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论文获奖了!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论文评选活动。经严格评审,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模式的内在逻辑与路径选择——以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运行样态的反思为视角》论文荣获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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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张艳红

  宝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琳

  宝安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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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介绍

  少年审判制度的产生既有社会历史背景,也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深圳市宝安区作为现代移民城区的典型代表,人口结构严重倒挂,社会治安环境复杂,21世纪初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引起多方重视,进而推动宝安区法院少年审判改革在全国率先起步。

  

  论文选取宝安区法院2017年至2020年的涉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判决书和审前社会调查报告。通过对基础数据、犯罪成因、定罪量刑、调查内容等数据的分析,展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运行样态,并结合我国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提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模式应然的内在逻辑与可能的选择路径。

  

  文章认为,我国应在合作性司法框架内建构未成年人司法模式,以正当程序为基础,具有合作、治疗、关怀等内在逻辑,表现为愈疗模式、合作模式、家庭模式的三层结构,采用保护处分、刑事处分、社会处遇相结合的方式,贯彻保护处分优先原则,全流程适用社会处遇措施,刑事处分作为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选择。在此基础上,结合宝安区法院少年审判改革的经验及做法,从司法模式、审判模式、社会模式三个维度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模式的实践路径进行制度构建。

  

  近年来,宝安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步打造愈疗型家事司法模式及“三横一纵”立体帮教模式,形成“一个中心职能、两项拓展职能、四维帮教模式”的分层递进式少年综合审判格局。构建涉诉观护和心理修复机制,在全市法院率先发布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意见,着力构建“一个中心、三层保护、五位一体”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宝安区法院家事少年庭先后获评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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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深圳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将少年审判经验总结为调研工作成果,将理论研究课题打造成司法改革品牌,不断提升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推动少年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宝安区法院

  编辑:马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