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和商业险不是一家公司,出险如何理赔?

  

  交强险先行、商业险补充

  买了一辆新车,但是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不是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的,假如不幸出险,应该怎么处理,要向哪一家保险公司报案呢?保险公司会以什么方式理赔呢?

  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车出险时,一般会先通过交强险理赔,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则要通过商业险理赔,交强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所以,如交强险和商业险不是在同家公司购买的,车出险时除非车主能确定事故损失不会超过交强险限额,否则应同时向两家承保公司报案。而保险公司在理赔方式上,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车主全责

  若损失未超出交强险限额,由交强险全额理赔;损失若超过交强险限额,先由交强险赔付,其余部分再通过商业险按责赔偿。

  2、双方均有责

  若损失未超出交强险限额,则“互碰自赔”,也就是由各自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若超过交强险限额,则同样先通过交强险赔偿,其余部分通过商业险按责赔偿。

  3、车主无责

  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理赔,但如果责任方肇事后逃逸,例如,许多车主都曾遭遇停车期间被刮碰却找不到责任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交强险无法进行理赔,但车主可以在发现后向商业险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核实确认后,也可以进行赔付。

  温馨提示

  如上所述,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承保,出险时需要分别报案,等待两家保险公司查勘员分别到达现场,可能会耗费更多时间。在后续索赔过程中,需要在两家保险公司分别办理理赔手续,无形中可能为理赔程序增加负担。

  因此,为了规避以上麻烦,车主应该尽量选择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所以最好选择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减少诸多不便,节省理赔时间。

  而且交强险的价格全国统一,对需要投保交强险的车主朋友来说,选择A公司和选择B公司区别不大,不如投保在同一家公司。

  

  交通发达、车辆横行的年代,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随着升高,在一起车祸赔偿责任中,车祸赔偿项目有哪些?车祸赔偿有何标准?又有哪些可供参考的法律法规呢?这些内容却很有必要了解。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丧葬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医药费

  计算公式: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误工费

  计算公式:

  A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B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C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期限(天) ÷365(天)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

  计算公式:

  1、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①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②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

  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护理期限(天)。

  ※护理期限:

  ①  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

  ② 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

  计算公式:

  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此时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丧葬费

  计算公式: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月)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确定;伤残等级共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虽然伤残等级较轻,但是严重影响工作的,残疾赔偿金应乘以相应调节系数。

  计算公式: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伤残等级×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年×伤残等级×伤残赔偿系数;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伤残等级×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计算公式: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年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如果可以证明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的,地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受诉法院所在地高,可以按照高的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计算公式: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年)5÷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注意事项:

  ① 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因个案和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会有较大差异。目前深圳地区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1万至10万,死亡的,同1级。

  ② 司法实践操作中:在诉讼中,注意该费用应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商业保险中没有精神损失的赔偿项目。

  财产损失

  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营车辆停运损失;非经营车辆替代支出的交通费等等)。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器》

  赔偿计算器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器》,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快速整理计算,只需要输入伤者的基本情况如身份证号码、伤残等级系数等,即可自动输出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并可以一目了然的显示赔偿总额、应缴纳的诉讼费。

  

  计算器具有外观简洁、操作便捷、法理清晰、数据精准、利于解纷、便于裁判的特点。平时用几小时或者几天算出的数据,用此三五分钟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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