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关注!大叔被疑偷拍后自证清白,仍遭女子曝光称“猥琐男”,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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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叔地铁上被质疑偷拍

  自证清白后仍遭曝光?

  6月7日

  一段拍摄自广东广州地铁8号线的视频

  广为流传

  视频中

  一女子看见一中年男子蹲着玩手机

  怀疑对方是偷拍自己

  要求检查相册

  中年男子同意让女子检查相册自证清白

  发现相册中并没有任何偷拍的照片之后

  该女子仍旧警告大叔说:

  “小心点啊,别乱拍。”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但这名女子却在社交平台上继续曝光大叔

  还称对方 “手法娴熟肯定不是第一次了,

  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此贴一发

  瞬间引爆网络

  相关话题登上热搜榜

  引发高度关注

  

  该女子的做法引发质疑

  不少网友认为:

  女子此举是“恶意造谣”

  

  目前,女子博文已删除

  有网友爆料称

  该女子为四川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

  

  昨天下午4点多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回应称

  此事已经在调查

  具体情况等待稍后的官方通知

  

  

  下午6点左右

  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称

  当时警方已介入处理

  因为是误会

  双方当时已经和解

  

  网友评论

  不少网友称

  造谣零成本

  该女子侵犯他人隐私

  还有网友认为

  大叔之所以没有像女子说的

  “为自己发声”

  可能是因为对社交网络不熟练

  根本没有注意这些内容

  也有网友认为其为了流量

  

  不少网友质疑

  这种行为不应该受到处罚吗?

  律师:女子曝光诋毁地铁大叔

  涉多项侵权

  9日,律师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女子的行为 涉嫌侵犯男子的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多项权利。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该女子认为自己被偷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的之前,就在互联网平台发表不当言论诋毁男子,导致男子社会评价降低,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此外,女子在未证实被人偷拍的情况下进行曝光,还侵犯了男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男子可以要求女子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者赔偿损失。

  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

  三部门出手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述事件发酵的9日下午,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前报道)

  指导意见指出,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

  (2)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

  (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4)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

  (5)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依法惩治网暴公开征求意见指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对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准确适用法律。

  其中就提到: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华商网综合 | 澎湃新闻、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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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婕米 审核|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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