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 与法“童”行,关爱成长
巨峰镇中心幼儿园
法暖童心守护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
各位家长朋友:
大家好!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如何履行监护人职责、实施家庭保护作了若干规定,而要取得孩子养育的成功,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父母就要熟知这些法律规定,充分认识家庭保护的责任,在抚养教育孩子的实践中依法行事。
巨峰镇中心幼儿园在此呼吁家长朋友共同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携手为孩子打造安全、温馨的生活活动环境,为他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什么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享有哪些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生存权: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但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儿童的生存权。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展权: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受保护权: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对怎样保护儿童,我们还缺少明确的认识,常常无意识地造成对儿童权利的忽略和侵犯。如对儿童照料不周,对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让孩子承担过重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利用、剥削儿童这些都是没有尊重儿童的权利。
我们该怎么实施家庭保护呢?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中对监护人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以及不得实施的行为进行了规定。
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爸爸说我成绩太差了跟不上学习,家里条件也困难,不如早点去打工赚钱给家里减轻负担。”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未保法中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能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禁止实施家庭暴力
我爸经常说“三天不打就要上房揭瓦”,我经常做一点错事就会被爸爸非打即骂,我该怎么办?
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习惯
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里亲戚总是说喝点酒吃饭才有氛围,是男子汉就要有点酒量,让我也喝点酒。
吸烟、饮酒有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
夏天天气炎热,同学邀请我去水库游泳,爸爸不同意,让我去游泳馆,他说那里比较安全。
爸爸做的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关系到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安定,更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学习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给未成年人创造更安全的成长环境,守护未成年人更好地成长。
校园保护职责
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快乐成长的港湾。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看看学校有哪些保护职责吧!
上学路上,校车护航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根据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向未成年人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培养未成年人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建立学校欺凌防控工作制度
如何处理学生欺凌,该法第三十九条进行了规定:
1.立即制止学生欺凌行为;
2.通知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3.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
4.对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少年强则中国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是家庭,也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幼儿园携手社会各界通过法治教育从源头上净化校园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社会保护篇案例小知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保护篇开篇第一条就写明:“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表明了未成年人的保护依靠的不仅仅是家庭、学校,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学生吸烟危害大,学校周边卖香烟不可取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
家庭、校园、社会携手
关爱未成年人,家庭、校园、社会携手,合力呵护祖国花朵,让法律为未成年人撑开一片蓝天!
关爱未成年人,
呵护祖国花朵,
让法律为未成年人撑开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