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要被处罚!

  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属违规行为。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近日,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布了一起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典型案例。据了解,去年10月17日,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梅江区某网吧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网吧40号机有1名少年在上网玩英雄联盟,疑似未成年人。执法人员通过询问,并由值班网管周某让此顾客出示身份证,得知该顾客上网未登记身份证,而其身份证上显示其出生日期为2004年,未满18周岁,是在校学生。执法人员让该顾客填写了《现场查验记录单》,同时对现场上网场景进行拍照取证,并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协助调查通知书》。当日,该局对此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规经营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去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分别对该网吧经营者巫某和网管周某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案件调查询问笔录,两人在相关文书上进行了签名确认。经调查,该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规定。该局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对该网吧经营者巫某作出了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