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类会有「复仇」「报复」这种行为与心理?
起源是什么时候,是生来就有吗?其他动物也会有吗?其程度相比于人类又如何?
呐,从前吧,大概人类刚会站起来吧,你祖爷爷,看到你祖奶奶一见倾心,出去追你祖奶奶的时候呢,被一个剑齿虎咬了,然后,你祖爷爷就叫上你祖三叔,祖大伯,大婶婶还有牵上隔壁老王家的二哈就闻着味道去找剑齿虎算账去了,把它教训了一顿,下次,那个倒霉催的二虎,遇到两条腿的,就会掂量掂量了,所以,就这样在食物链顶端的各位流氓就免去了自相残杀去闷声(qi)发(fu)大(ruo)财(zhe)了。
复仇就是威慑,威慑,就是止战,止战,就是和平,和平就是发展,发展,就有了你了:)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说,多次交易的情况下,一报还一报是比较有效的简单战略,既不会同类之间相互碾压(相对于总是背叛),也不会被几个不合作的个体碾压整个群体(相对于总是合作)。
所以,可以推断的是,长期来看,没有报复心理的群体都被淘汰掉了,而有报复心理的,这种心理通过基因、文化等方式传承了下来。
报复来源于你的痛苦,而痛苦包括你肉体的伤痛以及内心的落差
你的这种心理落差来源于其他人的作为导致的你们之间的不平等(比如故意伤害你忍受身体的痛苦,他却逍遥法外)
报复的行为可以让你们之间的这种落差减小,甚至消失,这是一种寻找内心平衡的过程,因你使我痛苦,我必让你损失(同样痛苦)
所以报复其实是为了慰藉自己痛苦的肉体及精神,减少自己与施暴人之间落差(使对方痛苦,以获别样的平衡),以获取一定的心理安慰
寻找平衡是人的本能
我觉得只是出于经验学会了重复囚徒困境中的“以牙还牙”策略,这个策略可以保证群体始终出于互惠利他的关系之中,而互惠利他对整个社会的利益最有效。所以最后这种心态和处事方式就赢得竞争成为了社会主流,其他方式都被淘汰了。
上帝把人设计成平等的。当你恶意(故意)给别人制造痛苦的时候,就得准备承受对等的痛苦,这种痛苦可能是即时的,也可能是跨时的,这就是报复。
如果没有法律(公权力),复仇都需要借助私力。但个人无法计算“痛苦”的对等性,人总是高估自己承受的痛苦,而低估别人的痛苦,因而私力复仇经常演变为激烈的相互残杀。更重要的是,私力往往是不对等的,很多人根本没有复仇的能力。这样,那些施害方,并不需要对等的痛苦。这显然违反了人人平等的原则。所以,在没有法律的时代,复仇往往会被当成是英雄。
现代法律是不支持复仇的。如果有人伤害你,你可以当场怼回他(正当防卫)。但如果你没有即时反击,而是选择10年后复仇,10年后你把伤害你的人打残,你就得坐牢,而如果当时怼回对方,怼残了对方,顶多也是防卫过当,不会是重罪。
如果有法律,而且能够有效运行,人就不应当有报复行为。可惜,法律总是有漏洞的,而且总是滞后的,所以,复仇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接受的。如果某个地方法律运行效率太低,甚至法律被用来保护强者,那么复仇行为仍然可能被认为是英雄行为。
但私力复仇毕竟是野蛮时代的规则。希望社会的文明演进能够消灭复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