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花束般的恋爱虽不永久,总好过没有
大概只看了一会儿,我便忍不住按下了暂停键。
然后去问朋友:《花束般的恋爱》是不是在拍我的日记?
因为错过末班车而临时凑在一起喝东西的四个陌生人,看到邻座坐着著名导演押井守,男主难掩惊喜的神色,同样认出来的女主也捂住了嘴,而对面的一对男女却一脸迷茫。
“你不看电影吗?”
对面的男人回答:“当然看啊,人家都说我是狂热爱好者。”
旁边的女人好奇地问:“你看什么电影?”
“《肖申克的救赎》。”
听到这个答案的我,和男女主有着一样的反应:
男主在内心默默吐槽:为什么大神就在面前,他们俩还在聊真人版《魔女宅急便》?
与此同时,女主也开始对旁边的陌生男孩产生了兴趣。
在喧嚣的人群中,你与这个人构建起了独属于彼此的精神空间,甚至不需要任何话语,就已经产生了无言的交流。我们称之为,共鸣。
所有关于爱情的故事中,这大概是文艺青年最向往的那种开始,所以《爱在黎明破晓前》才能如此经久不衰。侯麦尤其喜欢刻画这类人群,在他的电影里,寻寻觅觅的女主角在车站看陀思妥耶夫斯基就能遇见对的人。
但实际上对于我们这种人,库切写的大概才是真相:
“他走到哪儿都在口袋里放下一本诗集,有时候是荷尔德林的,有时候是里尔克的,有时候是巴列霍的。在火车里,他卖弄地把书拿出来,全神贯注其中。这是一个考验。只有非同一般的女孩才会赞赏他所读的东西,也才会在他身上看到非同一般的精神。但是火车上没有一个女孩子注意到他。”
几年前的我看到这段,只能说有被内涵到。
然而一旦真的遇到了,也还是会像女主那样追上去,“刚才是押井守对吧?”
“你认识他吗?”
“先不说喜不喜欢,一般人至少都应该认识他。”
“他是世界级的。”
“是的。”
两人走进深夜的居酒屋,在交谈中偶然发现彼此身上越来越多的共同点。比如穿着同款小白鞋,耳机线总是会打结,都喜欢用电影票根做书签,甚至买了同一场天竺鼠演出的门票,但意外地都没能去成。
“这个就是为了让我们今天在这里相遇的门票。”
来到对方家中,看着一排排书不禁感叹:“这简直就是我家书架的翻版啊。”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无数偶然性的相撞,让彼此更为确信,自己好像是为了遇见这个人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那些从天而降的巧合,就仿佛是爱情的入场券。
罗兰·巴特在《恋人絮语》中这样解构恋爱中的偶然性:
在整个恋爱过程中,出现在恋人脑子里的种种情境是没有任何次序可求的,因为它们的每次出现都取决于一个(内在或外在的)偶然因素。碰到任何一个与之相关的偶然事件(一下子“落到”他头上),恋人总是出于自己想象的需要、快感,而身不由己地去挖掘自己的情境储存(或宝藏?)。而对于一部分人来说,常年无人问津的精神世界里,突然闯进了一个人,是更为罕见的存在。那些小心翼翼被藏起来的,不被看见的部分自我,因为另一个人的出现而得以重见天日。这种激动不只是巧合汇聚而成的想象,而是在风势不定的田野上闪透出光来,然后一整个世界都被照亮。
那些自己默默喜欢的东西,是别人眼里百无聊赖的事情,只有他听完会会心一笑。那些不曾说出口的想法,穿越吵闹的人群,在各持己见的争论中猛然相撞,仿佛终于听到了宇宙的回音。那些不需要说太多就能理解的心事,埋在过往的经历里,撬起每一根血管的脉搏,毫不费力就嵌合在了一起。不只是荷尔蒙作祟的悸动,是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另一个自己,和他隔着时空也能体会到同样的快乐,看着他失意也像顾影自怜。
爱情就是这么开始的。
一起去看天然气储罐,在亮着红灯的人行道上接吻。在三月一个风很大的晚上,中途放弃了一部很无聊的电影,第一次做爱。开始同居生活,打工结束后一起走路回家。圣诞节交换礼物,看漫画哭成一团。除夕夜大扫除,吃跨年荞麦面,捡到一只猫,给它起了名字。
而女主却总在恋爱快乐的间隙中隐隐开始感伤:“开始,是结束的开始。”
“你看,相遇总是伴随着离别。恋爱就像派对,总有一天会结束。所以恋爱的人,总是喜欢将迷恋的东西夹在书桌里,再分享他们的爱情。”
我以前也写过,人与人的亲密大概只有这么多了,再走下去也只是下坡路。喜欢会耗尽,好奇心会消失,那些默契如果没有转化为坚定的依赖,也只是海市蜃楼一场罢了。
真实生活中的爱情,没有小说和电影里那么多急转直下的情节,大多还是消磨在悄无声息的改变中。男女主毕业走入社会,找工作受挫,只好放弃梦想,去做自己不喜欢但又不得不做的事情。工作之余依然坚持着爱好的女主,和投入工作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男主,渐渐失去了当初相遇时的默契。
男主在想要升职加薪的压力下,开始觉得放弃过去的生活方式是理所当然,结婚就是搭伙过日子。 女主觉得婚姻不应该是这样,没有理解和爱意的生活,多过一秒都让人感到窒息。两人虽然还睡在一张床上,却已经奔往截然不同的方向。
所谓柴米油盐酱醋茶并不是原罪,更重要的是,在被催促着成长的年纪里,人生观随时随地都在经受动荡,今天的我都不一定能理解昨天的自己,两个不同的人又怎么能做到一直都惺惺相惜呢?
作为一个悲观主义者,我从来都不相信永恒的存在。
在我看来,哪怕建立在精神共鸣上的恋爱,本质上也只是一种情感投射和价值互换。两个人在一起后,就是开始不断探索对方、享受对方身上的价值。而当你发现对方的价值已经被挖掘得所剩无几了(或是已经消失了),好奇和迷恋就会渐渐褪去。这个时候也是最容易分手的时期,有的情侣转化成了依赖和陪伴的价值,真正建立了独一无二的亲密关系,就可以继续走下去。
归根结底,爱情都是会消逝的。除非双方都能一直保持自我,不断提升自我价值,让对方都有可探索的空间。否则只要一方厌倦了,基本上爱情就不存在了。
于是男女主耗尽了彼此最后的默契,在同一天向对方作了告别。
去年我还在说,我们会和一个人恋爱,其实只是他正好满足了自己某些需要的特质,这种人在世上还会有很多,所以不存在什么命中注定的唯一的爱情。但是在那个时刻,你就是遇到了他,而不是什么别的人,这可能就是缘分。这并不意味着就真的非他不可了,哪怕之后感情走不下去了,我们应该知道还会遇到第二个、第三个人。
然而真正身处其中却发现要做到洒脱并不容易。我总是说,不要留下遗憾就好。后来才发现,大概无论怎么选择都还是会遗憾。遗憾未曾开始,或是遗憾没有结局。哪怕在一起了,也还是会遗憾爱情的消逝,遗憾一段关系的终结。
我为曾经轻视那些在失恋中难以自拔的人而致歉,或许这并不软弱,也不应该被责备。人海茫茫中能和另一个人建立起联结并不容易,我不应该否认这种偶然性的难得。更何况恋爱从来就不是换一个更好的对象就能完成的事情,能够被替代的只有恋人这个角色,而不是那个人。
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每一段记忆都无法被复制,也不可能会重来。
但是如果让我再选一次,大概还是会追上去,哪怕最后的结局只是背对背招手。
就像容祖儿在《蜃楼》里唱的:
沉迷一睡不醒的白昼 宁愿恋爱散失后 至少可内疚 无论是化身是化灰总算是华丽理由 能怀念到永久美丽 在骤眼间会没有 到底都得过镜花的享受 我相信蜃楼 相信荒谬 从来憧憬的都不永久 总好过没有这就是我们“花束般的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