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状告冯小刚 网友反问:那杨康是不是要去起诉金庸?

  潘金莲状告冯小刚。潘友发说,自己去年到一个水泥厂参观,当两名老板得知自己姓潘时,突然不约而同地嘲笑说潘家出了个名人叫潘金莲。“让我又尴尬又气愤,本来说好的生意,结果也黄了。”

  潘友发说,姐姐前些年从农村搬到了城市。《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小区里的老人们都在她面前念叨潘金莲,她甚至能感到走路经过时别人的议论,好长一段时间吓得不敢出门,也不与人交流。“半夜睡不着觉,身体越来越差。”

  目前,潘金莲委托弟弟和潘姓律师代理对冯小刚等人的诉讼。

  行动

  潘氏宗亲会支持诉讼

  借此发起“为潘金莲正名”行动

  潘氏宗亲会潘孝林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广东潘金莲的起诉得到了海内外潘氏宗亲的广泛支持。潘氏宗亲会借此机会发起“为潘金莲正名”行动,于去年9月11日在安徽合肥举行座谈会,海内外数十名潘氏宗亲参加。“有潘氏族人写了倡议书 ,试图正本溯源,还原历史上真实的潘金莲和其丈夫武植。”

  潘孝林说,正名行动得到了海内外宗亲的广泛支持。“虽然正名行动中途经历了一些波折,可是参与正名行动的很多宗亲为家族付出了很多却是不争的事实,越来越多的宗亲和社会公众知道了潘金莲的历史真相,正名行动取得了初步成功。”

  庭审现场

  被告方:《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潘金莲,是指小说中的潘金莲,而非原告,电影未构成对原告名誉侵权

  冯小刚未现身 被告方辩称不构成名誉侵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潘金莲诉冯小刚等名誉侵权后,原定2016年12月28日上午开庭,当日来自全国各地的潘氏宗亲前往法庭旁听,却被告知案件延期审理。原因是被告方当日只有5人参加,分别代表7名不同被告,冯小刚与摩天大楼传媒有限公司(电影由该公司申请立项)缺席,造成无法开庭。

  3月21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潘金莲起诉冯小刚等九人案,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均未现身法庭,只委托了律师参与庭审。庭审中,原告认为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旁白说“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叫潘金莲”,在结尾也没有写上(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等或由哪里改编,构成了对原告的名誉侵权,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但冯小刚、刘震云等人的代理人则认为,《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潘金莲,是指小说中的潘金莲,而不是原告广东增城的潘金莲。“历史人物与现实生活中的人同名同姓,但这是两码事。”因此,被告方认为电影并未构成对原告名誉侵权,不同意庭外调解。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4月19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