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播的电视剧《我是余欢水》隐藏了哪些法律问题
近期《我是余欢水》正在热映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小人物余欢水,想要扮演好丈夫、好爸爸的心酸,看到了职场老人被欺压嘲笑的忍耐,看到了余欢水对情感重视却屡遭背叛的痛苦,我们对他的遭遇感同身受,从中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但是,小编却在《我是余欢水》中看到了各种涉及的法律问题。原来《我是余欢水》居然是一部普法剧,遵法守法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有可能帮你逃过“中年危机”哟。
01 遵守交通安全非常重要
电视剧一开头就是余欢水还是个明媚青年,骑着重型机车在车流中肆意穿行,不停地加快速度赶着路程,一边飙车一边接打电话。下一秒他的人生就被改变,他被一辆大货车撞了。就因为这一撞,余欢水的人生开始了一系列的“悲剧”。
我们除了感慨一句“好惨”,也再不能对他生出更多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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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余欢水在城市道路上骑车有个加速的动作,在车流中穿插骑行,明显超过了规定时速。在过十字路口的时候接打电话加超速行驶,大概率就是被绿灯方向的车辆碰撞,责任还都是闯红灯一方的。
余欢水若能遵守交通法规,以后的人生应该就是这个明媚青年正确分析了未来的科技、经济走势,在风口上弄潮成为成功人士走上人生巅峰,而不是车祸后后怕,改变了自己和大壮的人生,让吕夫蒙有了怨恨、捉弄、欺骗自己的理由。也不会是十年一梦,整日畏缩、假装、扮演,让妻子儿子瞧不起,让公司任何一个人都能嘲笑他。
02 装修不能想装就装
一个周末,余欢水牙疼正在赖床休息,楼上一阵阵电钻声打破了余欢水家的宁静。余欢水上楼交涉,但是装修师傅我行我素不予理睬,余欢水对装修师傅进行普法教育。
可是当你一脸怂样却对普通劳动者进行法律沟通的时候是起不了效果的,业主回来后也是对余欢水一顿警告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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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但是,余欢水上楼和邻居理论,这一次法律没能起效,也没向环保局投诉。余欢水在得知最近“患癌晚期”后破釜沉舟,上了楼把楼上邻居家一通乱砸解决了问题。
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不可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解决,邻里之间有了矛盾应该先沟通,沟通无效再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03 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余欢水妻子提出离婚后,余欢水想借酒浇愁,在经受了烟酒店老板的刺激后,决定豪掷一笔买茅台解忧,结果茅台酒是假的,工业酒精勾兑的,余欢水喝了之后大睡一天。梁安妮上门施行美人计套取优盘下落失败,尝出了余欢水的茅台是假酒。
余欢水到烟酒专卖店维权,结果被老板一通奚落并赶出门外。
余欢水气愤不过,看到“假一赔十”招牌怒从心头起,拿起棍子砸了烟酒专卖店的招牌。
在稍泄一时之愤后,余欢水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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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余欢水能说到做到,依法维权的话,他应该能得到烟酒店老板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和误工费赔偿,能拿回购买茅台酒三倍价格的赔偿,烟酒店老板也会受到法律制裁,收回所售假酒、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可是余欢水逞一时之勇,非但自己被拘留罚款,还让售假的烟酒店老板逍遥法外。
04 买卖身体器官违法
余欢水因喝了假酒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结果被误诊为患了“胰腺癌”,已经到了晚期。余欢水接连收到各种催款信息后走投无路想到了之前医院病友透露的器官买卖。
病友只是低阶人员,只负责收集买卖人的信息,起联络作用。其他的议价、体检等自有一套体系,这是一条分工明确、责任明晰、体系成熟的地下器官买卖交易链。
余欢水经过蒙眼、上车、走小路重重考验之后来到一处民房和交易链的高阶人员进行接触,这一幕充满了反讽。一名身穿白大褂的年轻男士首先就告诉余欢水:买卖器官是违法的。
他除了对我们进行法律科普,还对我们进行了医学科普。
他询问了余欢水为什么要买卖器官,得知是患癌后又询问是哪种癌,得知是胰腺癌后对我们发出了振聋发聩的教诲:
多么有良心的违法犯罪者呀!在替病人考虑的同时,又坚定不移地提出还有一种器官可以买卖:眼角膜。并且让我们知道了眼角膜上没有血管,没有携带癌细胞。
既然是买卖,就应当签订合同。余欢水签订的是器官捐赠协议。地下组织先付定金,是交易款的一半,三万块钱,手术完成之后再付另一半。
如果真进行了眼角膜捐献,估计这另一半钱是拿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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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合法的捐赠掩盖违法的器官交易,捐赠合同是无效的,买卖器官本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是余欢水》剧情已全部播完,不管它是闹剧也好,是喜剧也好,我们能从中读出不同的内涵给我们以启发就足够了。不管怎样,遵法守法总在法治社会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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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我是余欢水》,竟是部普法剧
原标题:《我是余欢水》,竟是部普法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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