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关注!大叔被疑偷拍后自证清白,仍遭女子曝光称“猥琐男”,最新进展→
原标题:全网关注!大叔被疑偷拍后自证清白,仍遭女子曝光称“猥琐男”,最新进展→
大叔地铁上被质疑偷拍
自证清白后仍遭曝光?
6月7日
一段拍摄自广东广州地铁8号线的视频
广为流传
视频中
一女子看见一中年男子蹲着玩手机
怀疑对方是偷拍自己
要求检查相册
中年男子同意让女子检查相册自证清白
发现相册中并没有任何偷拍的照片之后
该女子仍旧警告大叔说:
“小心点啊,别乱拍。”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但这名女子却在社交平台上继续曝光大叔
还称对方 “手法娴熟肯定不是第一次了,
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此贴一发
瞬间引爆网络
相关话题登上热搜榜
引发高度关注
该女子的做法引发质疑
不少网友认为:
女子此举是“恶意造谣”
目前,女子博文已删除
有网友爆料称
该女子为四川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
昨天下午4点多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回应称
此事已经在调查
具体情况等待稍后的官方通知
下午6点左右
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称
当时警方已介入处理
因为是误会
双方当时已经和解
网友评论
不少网友称
造谣零成本
该女子侵犯他人隐私
还有网友认为
大叔之所以没有像女子说的
“为自己发声”
可能是因为对社交网络不熟练
根本没有注意这些内容
也有网友认为其为了流量
不少网友质疑
这种行为不应该受到处罚吗?
律师:女子曝光诋毁地铁大叔
涉多项侵权
9日,律师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女子的行为 涉嫌侵犯男子的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多项权利。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该女子认为自己被偷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的之前,就在互联网平台发表不当言论诋毁男子,导致男子社会评价降低,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此外,女子在未证实被人偷拍的情况下进行曝光,还侵犯了男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男子可以要求女子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者赔偿损失。
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
三部门出手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述事件发酵的9日下午,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前报道)
指导意见指出,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
(2)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
(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4)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
(5)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依法惩治网暴公开征求意见指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对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准确适用法律。
其中就提到: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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