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让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
□陈卫军刘晗王毅博
胡春晓,女,汉族,37岁,硕士研究生,现任伊川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政协伊川县委员会第九届常务委员,2011年9月进入检察院工作,近年来,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获个人嘉奖一次,荣获“全市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被评为伊川县“优秀政协委员”。
只有严谨细致才能办出精品案件。近年来,胡春晓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无一冤假错案和无罪判决案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勇于担当,成功审查办理了伊川县张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指控犯罪事实45起,涉及罪名20余个。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两年三个月至二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实现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震慑黑恶势力的良好效果。
“检察官,我信你说的话,其实,我知道我骗人家的钱是不对的,我认罪认罚,而且愿意把骗人家的钱全都退还,希望法律能给我一个轻点的处罚,让我早点回家,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胡春晓耐心细致的工作,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申某真诚地认罪悔罪。
刚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时,申某对犯罪事实只字不提,直到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申某依然没有开口供述。但案件已经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案人均已认罪认罚。为了能让他自愿认罪认罚,胡春晓多次到看守所对他进行提审,与他讲法律、谈生活、说家庭。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申某终于打开心结,道出心中的顾虑。原来被抓获的当天申某刚陪妻子做完产检,现在孩子已经满月,申某却不能见到一眼,他认为要是都交代了,可能会判处很重的刑罚,想见家人就更难了。了解申某内心的顾虑后,胡春晓详细、全面地给他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讲述了拒不交代的法律后果,申某听完后幡然悔悟。后申某的家人积极配合退赃,并取得了6名被害人的谅解。申某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通过学习党史,革命先烈无私无畏、勇于奉献的精神让我深受感动,我已经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随着学习的深入,入党的愿望与日俱增……”谈到党史学习教育胡春晓动情地说。
本文来源: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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