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起放寒假,下学期2月12日开始报到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岳霞 实习生 潘晓晴)今日长沙市教育局发布2021年寒假通知,根据2021学年度校历安排,全市各中小学于2022年1月16日起放寒假,高三年级新高考适应性考试时间为1月16日—18日,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1月24日。2021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22年2月12、13日报到,2月14日正式上课。
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要全面掌握学生、教职员工及家属假期安排,尽量减少外出,外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原则上不前往国外或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如跨省域需向学校报备。学校要严格落实登记管理,建立师生跨省域出行情况台账,包括出行时间、返程时间、目的地、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同行人数等。寒假期间,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师生员工返校前,学校要全面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返校当天,师生员工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方可入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有外省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师生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异常情况应暂缓返校,待治愈后凭医学诊断证明返校。
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
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由学校统筹假期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由学科组、年级组集体研究合理布置,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积极引导学生寒假期间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不得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有关规定,1—2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
严禁任何学校利用寒假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
开展实践活动,学校场馆免费开放“能开尽开”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安排寒假实践活动,开展“寻访红色基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素质拓展、“行走的团徽”和“飘扬的红领巾”等活动,鼓励学生服务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和桶边指导志愿服务。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各中小学要以班级团支部和少先队中队为单位,及时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交流、展示与总结。引导学生参加“光影育人”寒假影视教育实践活动,推荐全市中小学生观看优秀电影《袁隆平》,参与观后感征文和“画说电影”征稿活动,活动方案另行下发。
全面落实体艺“2+1项目”,各校要布置适宜的寒假体育、艺术作业,组织学生参加寒假网上跳绳比赛,引导学生有规律地参加体育锻炼,保证睡眠时间,科学合理饮食,提升体质健康水平。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做好学校场馆免费开放工作,学校与社区做好衔接、宣传等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做好入场登记,购买场地责任保险等,做到“能开尽开”。
开展假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
要在寒假继续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严禁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等。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及时通报。
全面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区县(市)教育局要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格监管,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寒假开展或者变相开展学科培训。严肃查处各类无证培训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教育行政部门在寒假期间要开展1~2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各学校假期要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网格化”巡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