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失踪?失踪多久算死亡?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宣告失踪 :

  (一)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二)客体条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三)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宣告失踪2年后可以再去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如果有人下落不明满4年,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仍然只能作出失踪宣告,而不能作出死亡宣告。

  扩展资料:

  中国失踪人口档案库是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将全国各地失踪者个人档案(即经过专业人员精编的寻人启事)同时汇集于档案库这一大型寻人平台,通过来自全国各地多方爱心力量的支援,让更多寻亲、寻家等失踪人员信息积极加入档案库全面展开寻人,最终实现寻人档案资源共享,长期将寻人启事和寻家人员信息进行线上、线下“比对认亲”,为更多的失踪者早日回归家庭提供公益寻人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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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月,“档案库”项目研发团队正式组建,各有关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先后投身于该寻人平台的开发建设。2010年1月10日,寻人认亲系统研发工作全部完成,中国失踪人口档案库正式开通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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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失踪人口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