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第七章--道德的基本范畴35.pptVIP
一、道德荣誉与道德耻辱 所谓道德荣誉,就是社会对人们履行了某种义务行为所给予的肯定性确认和赞赏性评价,以及行为者由此产生的价值认同和情感满足; 所谓道德耻辱,就是社会对有害于社会或他人的行为所给予的道德否定或贬斥,以及行为者由此产生的自责态度和羞耻感。 * . 荣辱范畴与良心的关系十分密切。 荣辱范畴像善恶、正当不正当范畴一样,也不是抽象的、永恒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 荣辱是以荣辱观为根据作出的道德评价,是荣辱观的表现形式。 荣誉和耻辱是社会道德的重要评价形式,通过社会舆论的褒贬来维护社会道德秩序,同时对人们的行为、品质乃至人格发生作用,属于社会道德调控机制。 * . 二、荣辱感 荣辱范畴主要通过个人的荣辱感发挥作用。只有当一个人在树立正确荣辱观的同时将社会的荣辱范畴转变为自己的荣辱感,社会的褒贬才会对他的行为有影响力。 荣辱感本质上是个人对自身道德行为感到光荣和对不道德行为感到羞耻的心理感受。 * . 荣辱感的主观形式是主观感受,但这种感受产生的根据是荣辱观。 荣辱感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形成的。 荣辱感对于人的道德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荣誉感具有激励功能,有促进作用,能使人对高尚的行为、品质和人格感到光荣、自豪、喜悦,从而激励和促进这种行为、品质和人格的形成。 * . 三、明荣知耻 明荣知耻首先要求明荣,要求正确理解和对待荣誉, 树立正确的荣誉观和荣誉感。 明荣也要求正确看待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的关系。 明荣还要求防止追求虚荣和为了某种个人利益盗取荣誉。 * . * . 第七章 道德的基本范畴 * . 第一节 善恶 一、善恶是伦理学的核心范畴 二、道德善与道德正当 三、趋善避恶 * . 一、善恶是伦理学的核心范畴 善恶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对行为、品质、人格以及个人进行道德判断和评价的最一般概念,是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所发生的复杂道德关系的反映,是进行道德判断和道德评价的最一般依据。 * . 善恶指的不是行为、品质本身,而是指它们所具有的道德性质,即善的性质或恶的性质。 但是,对于善恶性质是行为、品质本身具有的性质还是相对于其他事物而言的,也有不同观点。 摩尔:客观主义的 观点 罗素:相对主义的观点 * .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行为、品质的善恶性质并不是它们本身具有的,而是相对于一定主体而言的,是由一定的主体作出的价值判断。 离开了一定的主体,它们本身无所谓善恶。这里的主体通常不是指个人,而是指一定的社会,即善恶性质是由一定社会来评判的。 * . 利益是善恶观和善恶标准的基础。人类有史以来的各种社会形态、各种文化体系的善恶观和善恶标准之所以不同,从根本上说是由它们各自不同的利益决定的。 * . 善恶标准不仅是行为、品质的道德性质的判断和评价标准,还是指导和规范行为、品质的依据。 由于善恶是一般的道德判断、道德评价的标准,同时也是进行道德指导和道德规范的一般依据,所以善恶范畴在伦理学中具有核心地位。 * . 二、道德善与道德正当 在伦理学中,正当不正当是指行为的道德性质。 正当不正当与善恶的关系十分密切。在日常的道德生活中,行为的正当与否与行为的善恶是互通的,人们通常认为正当的行为就是善的行为,反之亦然;但从理论上看,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差别。 * . 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善恶、正当不正当既是道德性质,也是道德标准,而且都对行为具有导向和规范的意义。 它们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善恶是道德的价值性质,所体现的是行为和品质等是否具有道德价值;正当不正当则是道德的规范性质,所体现的是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要求。 * . 第二,善恶涵盖的范围大于正当不正当。 第三,善恶与正当不正当作为道德标准,其意义有所不同。 从两者的关系可以看出,正当不正当是以善恶为基础和依据的,正当不正当的标准是从善恶标准引申而来的,可以用善恶标准加以解释。 例如,孝敬父母是正当的,其理由就在于孝敬父母是善的。 * . 三、趋善避恶 善的是有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恶的是不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对社会和他人有害的。因此,旨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道德就要求人们从善去恶,扬善抑恶,为构建有利于其成员生存发展的社会作出贡献。 趋善避恶是道德的基本要求。 第一,树立正确的善恶观。 第二,提高判断选择善恶的能力并择善而从。 第三,恪守道德底线。 * . 第二节 道德义务 一、道德义务的内涵与实质 二、道德义务的特征 三、自觉履行道德义务 * . 一、道德义务的内涵与实质 道德义务是指人们从所处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对社会和他人应尽的道德责任,是社会对人们的基本道德要求。 道德义务的表述通常是以“应当”或“不应当”为联系词的,如“应当孝敬父母”、“不应当说谎”等。 * . 人类社会的各种义务形式,根据其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力的强弱差别,在程度乃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