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迎春身为侯门女,孙绍祖为何敢将其虐杀

  三春过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大观园中的诸位小姐、丫环也迎来了自己命运的结局。

  晴雯、司琪等被赶出大观园,或死或伤!

  十二戏子也被她们的所谓的干妈领了回去,自此与大观园无缘!或嫁人或被卖!

  薛宝钗、香菱等回归梨香院,远离贾府的是非;

  迎春悲嫁中山狼,探春远嫁海隅……

  大观园开始冷漠下来,个人的命运也开始按照警幻仙姑的剧本演绎下去。

  红楼女儿的悲惨命运,大多源自时代背景和家族落败。其中最让人唏嘘不已的,就是荣国府大老爷贾赦的女儿迎春,这位二小姐自幼丧母。,又不得父亲喜欢。继母邢夫人又对她不管不问。

  生活在这样冷漠的家庭环境中,就养成了性格懦弱、胆小怕事的迎春。所以她总是喜欢拿《太上感应篇》来看,不修今生修来世,慢慢地就不再关心身边的那些琐碎的俗事,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下人们都觉得迎春好欺负,骑到她头上来了,而迎春也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味忍让,让人觉得越发懦弱。

  懦弱的性格意味着迎春只会逆来顺受,不会为自己抗争。

  所以后来贾赦把她嫁给孙绍祖,实际上是用五千两银子卖给所谓的孙绍祖抵债,明知所托非人,她也未曾反抗。

  她的悲剧,早在开始便埋下伏笔,第22回灯谜诗暗喻了各自命运,迎春的谜底是盘,全是别人算计她,她自己绝不想算计别人,只求能过点清净日子,但是,没想到最后所面临的,竟是最残酷的,被中山狼吞噬的结局。

  迎春也是“金陵十二钗”中唯一一个在夫君的凌虐中死亡的,加重了迎春“薄命”的悲剧意义。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曹公为大观园女儿写的判词都表达了惋惜恋爱之情,唯独对迎春的判词,写的是对中山狼的愤怒。按说贾府也算是豪门贵族,迎春是贾府的二小姐,也是贵妃元春的妹妹,为什么孙绍祖敢对下毒手虐待她呢?

  客观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贾府大不如从前,迎春名为出嫁,实为低卖,贾赦欠孙绍祖五千两银子还不出来,只好把女儿低卖过去。在孙绍祖看来,就跟花五千两银子买个丫环没什么区别,所以他才敢对迎春大骂: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

  二是因为孙家升迁,地位超过贾府,自然不会对这个卖进来的女儿手下留情,“得志便猖狂”说的就是孙家地位变化之后,孙绍祖对迎春更加粗暴。

  除了客观原因,主观上的原因也不能不提

  孙绍祖之无耻,从迎春回娘家的一番哭诉就已得知,孙绍祖这个人是个十足的无耻之人,红楼十二曲中,迎春的曲子是这样的:

  中山狼,无情兽,

  全不念当日根由。

  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

  窥着那,侯门艳质如蒲柳;

  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

  叹芳魂艳魄, 一载荡悠悠。

  “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这样的人,别说迎春是被贾赦抵折了银子嫁过来的,即便是正儿八经娶进门的,估计也不会好到哪去。再加上迎春素来有“二木头”的称号,遇到这种事情只能一味忍让。

  除此之外贾府众人的态度,也让迎春彻底没有了希望,回家之后诉说孙绍祖暴行,贾政、王氏宝玉等人,或悲或叹或哭,然后就该干嘛就干嘛去了。就象宝玉所说,各人得自己的眼泪。迎春不是宝玉的眼泪对象,只是做诗对象。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其实亲人也无悲,亲人亦已歌。

  迎春的死就象石头掉进水里,扑腾一声,弄了个水花,然后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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