。

  大伙都知道,她肯定又被家暴了。

  丈夫好酒,总是无故不定时的打骂她,有几次严重的时候都想直接掐死她。

  可明明,平日里的丈夫,憨厚本分,温柔顾家。

  原来这样的好男人形象,都是可以伪装出来的。

  而这场悲剧的婚姻,也早出现了端倪。

  李红是地道的北京人,但家里催得紧,便在网上认识了阿尚。

  阿尚是云南人,迫于生计来到北京,外地漂泊也有四五年了。

  两人相处了4个月,李红觉得阿尚不抽烟、不喝酒,也很照顾她。

  当时李红父母反对俩人在一起,不是嫌弃男方家庭不富裕,而是直觉告诉他们:“这男人不靠谱。”

  但原因出在自己身上,当初催女儿找对象,现在好不容易找到合适的,也就不好干涉她的婚姻,只好说:“以后过得不好,不要怪我们。”

  没想到一语成谶。

  结婚后不久,李红和丈夫商量暂时不能放下北京的工作,而且升职有望。两口子琢磨了一下午,就决定开始异地生活,不过每天都要打电话报备各自的动向。

  从那之后,李红便去了外地工作,节假日才回一趟家。

  去年回家过年,丈夫透露和一位女性正在创业,但身上有数百万债务无力偿还,还两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急之下借了李红的名义贷了款。

  李红顿时大哭,还没好好享受婚姻的乐趣,就要背负巨额的债务,这事放谁身上都会很难受。

  

  李红虽然感到绝望,但生活仍然要继续下去,就匆匆赶回了北京。

  这一年里,她恨不得把一天当做两天,甚至三四天来用,一门心思放在工作上。

  有时会抽出时间提醒丈夫,攒钱一起把贷款还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创业只是个幌子,花妻子的钱来养情人才是真的。

  异地后,李红丈夫感觉生活很是空虚,需要感情的滋养,就在家的附近搭上了一妹子。

  男人趁老婆不在家,把妹子带回了家,更过分的是他还将两人同居的视频和生活记录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

  就这样相处了两年,把李红瞒的团团转。

  李红一心为了家,只想把重心放在家庭上,可在结束异地生活没几天,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出轨,难以想象她当时该有多痛苦。

  

  李红一直闹,男人最后爆发了,上手就开始揍她,一点也不知轻重。

  她怎么也想不出,平日里安分守己的丈夫,竟然动手打人。

  自那次家暴后,男人开始变本加厉,只要李红稍微和他不对盘,就动手。

  严重的几次,李红门牙被打掉一颗,头被撞得血流一地。

  有这么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

  截止至2019年底,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受害人在选择报警之前,平均要遭受35次家暴侵害。

  换句话说,每个被家暴的女性,都喊过35次有声或无声的“救命”。

  许多女性一开始遭遇家暴,没想过报警,因为对她们而言,夫妻间过日子难免会产生摩擦,这是很常见的事。

  李红自然也是这么觉得,直到男人完全暴露了心性,她才彻底醒悟,离婚对自己来说是当下最好的选择。

  李红偷偷报警了,此后,她还得知自己的丈夫婚前隐瞒了曾经因故意杀人罪获刑13年的事实。

  你想想,一个罪行累累的人会轻易改变自己吗?

  02

  委托家理律师解除婚姻关系

  李红找到家理律所后,说清了她的诉求。

  一是解除婚姻关系;

  二是不认可尚先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接受委托后,我们遇到了第一个难题。

  就是立案难。

  根据相关规定,立案地为男方户籍所在地。

  然而,当地法院以疫情以及户籍地不是其经常居住地为由拒绝了立案申请。

  遭遇多次拒绝后,我们律师通过向省高院、市中院和应当受理的县法院进行逐级反映,我们和法官据理力争,最终才同意立案。

  为了避免李红与尚先生见面时遭受二次伤害,我们积极与法官沟通了本案的特殊情况。

  

  最终,本案通过线上调解完成,法官判决解除李红和尚先生的婚姻关系,且在调解书中载明男方婚前和婚后的债务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李红很满意这个结果,她终于逃脱了男人的魔爪,也不用负担巨额债务,此时浑身轻松。

  虽然案子已经结束,但身为婚家律师,有几个法律点值得注意:

  1、为什么要到男方所在地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尚先生作为被告,应由尚先生住所地人民法官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三条之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此案里,家理律师精准确立立案地为男方户籍地,在面对法官的质疑不予立案的情况下,用自身扎实的专业知识来和法官据理力争,最终得以立案。

  2、李红解除婚姻关系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民法典》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与他人同居的事实行为,属于应当判决予以离婚的情形。

  但从为节省司法资源的角度考量,家理律师积极与法官沟通,极力主张调解结案,将纠纷解决在前端。

  3、尚先生婚内出轨且和他人同居,属于重婚罪吗?

  我们先来看看“重婚”的概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258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上的重婚,即与配偶登记结婚后而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的重婚。

  

  本案中,李红和尚先生一直没有离婚,说明尚先生有配偶的事实是存在的,但其明知自己有配偶的情况下,仍然和第三者长期共同生活了两年,因此其行为符合重婚罪的构成。

  4、只有收集齐感情破裂的证据,才能起诉离婚吗?

  基于很多法官本着和事佬的精神,以及离婚分割财产让法官头疼不已的司法现状,一般第一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很小。

  而当事人有时证据意识不强,使得外人很难评价夫妻感情破裂。

  所以,是否有可能将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修改,以减少旷日持久的离婚大战。

  即便没有明显的证据(比如家暴、虐待、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能够证明感情破裂,只要是你想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你依然可以去起诉离婚。

  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被判决不准离婚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03

  家理律师观点

  草率地进入一段婚姻,另一半的态度、喜好以及为人都还不清楚,等到被生活中的,才明白自己早在婚姻里伤痕累累。

  知乎上有个高赞留言:

  婚姻不是赌博,输的是一时的眼光,赔的是长久的人生。

  所以还是希望,不管男女,结婚前一定要清楚3件事。

  1、最好观察对方在外人眼里的评价

  要知道,一个人的品性,往往离不开TA的原生家庭。而旁人的评价,就是一个家庭最真实的模样。

  2、看对方的经济实力

  要结婚了,肯定要对对方的经济条件有所了解。

  一般情况下,家庭比较吻合,婚姻的安全感也就更高。

  3、看对方家庭对自己的态度

  有些情侣结婚后,总是受制于父母的态度,比如要勤快要做家务,才能体现一个好儿媳或好丈夫的潜力,但结婚从来都是双向自由选择,不需要取悦谁也不需要迎合谁。

  如果遇到李红这样的情况呢?

  家暴面前,从来只有施暴者和受害者。

  

  所以当你正在面对家暴时,不要忘记拿起法律的武器自救。

  而有时候离婚并不代表不幸福,如果一段婚姻不可避免走到最后,那学会放下可能是另一段幸福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