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穷人不再成试药“小白鼠”?

  

  试药人的权益难得到维护

  在美国,一大批律师专打医疗索赔官司,试验出了问题,索赔金额是天文数字:一名试药人一旦出现意料外的药物伤害,他们往往会向药企及医疗机构提出上千万美元的经济赔偿,并经常能打赢这样的诉讼官司。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新药试验的规定不严格,国民法律意识淡薄,即使出了问题,诉讼风险非常低。

  七年前被炒作的沸沸扬扬的北京地坛医院艾滋病药物实验的后续赔偿中,来自河南的艾滋病试药者的赔偿“要求”居然只是10元人民币一天的误工补助。还有部分受害者提出的补偿是一只母鸡或一斤鸡蛋。[详细]

  生命伦理学专家翟晓梅认为,“在华办理实验的成本低,而且中国人口众多,病种繁多,因此在我国很容易找到合适的受试者,中国病人许多都是贫困者,体内没有其他药物成分,可以取得最理想的试药效果。”[详细]

  很多人不知自己沦为药物试验品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病人,很容易被劝说充当试验对象。这些国家医疗水平低,民众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有些人参加到新药试验,还认为自己接受了“最好的治疗”。在一些落后地区,那些被用来做试验的人,不但免费“接受治疗”,还能从中领到一点收入。这对他们来说,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事。[详细]

  有专家指出,“在信息闭塞的中国农村,很多的‘试药’项目都是打着‘免费体检’、‘免费治疗’的旗号,不知情的农民当了多年的‘试药人’,连最终的结果都无法知道。”[详细]

  早一天上市,其中的利润可能高达数百万、数千万乃至数亿美元。所以,制药企业在试药时,尽量挑选那些平时很少吃药甚至不吃药的穷人,他们对药物反应很灵敏,因此药物也很“有效”。美国医学圈内有个说法,把那些容易得到“药物有效”结论的发展中国家称为药厂的“拯救之国”。[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