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动态】暖心护成长,引青春归航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宣告不起诉

  2022年6月,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诈骗案时,为了全面掌握嫌疑人小芳(化名)的社会信息及犯罪过程,承办检察官对小芳进行了全面的社会调查。经调查,小芳(化名)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因交友不慎,一时冲动,不慎触犯法律。小芳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悔罪。我院综合考虑,为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最终对嫌疑人小芳(化名)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6个月。

  

  在考验期间,检察官与其家长多次通过电话视频回访、实地回访、提交汇报材料等形式,对其跟进帮教。小芳(化名)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并按时向检察官提交了每月的思想汇报。在检察官实地回访时,小芳(化名)表示在考验期间充分认识到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因法律知识的匮乏导致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对家庭带来沉重的压力和精神负担,同时感谢检察官语重心长的教导,让她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信心。

  2023年3月,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后,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小芳(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公开宣告会。宣告会上,检察官、侦查人员以及小芳(化名)的辩护人分别对小芳(化名)进行了教育,小芳(化名)哽咽着表示:“感谢检察院给自己重新起航的机会,目前已经开始学习自己感兴趣的手艺,规划好了自己的未来,以后一定遵纪守法”。

  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考验期满会怎么样?

  【检察院解答】

  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对于未成年人涉嫌特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满后,人民检察院认为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的,应当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未成年人案件不起诉后会有案底吗?

  在法律上案底称为犯罪记录,一般放在公安部门或相关国家机关。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不会有犯罪记录;2.嫌疑人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则会有相应的案底记载。

  简单说来就是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事实上不构成犯罪而不予起诉的就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但是如果检察机关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可以免于刑事处罚而没有提起诉讼或者暂缓提起诉讼的就会留下违法记录(犯罪记录),根据《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起诉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因此,并非所有的不起诉都符合无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