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中年人有爱情吗?

  讲讲你知道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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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真有。

  03年我北漂初期,有段时间找不到工作,陷入困顿,经合租的一个推销员提醒,去了内蒙驻京办附近的一个小区当保洁工。

  原因无他,马上快冬天了,房东不允许我们生炉子,上一年的外地租客因为不懂怎么伺候煤球炉,半夜差点被煤烟毒死。

  这就很为难,深秋的小民房进去跟冷窖一样,入了冬估计跟停尸间没区别,可能睡着睡着就放挺了,早晨起来硬邦邦,火化都费油。

  保洁工好啊,管吃管住,没有房租负担,住地下室又暖和,别管能挣几个,暂时先干着,熬过冬天再说,哪怕开了春再骑驴找马。

  去了一看挺好的,有时候听人劝是真能吃饱饭。

  打扫卫生没什么可说的,挎个铁簸箕拿个扫帚满小区转悠就行,但保洁公司里的人都挺好玩。

  大部分都跟我一样,读了个初高中就出来挣钱的农村小孩,没有一技之长,到了北京找不着合适工作,衣食无着,没办法到这儿来了,来了也不安分,不打算长干,没准哪天心情不好自己就跑了。

  另一小部分是中年群体,他们相对稳定踏实,到了这儿也是各有苦衷,不是逼的没法不会来干这个。

  有对山东夫妻,在家乡曾经是煊赫一时的百万富翁,可能投资失败跟人起了纠纷,惹了官司,破产后没办法,一合计干脆闯北京来了。

  偶尔也有大学生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钱也花光了,没脸跟家要,跟我一样打算,看上管吃管住跑这儿猫冬来了。

  总之,小小的保洁公司里也算藏龙卧虎。

  人员流动性大,这公司在北京火车站的中介那儿常年招人,每隔几天有走的也有来的。

  有一天就来了一对中年夫妻,农村出身,皮肤粗黑,特别老相,其实刚四十出头。

  男的怎么形容呢,就像蛤蟆成精,五短身材,没脖子,手脚粗壮,特别敦实,眼珠巨大,外凸明显,一瞪眼,似乎能从眼眶里蹦出来(甲亢)。

  看着吓人,但其实挺好说话,典型的东北直肠子,心大的能过火车,芝麻大点事都藏不住,嗓门粗,说话硬,口气猛,说起来咣咣的。

  同事嘛,一般不叫大名,都喊他蛤蟆哥,他也不在意,因为他媳妇就这么叫他。

  他媳妇也不好看,身材粗壮,腰臀一体,粗手大脚,典型的农村妇女,一张大圆脸上密密麻麻长着无数斑点和黑痣,蛤蟆哥说他数过好几遍,连黑斑带大小黑痣,拢共123颗,等于就是个烧饼。

  他们俩平时称呼对方就是蛤蟆,烧饼。

  别看俩人单独拎出一个来很丑,但站到一起般配无比,从身材、长相到气质,非常和谐顺眼,乍一看,都以为他们是恩恩爱爱几十年的老夫妻,特有夫妻相。

  实际上根本不是,一个老光棍,一个有夫之妇,私奔出来的。

  来的第一天,他们还有点拘谨,但到了第二天,中午吃饭唠嗑的时候,直肠子的蛤蟆哥就大大咧咧主动把他们的事全抖搂干净了。

  蛤蟆哥一把年纪,到处打零工,也没成个家,无意中来到烧饼姐家里帮忙收秋干活,也不知道怎么就跟女主人对了眼,回家之后念念不忘,第二年开春,鬼使神差又主动跑过来帮忙下地。

  巧的是,烧饼姐对他也有心思。

  一来二去,半辈子没亏过心的蛤蟆哥,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破天荒干了件大事——拽着烧饼姐私奔了。

  据他说,他到处扛活打零工,靠的不光是老实本分肯下力,主要还是人品过硬名声好。

  这下算绝了后路,爹娘、亲戚、朋友等人际关系和院子、土地,一切的一切全扔了,老家是再也回不去了,这辈子注定只能在外面流浪。

  说的时候他自己也挠头皮想不明白,怎么老老实实半辈子,就能脑子一懵,把别人老婆拐带跑了,这事干的不地道也不光彩,缺德。

  烧饼姐只是端着碗在旁边抿嘴笑。

  当事人都这么大大方方了,女人们自然好奇烧饼姐咋想的。

  怎么就能扔下丈夫孩子跟人跑出来,这也是绝了自己后路,怎么就舍得呢?

  烧饼姐只是轻描淡写一句,他拿我当个人。

  一扭脸撩起头发,耳朵少了个耳垂,说是丈夫咬下来的,这边耳朵还被一巴掌打聋了,完全没了听力,连带视力也受影响。

  脑后还有一块烟盒大的秃处,是被丈夫连皮带肉薅下来的。

  大大方方撩起衣裳,肋骨处明显有个坑,是丈夫拿铁棍打的,粉碎性骨折,碎骨扎进内脏差点死掉,医生只好摘了那根肋骨。

  又指着左脚,丈夫喝醉了用铡刀铡了她一节小脚指,所以走路有点晃,像半个跛子。

  (后来知道,她身上有更多伤疤不方便展示)

  最后又笑着看蛤蟆哥,还是那句,他拿我当个人。

  其他中年人可能见多了,只是一片唏嘘,我们这些小年轻可有点傻眼,义愤填膺,立刻抛开一开始的成见,站在他们一边给予支持鼓励和打气。

  我在农村也见过男人打老婆或夫妻对打,别人的家事不好参合,年龄小也不懂,只是跟着别人一起看个热闹,没多大感触。

  可真有一天,一个受过残暴对待的女人活生生出现,轻描淡写的展示身上的伤残痕迹,心里还是无比震撼,有点没出息的说,当时眼泪都差点下来了。

  是啊,什么道德法律,什么父母儿女,都抵不上一句他拿我当个人来的有分量,区区六个字,道尽一个女人的血泪。

  我们生而为人,只想像个人一样活着,可有时候偏偏命运捉弄,沦落到比动物还糟糕的境地。

  只要有人拿她当个人,还有什么是扔不下舍不掉的?哪怕浪迹天涯,哪怕衣食无着忍饥挨饿,但至少活的像个人,这就够了,这是人活着最基本的要求啊!

  私奔完全是蛤蟆哥情到浓处临时起意做的决定,纯属头脑一热,也没指望烧饼姐答应,岂料他一开口,烧饼姐立刻就应了,比他还积极。

  等俩人真跑出来,蛤蟆哥懵了,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该去哪儿,但至少,俩人的家肯定是回不去了。

  到底是老爷们,一咬牙,干脆,我带你去哈尔滨,去沈阳,去北京,去伟大首都看看,逛这么一趟,死也瞑目了。

  至于下一步再去哪儿,到时候再说。

  他们俩半辈子都呆在小地方,连双鸭山都没去过几趟,居然昏头昏脑的就干到了大城市。

  蛤蟆哥做什么决定都是临时拍脑子,没目标也没计划,烧饼姐更没谱,完全你干啥我就跟着干啥,你吃肉我喝汤,你干活我帮忙,你说睡桥洞我就去捡砖头当枕头,估计上刀山下火海也敢跟着往里蹦。

  两人简直就是盲人骑瞎驴,一个比一个没谱。

  等溜达一圈下来,又来北京看了天安门,俩人的积蓄也见底了,那就找个活儿吧,最好管吃管住熬过冬天再说。

  就这么着,到我们这儿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没什么说的,一到饭点,俩人就旁若无人秀恩爱撒狗粮,浓情蜜意,把我们这些小光棍馋坏了。

  蛤蟆哥花钱毫无节制,偶尔拣点纸壳子卖个三块五块,或者帮人搬家挣个十块八块,要么弄个啤酒小菜,跟烧饼姐吃喝一顿,要么给她买个玻璃项链塑料发卡,基本上随挣随花,估计也是单身多年的原因。

  今朝有酒今朝醉,攒不住,先把每天过爽了再说。

  烧饼姐也压根不劝,认定你就一辈子走到黑的架势,你是老爷们,爱咋地咋地,你弄来酒菜,我跟着吃喝,你买了这个那个,我美滋滋戴起来,明天的事儿睡起来再说。

  他们这种及时行乐、只活今天的人生态度,我们有时候既羡慕又担心。

  刚干了一个月,俩人就不干了,要走,具体去哪儿他们自己也不知道。

  主要是蛤蟆哥受不了城里环境的拘束,保洁嘛,既要打扫小区的环境,有时候也上门服务,开荒了,搬家了,各种家政服务。

  他半辈子都在农村种地,习惯了广阔天地的撒野和自由,嗓门大,说话直,存不住心事,有点不舒服当时就得说出来,不然会憋死,而且说话粗野难听。

  粗野是正常的,农村到处打零工跑江湖,没文化也不会文绉绉,张嘴就带三字经。

  难听也是正常的,农村人接地气,不说则已,一张嘴贼扎心,简单直接,句句见血,尤其还是东北的,怪话一套一套,跟铁刷子掏耳朵一样,听的人坐立难安。

  城里人讲个虚伪和矜持,说话宛转,语气轻柔温和,怎么受得了他这个!

  好几次他上门服务,就因为管不住那张嘴,明明出了大力,偏偏惹来不少麻烦,吃力不讨好,有很多业主投诉。

  经理也很头疼,动不动找他谈话,我们也给他普及在城里混饭吃的经验,他听的很不耐烦,又是这规矩那规矩,又是文明礼貌虚伪客套,时间长了浑身难受。

  终于一天忍不下去,抬腿就要走,至于去哪儿——不知道,走了再说。

  其实烧饼姐也不怎么好过,上门服务总有挑剔的业主嫌她长得黑丑黑丑,看着不舒服,怕吓坏家里孩子和猫猫狗狗。

  他们最开始在宿舍住了半个月,各种不方便,这趟私奔其实等于蜜月旅行,蜜里调油嘛,所以为了方便那啥,就在附近租了个地下室另住。

  用他的话说,反正暂时有吃有喝有住,我就不信一身力气在北京能饿死,保洁这事干不来,太憋屈,钱挣的窝囊。

  我们每人凑了三五块,弄了几个小菜和白酒,算给他们践行,其实还想劝劝他们暂时熬过去开了春再说,烧饼姐既然跟了你,你就不能有一出没一出,没个长久打算。

  可怎么劝,蛤蟆哥都油盐不进,而烧饼姐根本听而不闻,还是他说了算我跟着干、天涯海角誓死追随的样子。

  也是没招。

  可我们的拳拳心意蛤蟆哥感受到了,喝点酒也哽咽,城里真他妈不是人待的地方,还是农村好,想干啥就干啥,想说啥就说啥,自由自在多痛快,这鬼地方,上街撒个尿都得掏五毛。

  实在不行,他就带烧饼姐去农村弄块地种,白天俩人种地,有说有笑,累是累,但痛快,没那么多啰嗦事儿,晚上吃喝一顿搂着一睡,多美,那才是人过的舒坦日子,咱们祖祖辈辈的老祖宗不都这么过来的。

  至于去哪个省哪个村,他茫然眨眨眼,再说再说,反正是不能回东北了。

  就这么地,第二天他们再没来,一走没了音信。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们俩人如果分开,一个比一个卑微,周围高楼大厦或看见衣着光鲜的城里人,既恐惧又畏缩,缩肩塌背。

  可一旦见了彼此,立刻气势大变。

  尤其每天下班,两人挽着胳膊往回走的时候,蛤蟆哥昂头挺胸,像个得胜而归的大将军,似乎挽着他的不是个女人,而是整个世界,那一刻他就是世界之王。

  或者说,烧饼姐就是他的世界。

  他这样,烧饼姐也是。

  不再是个遭受家暴过的卑微女人,而是迪士尼童话里的公主,自信而嚣张的挽着全世界最英俊的王子,走过夹道欢呼的子民,走向自己的城堡。

  他们丑吗?

  长的是真丑,任何看见他们的人都会一皱眉。

  卑微吗?

  无比卑微。

  但浓烈而坚定的爱让他们无比骄傲。

  只要手挽手站在一起,那股无形中散发出来的自信、从容和踏实让他们显得气势逼人,脸上焕发出另一种特别的光彩。

  这就是爱,两个丑陋而卑微的中年人之间的爱,靠这点爱在残酷的世界里相互取暖。

  我不愿意想象他们以后如何凄惨度日,也不想他们如其他夫妻那样,有个平庸无聊的结局。

  我宁愿相信他们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蛤蟆哥带着烧饼姐浪迹四方,吃过喝过玩过,见识过花花世界。

  最终在某个村子安定下来,有一块地,有一个小小的温暖的窝。

  安安稳稳种着,白天两人嘻嘻哈哈扛着锄头下地干活,晚上回去吃着热乎饭菜,喝点小酒,上床了幸福的啪啪,有了一对健康可爱的儿女,全家人其乐融融,甜蜜地生活着。

  我很反感说爱情是个奢侈品,那意味着是少数人才有资格享用的福利,大多数人只能看着眼馋,但对有些人来说,爱情是支撑他们活下去的必需品。

  任何人都该有资格去享受爱情。

  就像蛤蟆哥和烧饼姐,世界不爱他们,没关系,他们互相爱着对方就够了。

  世界上有70亿人,只要有那么一个人爱你,爱我就足够足够了,真的不用太多。

  甚至我会极端的想象,如果有一天,蛤蟆哥对世界腻歪了,跟烧饼姐商量,要不咱把地球炸了吧?

  话音刚落,烧饼姐真的就敢摁下开关,毫不犹豫也绝不后悔,连思考都不用,你说干咱就干。

  有时候我觉得爱情就是老天爷给人类这种地球蝗虫设置的自毁开关,只要感觉到位,什么道德伦理,什么法律规矩,全都去你妈滴。

  爱就是爱,简单到极致,盲目到极致,浓烈到极致,疯狂到极致。

  神经病一样,属于人类的大脑进入植物状态,属于动物的疯狂本能占据上风,全面失控。

  只要对了眼,对方就是你的全部世界,你说整啥咱整啥,整了再说。

  蛤蟆哥一直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糊里糊涂干了这破事,可这事他当时要不干,不带着烧饼姐私奔离开,他就活不下去,非活活憋死不可,一定要干了这个事,那口气才能顺下来。

  爱情就像核弹,临界点到了,不由你不炸,一定要把所有链式反应完完整整释放一遍才舒坦,粉身碎骨就是宿命。

  从小到大,人性建设的太久,压抑的太久,束缚的太久,总需要兽性偶尔冒出来把理性秩序破坏一遍,水火相济才算完整。

  这个问题刻意询问中年人,好像爱情只是年轻人的专利,中年和老年人就不该失控,不该浪一样。

  凭啥呀?哪儿有的事儿?

  本质上是理性全面失控,情感泛滥,毫无顾忌的宣泄放纵,任何年龄段都该有爱情,这事哪儿有什么资格限制和进入门槛,更没有标准!

  小孩子的爱纯真而直接,自然又坦荡。

  快五岁的外甥女曾经爱上过我,发誓长大了要嫁给我,并正正经经用一朵喇叭花向我求过婚,可一上幼儿园就把我抛弃了,爱上了她们班的一个同学,理直气壮的单方面解除了我们之间短暂的婚约。

  理由我太老了,不适合她。

  少年人的爱情朦胧而缥缈,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似水莲花不胜的娇羞,一颦一笑千金重,可能几句话,一个细微的动作和表情,一张小小的纸条就足以挑动心扉,无人处细细品咂,反复回味。

  跟感冒一样,爱来如山倒,爱去如抽丝,动不动上楼强说愁,既控制不住烈度,也控制不住强度,把握不住分寸,白白留下一些遗憾。

  年轻人的爱情可能宏大而浓烈,动不动要轰轰烈烈,要惊天动地,要震撼世人,爱到极致恨不得感天动地让江河倒流,让日月倒转。

  好像她们的爱就应该是天地间最奇幻的一颗神树,上面结满了五颜六色的果实,每一颗果实都代表和寄托着他们对人生未来最美好的想象。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处处充满着刻意和雕琢,咬着后槽牙那种狠劲儿。

  很多人第一次见面,一听我的职业特别感兴趣,非要我听听他们的爱情故事,美其名曰给我送素材。

  听一个两个还感兴趣,听多了千篇一律,也就那么回事儿。

  如何认识,如何产生好感,如何陷进去,爱的死去活来,如何遭到全世界反对,举世为敌,又如何挣扎,如何激烈反抗,如何坚定,自己艰难抉择,付出了多少多少代价,说的比007还惊心动魄。

  往往他们说的唾沫横飞,激动难抑,我听的迷迷瞪瞪,昏昏欲睡。

  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人群里最独特的那个,自己的爱情也都是全世界最悲壮,最激动人心,最独一无二的,只要说出来拍出来就能感动全世界。

  可是Sorry,感动从来就不是爱情的目的和使命,这是一种只存在两个人之间极其私密化、个人化的情感体验,一旦宣之于口就很滑稽。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你们吃的是爱情大餐还是爱的牢饭,个中滋味自己最有体会。

  美食播主只讲解做的过程,不会详细讲述吃的过程,每吃一口都要跟人说滋味如何,咽下去什么感受,怎么在胃里消化和蠕动,又怎么变成了一坨,那太恶心了。

  食色性也,爱情跟吃喝拉撒睡一样,是个日常必需品,人活着的基本情感需求。

  不分高低贵贱,也没有美丑之分,不神秘也不复杂,更不可怕,人人都有爱的能力和享受资格。

  就一点,谨慎分享——不是所有人都对你的吃喝拉撒有浓厚的兴趣!

  显摆什么呀,跟谁不会似的?

  感动自己就够了,别去感动别人,但一份真挚的爱绝对会感染别人,这倒是真的!

  跟你吃饭吃得香,吃的投入,吃的奔放,会馋的别人流口水一个道理。

  中年人的爱情可能具体而清晰,更接地气,更在意点点滴滴萌发酝酿的那个发酵过程,小心翼翼控制着进度和烈度。

  又怕火烧身,又舍不得灭了它,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有的是跟伴侣玩情趣,有的是跟别人玩游戏。

  玩着玩着,有的玩高了,有的玩崩了。

  北京有个朋友,年近五旬,小有产业,老婆贤惠,儿女成人,突然有一天给所有朋友群发一条信息:我要疯一回。

  丫跟一个有夫之妇私奔了,一切的一切全都扔下不要,人间消失了三年才现身,跟有夫之妇分了,跟老婆离了,五十岁老光棍单身独居,口口声声不后悔。

  有天给我打电话,约我见面,急切的要跟我分享他这三年里爱情的心路历程,和对人生新的感悟,信誓旦旦对我写东西绝对有用,忽悠我,所有朋友里可能只有我才懂,其他人都是俗人,不懂真爱,对他有误解,他憋得难受。

  我呵呵一笑,不见,不听,憋死你,直接挂断。

  无非是个老男人年轻时候不懂爱,婚后生活平淡如水,突然之间遇见真命天女,天雷勾动地火,沉迷其中,放任失控的老套故事。

  能稀罕到哪儿去?

  离蛤蟆哥差远了。

  他没受过教育,不懂爱是什么东西,也没文化,说不来甜言蜜语,讨女人欢心只知道给她买点猪耳朵,花三块五块买个玻璃项链塑料头花,偶尔骂她,但绝不动手,只从人的角度,拿她当个人。

  提起私奔拐带,既天经地义又矛盾重重,既自豪又自卑,又恨烧饼姐的丈夫,又觉得对不起人家,又觉得自己缺德,又认为他活该,不隐瞒,不遮掩,不忌讳,不狡辩,也总结不出什么爱的理解和人生感悟这些狗屁。

  喜欢烧饼姐,心疼她,想让她活的开心,有个人样,想跟她睡觉,睡一次不够想睡一辈子,那咋办,跑呗!

  至于其他的,都滚一边。

  一切出自本能和本心,那才是真正的极致而浓烈,纯粹而本真的爱。

  我心安处即故乡,能让躁动的心和灵魂安宁自在的那份感情,就是你的真爱,哪怕外人看起来再不堪。

  自己去体会和咀嚼,自己去享受和承受,自己去总结和检讨。

  疼,忍着,甜,爽着,苦,熬着。

  需要跟别人解释什么?辩解什么?分析什么?

  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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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大舅舅最小的女儿,比我妈小8岁。

  一直到39岁,才结了婚。

  她的终身大事,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我外婆家的一大难题。毫不夸张地说,我舅舅舅妈一半的白头发,就是被她愁的。

  十几年前,我表姐这样三十几岁还不结婚的女人,在我们那里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所以这让我舅舅舅妈压力一直很大。

  我表姐在临市工作,一年也就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一趟,或许也有躲避催婚的因素。

  所以过年期间,家里就会给她介绍相亲对象,按我舅的话说,今年不抓住她,过完节,她走了又是一年没着落。

  但是我表姐怎么讲都不同意相亲。所以每年一起吃饭的时候,吃着吃着就吵起来,也是常事。当然,主角是表姐和她爸妈。

  我妈我姨这些人,就只能从旁边劝一劝。

  客观讲,我表姐条件算不错的。长相大气,皮肤白,个子高,身材不错,外貌条件不说顶好,七分是有的。工作当年也算稳定,从学校出来,一直打拼,靠自己在工作的城市买了一套房,虽然不大。

  所以,这条件,按理说不至于剩下。

  问题出在哪里呢?我舅妈和我妈抱怨,说我表姐太死心眼。我表姐二十出头的时候,谈过一个对象,谈了三四年,感情也不错,差不多可以谈婚论嫁了。

  但是她对象家里一定要让儿子回老家发展(离我们老家很远),如果结婚的话,只能是我表姐远嫁过去,不可能让他们把家安在这里。问题在于我表姐压根不想远嫁。

  双方就一直争论这个问题,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只能崩了。

  然后我舅妈一直觉得,我表姐一直不结婚,是因为放不下那个对象,这才说她死心眼。

  其实我后来知道了,谈不上放不下,就是一直遇不到合眼缘的,又怕随意找一个凑胡了,以后又得分,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所以一直没迈出那一步。

  就这样,一个人单着过到39岁。

  后来,我舅舅舅妈几乎都放弃不管她了,我们也都觉得她应该不会结婚了。结果,在她39岁那年,回家过春节,不声不响地带回来一个人,还说过完年就去领证。

  说实话,当时我们都惊呆了,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个场景,并且印象深刻。

  我姐夫是我表姐的一个客户,年级比她小三岁。据我表姐说,她对姐夫是一见钟情,了解到对方单身,然后就主动增加接触,越接触越觉得喜欢,没犹豫多长时间,就展开攻势,最后就把他攻略下来了。

  过完年他们就真的去领证了,在当年的年中就举办了婚礼。然后,在我表姐快跨过40岁的时候,她生了一个女儿。

  说实话,我表姐的选择,让我感触蛮深的。如果说当今大众对剩女不宽容,那么十年前,这种不宽容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是我表姐真的就一直在等那个合眼缘的人出现,尽管外部一直多加苛责和冷眼,也始终没有妥协,等碰到了,也没有踌躇不前,而是该争取就争取,最后也算了了心意。

  林语堂说:爱情当点心吃,婚姻当饭吃。

  但这句话放在每一个人身上,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感触。毕竟不论是爱情,还是婚姻,又或者是人生,其实都是选出来的。

  怎么选,就会有怎么样的结果。

  先证明自己是中年人,38岁,一个小仙女的妈。

  再说结论:有,真有。可是在中年人的理智面前爱情算个qiu。

  这一刻我在飞机上,编辑这条信息的同时内心脆弱,眼泪几乎不受控制的流下来,爱情从记忆深处苏醒并再一次击中了我,这种感觉和10年前20年前的我并无差别。

  但是,距离早上那个场景已经过去9个小时了,飞机上这一刻的空闲,让我终于可以回味我的爱情。所以你看,中年人的爱情不过是闲而为之的情绪,它是可控的,这就是和年轻时的天差地别。

  我今天的行程是:

  早上7点醒来,最近有个棘手的项目,昨晚做梦都在思考解决方案。

  7点零5分开始和老板及同事开电话会,探讨项目。

  8点30分来不及化妆就拿起妈妈煮的鸡蛋匆匆赶往机场,我要乘坐9点45的飞机前往昆明,参加下午另一个项目的评审会。

  9点到机场,提前手机值机直接去安检。

  然后,在安检的队伍里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一刻几乎灵魂出窍。

  再仔细一看,不是他。但是太像了!比他略高一点瘦一点,从口罩外露出的眉眼来看,说是兄弟都不为过。而且衣服着装完全是他的风格,我特意看了一眼那人穿的鞋,竟然也是他最常穿的添柏岚。

  一时间情绪汹涌。原来我多期望再见到他。我的第一反应甚至是天啦我为什么不早点起床化个妆?我为什么不好好选一下今天的衣服?现在这样容颜憔悴哪怕被和他相似的人看见,好像也是不可原谅的羞耻和笑话。

  可是这些仅仅是自己内心的一场风暴而已。

  现实中我面无表情的快速过了安检,去往我的登机口。

  然后,那个“他”竟然是和我一个航班,座位就在我后面两排。

  闪过那么一个念头,我想去加个微信,我在想老天是不是在换个方式补偿我?没错,那一刻我想和那个"他”发生联系,如果可以也不妨谈个恋爱。

  这种念头虽然很无聊,可能会吓到人家,甚至被认为是无耻的搭讪者。但是这些我倒不在意。人到中年了,脸面从来没有目标重要。

  令我犹豫的是:如果那个人就是他,我会打招呼吗?我会试图重新和他建立联系吗?

  我的回答是不。

  多年前从他拉黑我的那一刻起,这段十年之久的单恋已经被我彻底的放弃了,我的爱情是免费的,可并不廉价。不被尊重的爱无论多么深刻,都是没有价值的。

  真的我都不要了,我还需要去认识一个假的吗?

  还是算了吧。

  更重要的是,下午的会议很重要,但我还没熟悉材料,我现在没时间想别的。

  飞行的一个多小时我是在看资料中度过。

  那个人好像在睡觉。我看过几眼,但无暇多想。

  然后,11点半,抵达。

  那个人在我前面下飞机,他的身影从我一步之遥的地方逐渐消失。

  我在背后看了他很久,目光舍不得离开。但脑子里一直在想下午的会议怎么讲。

  12点,吃饭及找个厕所补妆。

  13:00—17:00开会。还好效果比较满意。

  再乘坐18:30的航班返程。

  重新坐在飞机上的时候,我终于可以慢慢回顾早上那场突如其来的震撼。

  然后,我的眼泪就这样突如其来的落下来,为一场陌生人带来的震撼。我爱了他十年,说刻骨铭心都不为过。但是,也就这样了。

  是的,中年人的爱情就是这样,感觉还在,但结果已死了。感性在理性面前不值一提。

  可是我还是写下了这些文字,因为我知道,我只有这一会儿的时间来放纵情绪怀念我的爱情了。等下飞机回到我的城市,一切都回归生活原点,连心情都不能再有波动了。

  我没有忘记你。

  你还在我心里。

  一个和你相似的人都可以撼动我的心。

  可是,又怎样?

  就这样吧。

  飞机落地了,我可以解除飞行模式了,这条信息也正好编辑完毕,

  短短时间,我似乎又完整的经历了一场爱情。

  从心动到平静,再遗忘。

  一切都刚刚好。

  有对夫妻,丈夫是医院院长,妻子是贤内助。

  有天夜里,妻子让丈夫开车送儿子的家教回家。

  不长的车程,丈夫几个小时后才回来,妻子也不多问一句。

  小魏三十四岁了,家里依然只有她自己一双拖鞋,但她不急,笃笃定定藏身在峡口某个闭塞而安全的无名小弄堂里,那里是老城区里最老的旮旯,邻居们多数都没了牙齿,除了偶尔有收音机和电视机带来的噪音,其他时间安静得像墓地。

  小魏也不是每天都要回到这个最老最安静的旮旯里来,她在单位集体宿舍里还有个床位,一周里去睡个一两晚,纯属占位,万一哪天单位对这些单身汉们出台个什么政策呢?一切皆有可能。

  无名弄堂的房子是个隐藏很深的一居室小套间。因为房间太小,峡口著名的大风在门口只能一掠而过,无法侧身进入,所以小魏一般不大在房间做饭,以免排烟不畅污染了空间,大多数时候,她身边带着一只保温桶,中午去食堂,故意多打点饭菜,趁人不注意,拨出一部分,悄悄装进保温桶里,带回家里就是一顿晚饭。

  对一个女单身汉来说,不支出就是在攒钱。要想尽一切办法避免支出。

  无名弄堂的房子是冯医生提供给她的,从来没人找她收房租,她也不问,问了也付不起,一顿饭钱都想省掉的人,哪有付房租的气概。

  她原本就不是个骨感型的女人,近来越发圆润柔美,柔得连唇线都快没有了,脾气也一天比一天好,一想到自己正过着超出她支付能力的生活,她就觉得自己非常幸运,也非常幸福。

  冯医生每周一到周四之间在这里消磨一两个晚上,但从不在这里过夜,走之前,趁她不注意,他会往她写字台的抽屉里放一小沓钱。

  这个抽屉,看似无意,其实是他精心挑选的,不是枕头下,也不是床头柜里,更不是衣服口袋里,那些地方都太轻佻,有下流的嫌疑,他从不用那种态度对待女人,那等于在贬低他自己。

  从青春期开始,他对每个女人都是认真的,认真到可以把灵魂交付给对方,唯一不能轻易付出的只有名分,尤其是结婚以后,他不想因为任何原因而离婚,因为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很失望地告诉过他,不管跟谁结婚,到头来都是一样的。

  冯医生长着一张不近人情的脸,鼻子高挺,目光威严,下颌方正有力,但他不能笑,一笑就露出满口杂乱而淘气的牙齿,满脸威严全部崩坏,仿佛大厦将倾、大难临头。

  她没告诉过他这种感觉,她直觉他不会喜欢这种感觉。有时她想,如果他妈妈在他年少时给他戴戴牙箍,他可能会是另一个人。

  他们在无名弄堂里过了近两年没有日常生活的生活。

  他说他喜欢这样的生活,不做饭,不养孩子,不应酬,不遵守一切常规,不问窗外,可以裸着身体在屋里走来走去,可以开着门上厕所,可以说些遭天打雷劈的话。

  有天兴之所至,冯医生拿出手术前备皮的架势,一举剪光了她的阴-毛,她也反过来要剪他的,他几乎要答应了,又猛地醒过来:「我回去怎么向她交代呢?」

  这是她最佩服他的地方,看上去不管不顾,像个无道昏君,关键时刻,总能及时清醒过来。

  他不在的时候,她把时间都花在打理家务上,她侍弄插花,多数时候并不是鲜花,鲜花太贵了,而且峡口的鲜花市场极其有限,买花容易被人注意,她把目光转到蔬菜市场,冬天的紫菜苔,能一直插到开满黄色的小花,水芹和芦苇叶子插在一起也很好看,还防蚊,闻起来也不错。总之,菜市场每个季节都能找到做插花的材料。

  冯医生常常对着她的插花出神:「你程姐只会把它们炒来吃!」

  程姐是冯医生的妻子,还是小魏的同事。

  小魏替程姐说话:「别这么说她,炒来吃才是正道。」

  说起来,还是程姐牵线让他们认识的,程姐得知小魏在书法比赛中获了个奖,立即尊她为青年书法家,一天三次做工作,把她请到家里辅导儿子冯一心练书法。

  冯医生在家里对小魏并未表现出过多热情,就像他对儿子的书法如何并不特别上心一样,他觉得一个学生把数学学好才是正道,但他对一个普通女职工却有一手不错的书法这个事实很感兴趣,上上下下打量她,像她哪里长得不对劲一样。

  大约是在第五节课后,冯医生在路上碰见了小魏,停下车,把小魏叫了上去,小魏以为冯医生想让自己坐个顺风车,结果他一口气把车开到了城外,停在一个僻静处,转脸对她说:一直想有这么个机会,今天终于得到了。

  她完全没有防备,慌乱之余,倒也心生欢喜,算起来她那时已闲置了快半年没有新的男朋友了,任何一个主动走过来的男人都能惹起她的遐思,何况是端正沉稳的冯医生,中心医院的冯副院长,程姐动不动就要提起的令她骄傲也令大家羡慕不已的丈夫。

  她只是感到意外,除了那点书法,她浑身上下再无出众之处,竟然也能吸引住面前这个整洁而体面的男人。

  几分钟后,他拿起她的手,她没抽回,他吻她的手,她既感动又惭愧,上车之前,她刚刚用这只手整理过失去了松紧的棉袜,它总是掉下去,一直褪到脚心。

  接下来,他直接探身过来吻她了。

  她以为他会有进一步的动作,但他停止了,面色发红,呼吸粗重,他捋捋掉下来的头发,顺势捂了会眼睛。

  「晚上还有点事情。」他说。

  车子动了起来,他在往回开。

  下车时,她脑袋发昏,必须缓行,才不至于摔倒。他向她点头,用眼神告别,她发现他的眼神里,原来并不仅仅只有威严。

  她在原地站了很久,终于慢慢将自己从心慌意乱中拉了回来,即便她已经三十多岁,经历了几次不愿提及的失败的恋爱,这种情况仍然让人始料未及,忐忑不安。

  太近了,同事的丈夫,学生的父亲,有身份的人,种种条件都在提醒她,这人碰不得,即使是对方先碰的她,她也应该躲开为妙。

  她打定主意,忘了这事,只是一吻而已,就当握了一次手,就当公交车上被人揩了一把油。

  事实证明她的想法是正确的,冯医生可能也跟她持有同样的想法,因为此后他一直没动静,她甚至在他家见过他一次,他像往常一样,点点头,客气了一两句,就进了自己房间,那份冷静令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大约过了三个星期,他再次冷不防在路上碰到了她,他把她叫上车,一直往北开,来到那个无名弄堂口。

  他把她推进那间小屋,交给她一把钥匙,说她可以按自己的爱好稍稍布置一下,前提是不兴土木,安静低调。

  甚至都不征求她的同意!她目瞪口呆。

  一直以来,她是多么渴望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屋子啊,多少个夜里,她躺在集体宿舍气味复杂的小房间里,把自己塞进抽屉一般的小床上,想入非非:哪怕有个又笨又胖的家伙来包养我我都愿意,只要他能给我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

  老天爷一定得知了她的心愿,老天爷肯定是在怜悯她这些年来受的苦,她那么勤奋,所有的加班来者不拒,那么好说话,不论哪个同事家里需要帮忙,她都随叫随到,她像她单位那个大家庭的公共小妹,谁都可以支使她。

  她不在乎房子是买的还是租的,不在乎它有没有未来,这么做是不是合适,也不在乎他有没有征得她的同意,她顾不了那么多了,很多人三十多岁就死了,如果她不幸也是那样的人,她至少要享用过属于自己的房间,就这么一个人生愿望。

  他给了她一些钱,让她去添置些必需品。

  她强令自己不要害羞,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这样的秘密关系,她得到的不过是打了折扣的,房子是租来的,而不是买来的,更不是买给她的。给她的是现金,而不是银行卡,更不是金卡。

  他所给的钱,讲明了用于装饰房子,并不是给她本人的生活花销。她为到手的种种折扣感到心安。

  她终于说出了她的担心,她想辞去一心的书法老师之职,她怕程姐看出来。

  「不,你得继续教下去,你不去她才会怀疑。」

  她的课定在每周五晚,他说他会在那天晚些回去,尽量减少她的不安。除了这天,除了应酬,一个星期里的任意一天,他都有权去那个无名弄堂的小屋里。

  「镇定些!你的镇定就是对她的最大尊重。」

  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分分秒秒,默默搭建她的小窝,任何人,包括自己的父母都不知道她还有这个小窝,那里只属于她和冯医生。

  周五晚上,上完冯一心的书法课,程姐问她:「你平时下了班都做些什么呢?」

  她一脸的漫不经心:「散散步啊,看看书啊,追追剧啊,然后就睡觉,我睡得早,十点多就睡了。」

  「所以你皮肤好啊。」程姐掐她的胳膊,挤压过后的皮肤迅速由白转红,程姐盯着那块地方说:「将来还不知被哪个家伙享用了呢。」

  --

  楼下有棵年代久远的樟树,五楼的家被树枝遮挡得严严实实,有一年,妈妈提议砍掉一根树枝,因为它若再长一厘米,就能戳破窗户玻璃,成为一心的室友。但一心阻止了妈妈。

  「这是我的房间,又不是你的,你只能砍伸进你房间的树枝。」

  一心一般不为自己发声,这还是头一次,虽然荒唐,也只得依了他。

  事情果然像妈妈担心的那样,有天晚上,哐啷一声,窗玻璃爆了,一根树枝执拗地伸了进来。

  一心欢欣雀跃,如同过节,妈妈不得不拿掉一个窗格的玻璃,作为惩罚,一心的房间不能开空调,但一心不介意,宁肯冬天在房间穿得厚厚的,夏天光膀子只穿一条内裤。

  树枝带进来的风有峡口的野气,还有江面上的水汽,像一只误入人类洞穴的小野兽,一心可喜欢它了,时不时就对着它说话:「你说,我读文科还是理科?一个人发展太全面也不是什么好事对不对?难以抉择!」

  周五晚上,他早早地在学校完成了大部分作业,小魏进来时,他趴在桌上写那一小部分,他特地把这一小份留到这个时候做,他在英文书写方面很是自负,他希望她看到这一点。

  果然不出他所料。

  「哇!你的英文写得太漂亮了,根本就是艺术品。哪天我找段文字,你给我翻成英文,我回去裱一下,挂在墙上。」

  她的字也让他目瞪口呆,没想到那么肉那么小的一只婴儿手,写出来的竟是如此冷峻飘逸的瘦金体。他再次细细打量那双手,手掌圆润肥厚,指尖幼细且微微发红,泛着一层淡淡的油光,似乎蘸点酱油就能吃。

  他开始重新打量他的新老师,她还戴了一只玉镯,跟她擅长的书法倒很相称。汗毛可谓浓重,镯子几乎是躺在密密麻麻的汗毛丛里,妈妈说过,她年轻时汗毛也很浓重,随着年岁的增加,那些毛毛不知何时竟慢慢掉光了。看来阿姨还很年轻。

  「写呀!看我干吗?」那只可以吃的手在他肩头点了一下,不像他想象的那么柔若无骨。

  他练字的时候,她打量他的书柜:「早就听说你是学霸,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是学霸。」

  他猜她指的是那些课外书,他的确是班上阅读量最大的学生之一,这得益于小舅,小舅在书店工作,从小到大,一到寒暑假,妈妈就把他扔在小舅那里。

  爸爸进来了,他是专门来见他的新老师的,他穿着西装,拿着公文包,他一穿上这身,一心就知道,爸爸又要出去了。

  爸爸向阿姨伸出手:「辛苦你了!他要是不好好练,你尽管打,书柜旁边就挂着他的专用戒尺。」

  短暂一握,旋即松开,爸爸一只手拿着公文包,一只手插进裤兜里,这是个不常见的姿势,一般来说,当他站下来说话的时候,公文包会夹在腋下,两只手会交叉在肚脐那里。

  他出去了,小魏老师抬手在脸上抹了两下,跟他打招呼的这几秒钟,似乎耗费了她很多精力。

  上完书法课,妈妈的晚饭也准备好了,小魏老师被留下来吃晚饭。

  「不等冯院长吗?」她有点不安的样子。

  「不用管人家,人家跟我们不是一个作息表,人家二十四小时都是国家的人。」

  一心似乎担心小魏老师会对爸爸留下某种印象,解释道:「他在外面吃不好,光顾着说话,都没看清桌上摆了些啥,每次回来都要加餐。」

  话题不知不觉转到小魏老师的婚姻大事上去。

  「很矛盾,谁都想找个能干的人,但男人一能干,就变成国家的人了,就不再属于挖掘他的那个女人了。」

  小魏老师说:「你说的是冯院长吧?也不是每个能干的人都能达到冯院长这个程度的。」

  「我倒很怀念他当医生的时候,按时上下班,回到家就做饭拖地,还辅导一心作业,自从当了院长,家里什么都不管,家就是个旅馆,我是保洁员,一心是门童,高兴就摸他一把,给点零花钱,不高兴看都想不起来看他一眼。」

  「还不是因为你太能干,你把一切都担了下来,让冯院长没有后顾之忧。」

  「我担什么呀,家里一团糟,你看看一心房间的窗户,一年多了,迟早哪天会连窗框都要掉下来的。总有一天,我要来个大罢工,大家都不管了。不说我了,说你!你真的还没有目标吗?也不小了。」

  「目标?有啊,我希望我未来的丈夫是个军人,这样我就不必每天都面对他,每天都做那么多家务了,虽然我没结过婚,但在我的想象里,两个人天天在一起,会不会很烦啊?我尤其不能理解那些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夫妻,白天在一起,晚上还在一起,真的不会疯掉吗?」

  妈妈看了一心一眼:「你吃完没有?吃完了就进去写作业。」

  一心知道,接下来她要开启少儿不宜的话题了,而这恰好是他最感兴趣的,不过既然妈妈赶他走,他也没法强留下来。

  人长大了真好,什么都能说,什么都能干。一心回到自己房间,关上房门时,他故意留了一道缝。

  她们果然在说他最想听的话。

  「你喜欢两地分居啊?千万不要,我告诉你,说到底人就是动物,分开太久肯定会出事。」

  「出事就出事呗,靠绑在一起才不出事的,也没什么质量。」

  「哪有你想象中的高质量的婚姻,都是靠绑的,金钱绑,孩子绑,房子绑,毫无捆绑能在一起一辈子的,我没见过。」

  「你这么悲观,还这么幸福,为什么?」

  「正因为悲观,才能幸福,你这么乐观,我还真有点担心你。不管怎么说,先嫁了再说吧,再不嫁,生育年龄都要错过了。」

  「那你帮帮我啊,我现在完全没有机会结识外面的人,成天都跟你们这帮老面孔在一起。」

  「这可不容易,我知道你很挑剔。公务员你不要,嫌人家唯唯诺诺媚上欺下。老师你也不要,说人家张口就训人。生意人你也不要。其实你那都是偏见。还有什么人呢?我好像把所有的类别都搜遍了。」

  「医生怎么样?医生看起来不错哦,以后看个病什么的也不用跑医院了。」

  「想找医生我可帮不上忙,我认识的医生都结婚了,没结婚的都是小青年,刚毕业的,有些连见习期都还没过。」

  「前两天正好有人想要给我介绍个医生,我还没决定要不要去见面。」

  「快说说哪个部门的?」

  「好像是做理疗的。」

  「做理疗的?」妈妈的声音里有很明显的不屑:「要不,你先不要做决定,我来帮你试试找个真正的医生。这不是工作的问题,是将来你的家庭经济结构问题。」

  小魏老师退缩了:「还是算了吧,这么找太刻意了,不是说要么等要么碰吗?碰上了就碰上了,碰不上就这么晾着。我只是很纳闷,为什么人家毫不费力就碰上了,我闲置这么多年,一次也没碰到过。」

  「一心!」妈妈猛地转头,冲一心的房门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诡计,锁门!」

  一心只好从桌边站起来,用力关上门。他不介意妈妈当着客人的面吼他,妈妈说,男子汉,接受打击和侮辱,跟争取荣誉一样重要。

  --

  程姐是那样一种人,喜欢画眉,却不喜欢眼线和眼影,喜欢用粉饼,却不喜欢用打底液,这让她的妆面有点像儿童画。

  她还喜欢金丝绒和丝绸,喜欢旗袍,喜欢盘发。鉴于她的身材日趋发福,不得不走定制路线。

  程姐的旗袍因此十分合体,且质地精良,与众不同。

  为了与旗袍相称,程姐只梳一种发式,在头顶高高地盘一只髻,因为发量丰盛,髻子周边至少要卡上十五只以上黑色小钢卡,定位牢固后,再盘上一条珍珠发圈。

  头发搞定之后,再松松地往旗袍上套一件白色羊毛坎肩,天热就换成真丝披肩。

  与这一切相匹配的,必须是高跟皮鞋。

  作为院长,程姐的丈夫可以享用公务车,可他却连顺风车的机会都不肯给程姐。「人家绝对不会认为你只是在搭顺风车。」他说。

  她理解,也支持。支持他,就是支持自己,支持自己的人生。

  所以她一天几趟步行在多风的峡口,幸亏她有旗袍,把她的一切裹得恰到好处,既不张狂地飞舞,也不小里小气地躲进她的胯间,连头发似乎都看透了她的处境,特别支持她,乖乖地趴在发网里,纹丝不动。

  在牛仔裤运动鞋武装起来的人群中,程姐异常耀眼。

  他们说,程姐你好像宋庆龄,程姐你像上海滩走出来的人。他们越是这样说,她就越是一日三省,生怕自己的言行配不上着装。

  一年中总有一两个极其难得的时刻,她和冯院长走出家门,沿着小区外面的马路慢悠悠踱步,路过一家店铺,她扫了一眼,自己都惊呆了,一个穿着黑色金丝绒旗袍的夫人,头上戴着珍珠,走在一个身材高大面目模糊的男人身边,正式得仿佛要去人民大会堂开会,可他们明明只是晚饭后出来消消食。

  惊讶之余,她有点担心,委婉地问他是否看腻了她的旗袍,他哦哦两声,说:「挺好!」

  她追问他好在哪里,他说:「起码不俗!」

  她再次试探:「你不觉得太打眼了?现在已经没人这样穿了。」

  「那才是你呀。」他望着前方说。

  「好像也太正式了,现在流行休闲风。」

  「旗袍永远不过时。」

  「你指的是张曼玉的那种旗袍吧?」她再次试探他,虽然句句都是偏向她的好话,但她还是觉得没采集到她想要的信息。

  张曼玉只有一个,而且无法婚配。

  进入旗袍大门后,她发现里面还有无数分野。

  这几年,她越来越往夫人旗袍的路线上走,那些轻薄的面料,包括昂贵的真丝,越来越不适合她日渐丰满的身躯,她寻求一种既柔软又挺括又透气的面料,她发现那种面料其实很贵,多半依赖进口。

  如此一来,她的定制就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高端定制,但她刻意不告诉别人价格,她直觉这样做是安全的。

  讲不清是她选择了旗袍进而选择了某种生活方式,还是旗袍裹挟着她,将她绑架到另一条路上去,她感到自己正在跳出原来的圈子,往广阔辽远的地方看去。

  她养成了看《新闻联播》和时事追踪的习惯,她的谈吐也在发生变化,有个很深的夜里,她终于等回了在外应酬或工作了大半夜的冯院长,她对他说:「我一晚上都在担心,你必须跟那些医药代表彻底划清界限,最好让他们永远都找不到你。」

  他说:「我先洗澡。」径直进了卫生间。

  「为什么爸爸回家第一件事总是洗澡?他是在外面捡垃圾了还是挖煤了?」

  她跟一心解释:「爸爸在外面应酬多,光是握手,一天都不知道要握多少回,手上的细菌多得你无法想象,严格地说,他应该在进家门前先消个毒,但我们这里没这个条件,只能让他一进门就先去洗个澡。」

  尽管如此,她觉得她并没有彻底打消一心的疑虑。孩子一天天长大的坏处就是,大人会觉得自己越来越笨,藏了头,却露了尾。

  她整理他脱下来的衣服,有的要送出去干洗,有的要手洗,家里的洗衣机,只属于她自己和儿子。

  她像所有的女人一样,仔细翻找他的衣服口袋,察看衣领袖子,拿到鼻子底下闻一闻,她从来没有在他的衣服上发现口红印和长头发,也没有陌生的香水味,一次也没发现过。

  她既欣慰,又难过,一个无肉不欢的人眼睁睁变成了素食主义者,她觉得自己有责任。

  她太知道他了,在他们共同的年轻时代,尤其是儿子出生前的那几年,她私下里曾经叫过他冯生铁,许多个清晨,将醒未醒时刻,他迷迷糊糊进入她体内,瞬间元力勃发,硬得像生铁一样,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多,以至于他们总是没法吃早餐,洗脸刷牙都只能匆匆忙忙,因为床上动作再快,也比洗脸刷牙耗时。

  上天是公平的,你铺张浪费过什么,后来就会缺什么,之所以没有痛感缺失,是因为另一件事代替了那根生铁,他几乎连年提拔,从普通医生一步步走进院长办公室,这件事带给他们的兴奋感足以盖过一切生理体验,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有时甚至不回家,打他电话,不是在路上,就是在会议室里、宾馆里,即使在家里,他的手机也是二十四小时不关机,常常在深夜有电话响起,他一接,整个人惊坐起来,急急地披衣起床,摸着黑往外跑。

  这中间她也经历了很多,她大病了一场,人人都以为她将死去,可她又活了过来,只是丢失了一些脏器,等她终于痊愈后,他们就分房而睡了,因为疾病给她留下了神经衰弱的后遗症,一旦她被他的晚归吵醒,后半夜就再难入睡。

  有时她觉得分房睡是好事,有时又觉得错得厉害,两个人的被子冷了,好像什么都跟着冷了。

  作为弥补,一天当中,她多次随意进出他的房间,表面看起来那是她的特权,实际上是因为她要打扫,他则轻易不踏进她的房间。

  她不得不退而求其次,至少他进大门还是义无反顾奋不顾身的,她悄悄修改了防守线,其实也不叫修改,是额外加了一道防守线,一个没有了子宫、没有了卵巢、没有了月经、没有了青春的女人,她的一切都必须是双线强力防守,老天爷保佑可怜人,别人都不可以,唯独她,老天爷允许她启用双线防守。

  其实她还有一道天然防护,但她不想使用,那就是儿子一心,无论如何,她都不能把一心当作自己的防身牌,她不想把儿子拖进这场不动声色的较量中来,更不想让儿子在父亲面前减分。

  每天晚上,不论多晚到家,不论一心是否已经睡熟,他都会去他床前看一眼,出来时,一个人笑眯眯地说:「真他妈快呀!嘴上都有一圈绒毛了。」她喜欢看到这样的场景。

  他大概永远都不知道,每天早上,他上班之后,她是抱着怎样的热情在收拾他的房间。枕头,被子的皱褶,遗落的小纸片,超市的收银小票,换下来的睡衣,唯有一样东西她只能在夜里检查,就是他的公文包,因为一旦他醒来,走出大门,公文包就像皮带一样跟他形影不离。

  她在他的公文包里发现过现金,用信封装起来的,缠着银行腰条的,她知道那都是些小外快,多数是以车马费、评审费、讲座劳务费的形式用现金付给,未来即使有事,也够不上受贿腐败之类的标准。

  她会把她发现的现金都收走,他从无异议,只有一次,他说:「你总得给我留点零花钱吧。」

  她说:「你哪有机会花钱?」

  「上次出差,几个人在车上为一件事打赌,我输了,开包一看,没有一分钱。」

  她笑笑,继续以主妇身份收缴他的现金,以及财物,都是价值不菲的好东西,名牌皮鞋,名牌西装,后来还有手表,以及新上市的手机,新的笔记本电脑,有时她会有种荒唐的感觉,他背后似乎还站着一个看不见的高段位的妻子,在奋力打扮他。当然,这个人并不存在,这一点她很有把握。

  收缴归收缴,同时不忘警告,这也是她的角色职责。

  「这些东西有什么用?你又不赶潮流,别被那些人害了。」

  「还是老婆好。」

  她冷不丁提起小魏的那个做理疗的医生。

  「也许已经见面了,也许还没有。」

  「少管人家这些事!」他在专心致志整理领带。

  「我是想问你知不知道那个人。」她仔细观察他的表情。

  「医院有一两千人,我能记住十分之一就不错了。」他的视线始终没跟她对接上。

  他边说边走,等她发现他遗漏了他的茶杯时,他已带上门走了。

  她冲向窗边,他在楼跟前转弯,他的车等在那里,司机早上会来接他,但晚上,他不用司机,他喜欢自己开车回来。

  司机正在替他拉开车门,他径直坐进车里,像皇帝一样无视司机的殷勤。

  她提醒过他,在下属面前要谦逊,但他似乎没往心里去。

  他跟以前不一样了。在玄关换鞋的时候,她就有所发现,他没有弯下腰来,而是直着腰,踢开拖鞋,用力拱进去,他以前都是弯腰进行的,他说人必须对自己的所用之物有所感恩,尤其是鞋,鞋是人一生须臾不离的好伙伴。

  也许在更早一些的时候就已经不一样了,只是不那么明显,没被她发现而已。

  她整理好自己的地盘,回头审视一眼,锁上门,步行去上班。

  走路的时候,她脑子特别活跃,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脸上盛着奇怪的表情,常常一不小心就走错路。

  她已经看见好几个人朝她回头了,她相信那些目光是她的新旗袍带来的,她今天穿了一件湖蓝色改良旗袍,在店里试穿时,头发雪白的老师傅望着她,慈爱地说:「像个女教授!」

  一个很老的老头,十米开外就一直盯着她的脚,鞋并无新意呀,她顺着他的视线低头一看,终于明白一路上那些目光是什么意思了,她穿错了鞋,一只脚是红皮鞋,一只脚却是黑皮鞋。她脸上一热,马上转向,脑子里轰轰响着往回走去。

  --

  星期四,天刚黑定,冯医生就像从地底下冒出来一样,突然出现在无名弄堂小魏家门口,连一秒钟的停顿都没有,如同踩上了电子感应器,大门无声洞开,冯医生掉进了那个洞里。

  他从来不用钥匙,直接用密码一样的短语给她打电话,她接了电话,就在门边候着,数着他的脚步声,直到最后一秒,提着门把手,把他迎进来。

  她关好门,会在猫眼里观察一小会,看有没有人尾随着他。

  都是他教给她的,她学会一样,就添一分紧张,之前她什么都不懂,反而什么都不怕。

  他进来就往地上一躺,孩子般摊开手脚,踢掉袜子,扯掉皮带,踢掉裤子。

  小客厅兼餐厅的地上被小魏铺满了从乡下收集来的篾席,因为他说过他最喜欢赤脚踩在篾席上的感觉。房间不大,六张篾席就铺满了。

  「小时候,从春到秋,我都睡在这样的篾席上。」

  「小时候你在哪里?」

  「离这里六百里的冯家坳。」

  「现在还回去吗?」

  「不回去了,亲人们不是死了,就是跟我一样搬到城里来了,我已经没有故乡了。」

  「那就把这里当故乡吧。」她也在篾席上躺下来。

  「你真的去见了那个做理疗的医生?」

  「还没有,没兴趣。隔一段时间就有人来做媒,但我都没兴趣。」

  「不见也好,见了我就得被甩了。」

  她推了他一把,他就势拉住她不放,她提醒他先去洗个澡,他果断拒绝。

  「我不!谁知道待会又有什么事。再说,回去我又得洗,我一天当中到底要洗几次澡啊?」

  他没夸张,的确有好几次,他刚到没多久,就接到电话,不得不气急败坏地穿好刚刚脱下的衣服,闪身走人。

  他把手机放在伸手可得的范围之内,一旦进入程序,从不浪费时间,以免被人中间打断,刚一完事,就迫不及待往卫生间跑,手机放在马桶盖上,这样就不会错过电话。

  他洗澡的时候,她也不能闲着,仔细整理他的衣服,看上面有没有粘上她的头发,她的口红,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措施,免得他带上罪证回家。

  如果洗完澡还没接到任何电话,他会去她床上小睡片刻,她则去准备晚饭。首要任务完成之后,小睡和晚饭他就不介意被打断了。

  因为事先练习过,而且筹划已久,她的晚饭总是上得很快。

  他喝着她斟上来的酒,吃着她盛上来的饭,呵呵地发出包容的笑声。

  「你不管怎么做,做出来的都是单身汉味道。」

  她有点气恼,明明已经用了很多心思,费了很大力气。

  「别生气,这是夸你呢,这样做饭才是你呀。」

  后来她终于知道,她做菜既没有章法,也没有底蕴,她一瓶酱料都没有,而程姐的厨房,光辣酱一项就有五六个种类,各种调味瓶高高低低摆在一起,就像个药铺。

  她没办法武装起一个程姐那样的厨房,毕竟她并不是天天做饭,而他也说:「我来这里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吃饭。」

  有一次,他甚至自带了一大块卤牛肉过来,并且说那是一块很有来历的牛肉。她尝了,觉得从未有过的好吃,但他再也没有带过第二次。

  她问他,如果那个做理疗的小伙子约她,她要不要去赴约,她本想避开不谈,但又觉得这是她必须正视的现实,就算没有这个做理疗的医生,也还会有别人,毕竟她正值这个年龄,又是单身。

  她觉得正好可以试探他一下,她要不要撇开一切,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他沉吟了几秒说:「还是去见吧,既然你程姐也知道了,断然拒绝她会觉得奇怪。」

  她马上一脸受挫的表情,他在她身上到底是没有别的想法的。

  「我宁愿一个人、一辈子住在这间小屋里。」她的声音顿时颓唐不堪。

  「瞎说!你会搬很多次家,搬一次房子就大一次,最终,你会住进一个高门大院里,你会在那里结婚,生孩子,练一手好厨艺,你会彻底忘掉我,别否认,谁都逃不脱自然规律。」

  「要不,我调到你们医院去吧,这样我就可以一直在你周围,不管我将来怎么样,你将来怎么样,一直到老,我们都可以很近很近。」

  「别说傻话了。我肩上的担子太重,医院里有两千多号人,身后还有一大家人,你程姐身后也有一大家人,还有孩子,工作上也是一言难尽,太沉重了。天天面对这么沉重的我,你会厌烦,还会被传染,而我只想让你活得轻松些。」

  「我看你,还有程姐,并不沉重啊,而且程姐以你为荣,三句不离『我们家冯医生』,你们俩简直就是模范夫妻范本。」

  「我不能说太多,这对她不公平。好好过你的生活吧,该怎样就怎样,不要对我抱有任何希望,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再过几年,一退休,万事休,你还这么年轻。将来某一天,你在大街上碰到一个弓腰驼背的老头子,不要狂按你的汽车喇叭吓他就行了。」

  她打了他一下,说不出更多的话来。

  「我不想再去你们家了,周五一心的书法课我也不敢再教了,每次看到程姐的笑脸,我就无地自容。」

  「不要这样想,一切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你想要我一直装下去?装一辈子?」

  「我倒是想呢,不过那个做理疗的医生怎么办?」

  --

  午餐后半小时里,大多数人会选择去附近溜达一小会,除非是下雨。小魏从不出去,因为上班时间不能玩手机,中午那会她得捧着手机把耽搁的时间全都赶回来。

  但这天她玩不成手机了,她被程姐叫去了办公室。

  程姐的办公室拾掇得像个小家,她把百叶窗帘理得整整齐齐,挽起一半,办公室立刻光线适宜,充满凉意,不像其他办公室,要么窗帘全开,光线刺眼,容易疲累,要么全部拉上,须终日开灯。

  她在窗台上摆满绿植,在办公桌上摆一只卡通文具盒,座椅上搭一条小毯子,办公桌下,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放着一个红外线理疗器,说是可以保护踝关节和膝关节,长期使用,可以一辈子不得关节炎。

  小魏奇怪,就快夏天了,还担心踝关节着凉?

  「我年轻时也跟你一样,嘲笑过心疼关节的中老年人。」

  不过程姐不是叫她来谈关节炎的,她打开文件柜,从某个角落里拿出一瓶辣椒酱来。

  「专门带给你的,我托亲戚帮我做的,自己种的辣椒,没打过农药没施过化肥,生姜大蒜花椒都是本地野生品种,一定要吃本地品种,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晓得啵?菜籽油也是土榨坊里榨出来的,样样都是自产的好东西,你拿去炒菜用,也可抹馒头吃。」

  满满一瓶,装在大号念慈庵枇杷膏的玻璃瓶里,程姐每说一句话,瓶子里的红油就顺着辣椒酱的缝隙移动一点。

  小魏接过来,两手一沉,分量超出她的想象。她想起冯医生的评价,说她的饭菜有种单身汉的味道,这下好了,她可以丰富一点了。马上又脸红心跳起来,当心啊,程姐有双犀利的眼睛。

  犹豫片刻,她又放回桌上。「你还是自己享用吧,我一个住集体宿舍的人,没有机会做饭。」

  「我知道你们集体宿舍也是有厨房的,什么叫没有机会做饭?就是懒,来了客人来了同学怎么办?下馆子?经常下馆子,你那点工资也吃不消啊。再说,一个女人,总得练一两样拿得出手的家常菜。」

  「我没有客人。」她急忙打断程姐。

  「我就不信,你一个客人也没有?」程姐盯着她。

  她的眼神下意识地游移开去,马上又命令自己收回来,理直气壮地面对程姐:「没有。」

  程姐笑了起来:「反正你得收下,我专门为你带来的。你知道怎么用吗?」

  于是免费上了一堂厨师课,烧荤菜何时放酱,炒素菜何时放酱,半荤半素又如何放酱,以及为何要有这些区分,小魏才知道,小小一勺酱,学问竟这么大。

  「菜跟人是一样的,都是那几样东西,有些人就是好看,有些人就是不好看,还有些人看上去也不错,但人家就是不喜欢。可惜呀,我只懂得把菜炒得好吃,其他什么都不行。」

  小魏心里又一阵跳荡,不过她叮嘱自己别多想,也别主动挑起话头。她低头盯着辣椒酱,似乎想要数清里面有多少片辣椒,多少片生姜与大蒜。

  「你比以前更漂亮了。」程姐突然说。

  小魏抬起头来:「怎么可能?只会一天比一天老嘛。」

  「你正在花期,老离你还远着呢。我刚见你时,你皮肤没这么好,也没这么白净,现在又饱满又水嫩。」程姐突然凑上来,压低声音:「男人最喜欢这种皮肤了。」

  小魏打了她一下,正要说话,程姐电话响了,电话很短,嗯嗯两声就放了下来,程姐说一会有人来她这里领工会福利。

  小魏趁机要走。

  程姐却留住了她:「我还有要事跟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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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

  老公比我高20多公分,山东大汉,职业JC。他整个家族普遍漂亮,大眼睛双眼皮,鼻若悬胆,皮肤白皙。老公年轻时工作过的地方,老朋友提起他,首先称赞的是“某警官是真帅” ,然后才是其他特质。

  这一大家子的女孩更是美若天仙。老公的亲姐妹,堂姐妹,外表均出众。我们22岁的女儿继续遗传强大的基因,身高1.72,体态匀称,模样好看(有点像奶奶,感觉没有爸爸和姑姑们漂亮)。在北京某211读书,N多的同事朋友,开玩笑想预订女儿做媳妇,虚荣心让我感觉嫁给老公得了大便宜。

  本人工作也是体制内,身高1.55。微胖,肤黑。小眼睛,高度近视(800度),身材比例糟糕。老公经常喊我小巴狗,说我长一双像京巴的小短腿,哈哈哈。

  以上是背景。

  爱情与事业,与社会地位,与外表无关。且不说老公的工作性质。最鼎盛时期,我主管着区域内某部门的业务,业务范畴内有800多人 ,都是正式编制。

  我们年近半百,20多年的岁月从来没留下痕迹,就像是昨天才一见钟情。

  举几个例子。

  老公如果没有任务,每天早起晨练捎带买菜。我晚上追剧尤其爱看韩剧到很晚,早晨起不来床。他一个半小时后回来,做好早餐,喊我和女儿吃饭。这个模式二十多年雷打不动。中午各自在单位食堂吃饭,晚上如果老公没有应酬,还是他做饭。胃口不好时,老公耐心列举我爱吃的东西,一直问到我点头为止,屁颠去做。

  上班之前,要在家反复拥抱才分开。偶尔送我,车少时会单手握方向盘,腾出一只手来,握着我的手到单位。下班回家,直到去年小区电梯里装上监控,才结束了下车把我揽在怀里一路到家的历史。吃饭时我叽里呱啦说白天的趣事,讨论各类头条八卦,热闹处拍案,大笑。他慢腾腾喝点酒,插几句话,大多是沉默的听,点头附和,偶尔抬头看着我,轻笑几声。

  我是单位的女强人,父母亲戚眼里无所不能的好女儿。只有我俩知道,老公才是我的精神支柱,或者嚎啕大哭或者使性子,或者翻脸发脾气,只有他一个人看得见,看得懂。

  老公常说,我符合他儿时起对妻子的一切憧憬:个头小小,牙尖嘴利,爱憎分明,遇事有各种歪点子,一股子不服的劲儿……

  那些高挑的,漂亮的,贤惠的,端庄的,木讷的,老实的女孩,都不是他所喜欢的类型。几十年来,他尽心尽力的爱护我,维护我。不让我陷进鸡毛蒜皮和人间烟火,出走半生,归来还是那个小女生。

  爱情这件事儿,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还要有一点点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