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罗翔老师关于类似电车问题的视频?

  【罗翔】牺牲1个智力残疾者救5个有前途的年轻人?合理吗?_哔哩哔哩 (゜-゜)つロ 干杯~-bilibili

  我对电车问题一直有一种看法,我认为电车问电车问题不应该是救人与杀人之间的道德与不道德的冲突,而应该是死一个的不道德与死五个的不道德之间的冲突。不选择只是在拿道德掩盖自己更大的不道德。

  另外我觉得选择不作为的本质只是给自己既不想承担不救人的心理压力又不想承担杀人的自我谴责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明明是最彻底的功利主义却拿道德掩盖,很虚伪。

  所以我完全不认可罗翔老师视频中对于电车问题的观点。但是同时罗翔老师五个人各坏了一个器官的例子却又让我陷入了沉思,并且到现在没有想通。

  私以为,罗翔老师那位朋友说的有道理。

  有些事该放下就要放下,多为身边的人办点实事。

  有思考电车难题的功夫,干点别的不好么?

  电车难题、钱学森之问、李约瑟难题.....

  这些问题根本不可能有答案,而且对社会发展也实无裨益。

  爱想想,不想滚,不要打扰老子搞哲学。

  很多人接受数学中范畴论等分支的无用性,但到了哲学却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这里虽然有过往经验的问题,但休谟向你问好……

  哲学是一门正经的学科,在我看来它的正当性源于一方面源于其他学科的某些粗糙,哲学总是细致的追求不放过任何东西,而其他学科往往没有这份心思把所有东西都搞得一清二楚,但那些东西又都真实存在,于是就让哲学来处理了……

  另一方面来自于我们对哲学问题的求知欲,而这些问题最可信的回答就是哲学。为了满足我们的欲望,我们需要哲学这一学科……

  我已经不想纠结于术语问题了,哪怕不在意道德哲学的术语,罗翔老师说出来的话依旧让人心惊肉跳,他口中的“道德主义”对应到道德哲学术语应当是“义务论”了,而他说的正是最最疯狂的义务论:阻止人们为了拯救世界去偷窃哪怕一粒米。

  这种完全不在意结果的义务论被现在大多数哲学家们所抛弃,当代的大多数义务论者多多少少会在意结果的情况,不在意结果的义务论不仅狭隘,而且疯狂……

  罗翔老师关于“功利主义”的说法已经前后矛盾了,不是这个视频出现了矛盾,而是在不同的视频中,他关于“功利主义”的说法,已经出现了矛盾。

  我姑且将这种“功利主义”称之为“罗翔功利主义”。

  在先前的罗翔功利主义中,它被叙述的更像是伦理利己主义:某人行为如果是正当的,那么应该有利于他本人。

  而如果是伦理利己主义,那么面对电车难题这角色应当是不作为,因为很明显不作为屁事没有,而作为了反而可能造成故意杀人罪。

  而此视频的罗翔功利主义则开始与真正的功利主义相符合:行为的正当性源于对全人类利益的最大化。

  但他完全是立了一个稻草人,把功利主义者当成了傻子,他后面举的那个反驳反而是功利主义者真正可能的行为。

  因为被纳入功利计算的不仅仅是生命,真正的功利主义者考虑的必然是他所能预见的最遥远未来。功利主义者在意的结果必然是那个最遥远未来的结果,而改变轨道后的情况对于功利主义者来说很明显仅仅是一个过程。

  如果确立这种仅仅是数量稍微多一点就可以轻易的放弃数量少的一方的生命的原则,那必然会导致社会上人们内心的恐慌,对于功利主义者所在意的最终结果而言情况一定是糟糕的。

  在道德困境中,任何条件的轻微改变都可能会造成我们对其判断大相径庭。

  很明显如果我们把那一个人的身份确定为一个著名的年轻科学家,而那5个人则是恶名远扬的小混混,这个时候你的判断很可能就变了。

  所以罗翔功利主义是把结果论之中的两个相互矛盾的立场混淆在了一起。

  如果你学过基础的集合论就知道比较的本质是排序,排序是很自然的,很难想象生命不能排序。

  对于罗翔老师说的这种情况,更合理的说法是将生命的价值视作无穷,无穷加无穷还是无穷。5个阿列夫0加起来等于1个阿列夫0。

  

  如果你认为应当禁止牺牲少数人的生命来保存多数人的生命,那会导致更多更荒谬的结论。

  假定有个恶魔要求你杀死一个善良无辜的人,如果你拒绝,那么它会毁灭全人类,并且它能够证明他的确有此能力,也有此意愿。

  然后你根据这个原则拒绝了他的要求,于是人类灭绝了,包括你与那个善良无辜的人。

  因此哪种说法更荒谬不言而喻了吧。

  即使考虑义务论也不应当考虑这么疯狂的。

  说功利主义忽视道德和说数字一不是数字一样荒谬。

  作为道德理论,功利主义首先关注的就是道德。这犯了一个显然到不能在显然的错误。

  罗翔老师关于连体婴儿案的解释是基于法律的,这里基于法律回避了这一问题在道德上应当做什么,稍微改一下条件就会无法使用这里的处理方案来处理这个问题。

  例如让两个孩子的身体都是不完整的,是互相“寄生”对方的,只有杀死一个将那一个的器官,全部送给另一个才能使得另一个活下去,若什么都不做,两个都会死。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个体没有强弱之分,你该怎么处理?

  用法律手段去回避这一问题在道德上的处理是偷换概念。

  自律的道德毫无意义,道德必须是普世性的。我们可以说若无特殊情况,那么我们没有权利去干涉他人的生活。

  但我们不能说道德是一种自律,道德必须作为普世性的去绑架所有人。

  我们追求道德的本质目的是为了让社会向更好方向去发展。

  为了这一目的,我们必然的不能仅仅是用道德要求自己,我们还需要用道德要求他人,这样才能更好的是社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知乎越来越混球了,我特么写了那么多,竟然发布的时候没了一大半……

  罗翔老师累了,不想做资本的工具了。所以他故意发一些看起来有争议的视频,还故意让自己的哲学水平看起来很低。这样他才能跌落神坛,资本才会对他放手。

  这类哲学思辨都会有一个前提:无知之幕。因为大部分人当自己涉及其中的时候,选择就完全不一样了,比如若你是5个人中的一个还是另一个,另一个是你的亲属朋友,抑或你只是一个路人,等等,说白了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就是屁股决定脑袋。而对于一个有稳定价值观的人而言,选择应该是稳定的,于我而言,生命并不平等,人和人不一样,我更相信对人类价值更大的那个选择。

  人类的历史远比这个残酷,好比一场战争的胜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有人要敢死冲锋在第一线,有人要殿后拖延敌人到弹尽粮绝,有人要跋山涉水保存革命的火种,种种关键时刻的抉择,没有什么平等不平等,或者自由选择的余地,只有一个考评原则,那就是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只有一个衡量意义,那就是最后的胜利。

  不谢。我感到愤怒。

  罗翔真正声名大噪是源自他的法考视频涉及了大量为了通俗易懂而艺术加工为段子的真实案件。

  这直接导致平时潜心网络小说和短视频的肉食者(吃瓜群众)成为了他关注者的主要来源。没办法,这些真实戏剧性案件,大量的张三李四的恩爱情仇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新世界,太感兴趣了,吸引眼球啊。

  等到了罗老师讲掏心窝子话的时候,真情流露,没给他们看写成段子的书面话,直接谈个人世界观,好嘛,都听不懂了这下。

  有人说他偷换概念。连体婴儿的案件里面,当事人在无主观能动性情况下,被迫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依法律,则恰恰在人道和功利的微妙缝隙之间:不应当任意剥夺他人生命,亦不应当舍弃利益最大化;不应当取消任何人生存下去的机会(反对),亦不应当主动破坏对人有利的因素(反对主动抹杀B婴儿,这一行为对父母家庭负面影响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