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究竟为什么会反感并反对乱伦?
提出这个问题是去年有一个新闻,是一对父女乱伦,双双被判刑。
然后我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就问了自己一句:“你为什么反对乱伦?”
然后我发现我无法回答自己,但是即便我找不到理由我却仍然反感乱伦,所以我就想知道为何我会反感乱伦?
写在最前:不接受任何宗教性解释
来回答的先把以下问题描述仔细读三遍!读不懂再读三遍!先别骂啊,我个人是明确反感乱伦的。但是似乎仅限于长辈,和表姐表妹这种,想象一下并不是很难接受?(我没对她们有幻想,我只是说想象一下并没有引起强烈厌恶感)所以这么多人反感乱伦,究竟是什么引起了我们的反感?我想把疾病排除再讨论,因为疾病是毋庸置疑的,这样如果讨论结果是没有理由,那么疾病就是唯一理由了。请不要用道德两个字解释,这两个字不能解释这一问题,道德是出于某种目的形成的群益共同规则,是可以变更的,如果要用道德解释,请把该条道德产生的原因阐明。心理学上是否有合理解释?最后根据你的理由,界定一下乱伦的边界,比如说可能有的人就认为直系亲属以外,表姐表哥不算乱伦。宗教性解释,有基督徒来扯了一顿上帝不允许,你们希望看到这种答案吗?有人提到历史上有宗教禁止,导致这种观念随宗教传播开,这叫历史原因,不叫宗教性解释。话说得很明白了,请勿再恶意揣测我想乱伦。请区分反感和反对这两个词。排除疾病不是不接受以疾病为理由,因为疾病这条「反对」理由是如此地确定且公认,完全没有讨论价值。是讨论价值!讨论!请不要用道德两个字解释是因为总有人过来扔下一句话「这是道德」就溜了,相当于什么都没说,是转移问题而非解决问题,若要讨论道德,请阐述该条道德产生的原因!
恭喜题主发现了道德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moral dumbfounding effect (道德失声现象)。
如题主所说,对乱伦行为本身(而不是潜在负面后果)的反感是难以用理性解释的。Jonathan Haidt 提出,与其他一些道德直觉相同,对乱伦直觉上的反感先于合理化解释 *。因此,我们可以略微修改题主的问题:与其问我们因为什么理由而反感乱轮,不如问我们反感乱伦的直觉是如何在进化和社会化中形成的。
避免(如果不是惩罚)乱伦并非人类社会独有的现象。许多非人灵长类动物都会避免近亲交配#。因此,必须考虑进化因素。一个合理的解释是避免与近亲交配的个体避免了近亲交配带来的高遗传疾病率,因此更为成功。
当然,这并不能推出我们对乱伦的反对完全是先天的。无疑,社会化过程也会使我们接受并强化主流意见。至于主流意见的形成一方面当然与多数人的直觉有关,另一方面可能也有(例如)增加社会资源等考量。
* 关于这个问题(道德直觉先于理性解释)Haidt 写了一本书,很值得一读:The Righteous Mind: Why Good People Are Divided by Politics and Religion (0884411977850): Jonathan Haidt: Books《正义之心:为什么人们总是坚持"我对你错"》 乔纳森·海特 (Jonathan Haidt), 舒明月, 胡晓旭【摘要 书评 试读】图书
# 参考:Incest Avoidance
1.在世界各地早期的神话传说里都有近亲交配的风气,如基督教的亚伯拉罕与萨拉,希腊神话里宙斯与赫拉,中国神话的伏羲女娲,日本神话的伊邪那岐与伊邪那美。
2.即使抛开神话不管回到现实中来,血亲婚配的文化仍然主宰了部分地区相当长的时间。最早推崇血缘婚的记录始于公元前28世纪的埃及王室,最后坚持血缘通婚的印加帝国王室一直传承到公元后的16世纪。而其中范围最广、影响力最大的当数波斯地区琐罗亚斯德教的血亲通婚,在这个教义中不止兄弟姐妹,甚至连父女女子的婚姻也是被提倡的。
3.后世对乱伦态度的转变,一般认为源自青铜时代末期的社会转型。在这个时期里原始城邦国家开始有了合并成大型王国的雏形,而由于技术进步让交通变得发达,各地人群的交流变得便利起来,个人不再是只能在家族内部生活,脱离家族到外部社会谋生开始成为一种可行的选择。同样,在择偶对象方面也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而不是仅限于家庭成员内部。后世影响最大的几个社会变革,如摩西和孔子对乱伦行为的禁令都产生于这一时期,这两项文化改革后来分别成为东方和西方禁止乱伦文化的基础。
但是这个理论没法解释交通明显更便利的波斯地区并没有发生这种文化改革,反而把血亲婚配文化继续维持了千年之久。另一方面,希腊地区对乱伦习俗的态度转换显然和基督教无关,而是自行转化的,但在此期间却没有发生明显的文化改良行为。
(未完待续)
好问题,献上新年第一答。
首先我们需要澄清的是,题主的“德国骨科”问题至少有以下三种理解方式,第一种是道德的理解,即认为乱伦行为是不符合某些普遍的道德原则的。第二伦理的理解,即乱伦行为是违背伦常,伤风败俗的。第三就是心理学上的理解,即乱伦行为是人类心理所无法接受的,感到恶心的。这三重关于乱伦的负面意义的不同理解方式相互区分,却又紧密相连。根据题主的问题描述以及所带的TAG,似乎是想避免关于乱伦问题的道德层面和伦理层面的讨论,而集中于心理学层面(为什么乱伦让人反感)。但是,我想指出的是,如果仅仅从纯心理学的角度审视乱伦的话,那么乱伦问题就可能不再会是一个问题了,也就是说,在纯心理学层面,乱伦问题很可能并不构成它本来所具有的争议性和破坏力。因此,在考虑乱伦时,道德和伦理层面必不可少,原因待会在讲。
事实上,在伦理学领域里,关于乱伦是否构成道德问题的讨论一直都是很激烈的。乱伦真的是错的吗?到底错在哪里?对于“乱伦”的世俗意见的哲学性反思里最为出名的莫过于普林斯顿大学的Elizabeth Harman教授的一个思想实验,通过这个思想实验,Harman试图说明,在一定情况下,乱伦行为可能并没有我们以为的那么错,甚至可能不会令人反感(很遗憾我没有找到这个思想实验的原出处,下面的描述来自于二手文献):
“设想一下,马克和朱莉是一对兄妹,在一次大学暑假他们一起前往法国旅行。某个夜晚,他们一起住在一个海滩的小屋里,两人觉得,在这种情境下一起ml会是十分有趣并且快乐的。并且,这会给他们都留下美好的经历。事先,朱莉已经服用了避孕药,且马克也佩戴了安全套,以确保安全。发生关系后,二人觉得过程十分美妙,也决定之后不再尝试。而对于这次旅行的事情,两人也视为神圣且珍贵的秘密,这也促进了二人的兄妹关系。那么请问,两人的做法究竟哪里有错?”
个人认为,这个思想实验比较nb的地方在于,它几乎回应了所有三个层面关于乱伦的责难。首先在道德层面,两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且都为了对方的健康和安全考虑了,另外性生活也十分愉快,两人的福祉都得到了提高。并且这一行为充分体现了二者的一些美好品质。所以几乎是一个在义务论,功利主义和美德论三大道德原则面前无懈可击的例子。而在伦理层面,因为双方的关系是在一次旅行过程中发生的,因此除二者以外没有人知道,并不对社会风俗以及家庭关系构成威胁,并且二人的关系反而进一步促进了家庭关系的 和睦。最后在心理学层面,在面对这样的描述的时候,我们对于二者的行为的反感程度似乎也会大大降低。但是这么一来的话,我们对于乱伦行为的否定似乎也变得更加站不住脚了。
除了Harman以外,其他伦理学家则提出了一些更加激进的论证来为乱伦行为辩护。比如Brendan J. Hammer(2007)就根据美国法律里的一个真实案例展开论证,Allen与Pat是一对兄妹,二者同居并育有一子并且十分健康,但是两人的身份被曝光后却导致二人双双被判入狱,并且被剥夺对孩子的抚养权。对于这个例子,Hammer提问到,如果说禁止乱伦被认作是一种对于家庭关系的保护的话,那么仅仅因为两人原来是兄妹就拆散原来十分幸福的一家人有为什么不能认为是一种对家庭关系的破坏呢?另外,Jefferey Sebo(2005)也用一个类似的论证反驳了“乱伦会引起家庭义务的混乱与风险”,即父母对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原有义务是有具体期限的,当所有人都成为成年人且能为自己行为负责之后,他们对于性对象的选择就不应该继续被原有的家庭义务所束缚。就如两人同一经纪公司旗下的两个艺人在与公司合同期限过去之后(合同中包含有不得恋爱的要求)发生性关系一样无可厚非。
类似的论证还有很多,综合起来说就是,除开一些其他的道德或者伦理考量(比如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的性侵害等),仅仅从两个成年的,有充分道德能力的人出发,仅仅因为他们有一重家庭成员的关系而禁止二者的自愿的性行为似乎是没有依据的。那么,我们对于乱伦行为本身的反感到底出自哪里呢?
或许最终的落脚点就是心理学上的反感,即@Mon1st所提到的“道德失声现象”。即我们反对乱伦,认为乱伦是错的,就是处于一种直觉上的反感。诚然道德心理的直观感受的确是左右我们道德判断的一个重要基石。但是,正如我在开头所说,如果我们把对于乱伦的普遍反感彻底还原为一种心理反感的话。那么乱伦问题就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因为心理学上的“反感”本身不具有规范性意义,它只是一种人的生理条件所导致的一个自然现象。而在“自然”和“规范”之间是存在解释的鸿沟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并不是所有我们心理反感的东西都是不道德,要禁止的。也不是所有道德的,值得赞扬鼓励的事情都是令人心理舒服的。比如人们对于挖粪的行为会感到恶心,不适,但不影响这种动作和挖粪工这种职业有什么道德上不好的地方。同样,“大义灭亲”的行为可能道德上是值得赞扬的,但是不代表这个行为对于当事人和围观者的心理印象会是舒适的。同样的,假如我们反对乱伦仅仅因为它让我们感到恶心,不快的话,那么so what ?这不构成我们在规范性意义上要禁止这种行为的理由。
另外,对于乱伦的心理学解释还有一个缺陷,就是这种直觉上的反感也很有可能是习得的。这也我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最终看法。马普所的进化人类学家Tomasello(2015)在分析人的道德性的自然进化史的时候提到过,许多人类社会中存在的禁忌以及道德信念往往都是约定俗成的,是一种“人造的客观标准”。而我们之所以认可这些习惯,遵守这些习惯,并不是我们经过理性思考之后的自主选择,而是因为我们出生在这些规定之中。因为我们被生在了一个存在这些禁忌和风俗的社会,我们会被社会塑造成符合其风俗的样子。套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说,就是我们是被训练地去遵守规则行事。而这种训练或者塑造也极大的影响了我们主观上的好恶。因此我们会反感偷盗,奸淫,杀人,也因此我们会反感乱伦。
总的来说,我个人对于“为什么会反感乱伦”的问题的解答是比较na?ve的,即我们活在一个有这种规定的社会之中,使得我们会按照规定那样反感这种被禁止的行为。因此,逻辑上并不是因为它不道德所以我们反感,也不是因为我们反感它所以它不道德,而是因为它作为一个禁忌就在那,所以我们反感它并觉得它不道德。当然,这种na?ve的回答很容易陷入循环论证,即如果是因为它是个被规定的禁忌所以我们反感的话,那么又是什么令它成为了一个禁忌?这便是社会规范存在的普遍难题,即一方面每个人都受到了社会规范的塑造,但是另一方面社会规范又是人们参与制定的。如何能够走出这个自下而上以及自上而下的效应的怪圈呢?很遗憾我目前也回答不了,这也正是我的博士论文想要解答的。
参考文献:
Brendan J. Hammer (2007).Tainted Love: What the Seventh Circuit Got Wrong in Muth v. Frank
Jefferey Sebo (2005). TheEthics of Incest
Michael Tomasello (2015). A Natural Historyof Human Morality.
在于习得。
在于经验总结和代际传播。
在于人趋利避害的现实归类能力。
对这种复杂的多变量问题,可思考的进路不止一个。
比如我们可以说,在生物本性和文化隐喻双重意义上,性交都暗含或携带着某种「侵入性和支配性」,于是和血亲之间的性行为必然受到抵制。
我们还可以在语言即思想的意义上,分析文字学上的构词和所指。如汉字中乱伦二字本身就是自解释的,而英文incest一词同样由-in这个否定性前缀加上-cest(纯的)构成。
甚至我们还可以从政治角度解读,尤其考虑到每个政体和民族国家对乱伦态度的微妙差异。然后把所有的人类学、文化学、政治学、语言学的因素汇总起来,建模一个正反馈的过程。
但在这个问题下,我觉得把它退行和简并成一个「大脑生理机制和进化养成机制」模型,是最易懂且同时兼顾解释力的方案。
有康德主义者或许会想到先验道德。这又是一个复杂的话题。但私以为这里很难论证「先天道德直觉」,因为如果憎恶乱伦是一种类属的道德直觉,又需要去额外辩护在实证科学中所显明的,「动物们对乱伦的行为模式和态度同人类保持着惊人的一致性」这一事实。
所以接下来论说中背后的思想,更多是一种潜在的边沁式的效用主义utilitarianism。
更具体说,如果抛开先天性的解释框架,我更倾向于把乱伦之恶还原为一种「群体在现世中累积并扩散的刻板分类」,它是人类在信息匮乏时对「作为整体的乱伦事件的经验预判」。
就像人进化出了闻出诸多有毒物的臭味的嗅感,但并非所有这些物质都让人致命或对各体质者都有伤害一个道理。
人类脑海中的乱伦,和很多其他观念的形成一样,本质上是一个「融汇了各种印象和观感的综合体」。我们大脑统摄了各处所知的乱伦事件的信息,在这种综合和统摄中连带吸入了其中大概率并存的悲惨结局、遗传畸形以及让家庭和社群失序的现象。甚或我们还不经意地大剂量吸入了被安插其中的道德教化。
排名第一的答主引用了Elizabeth Harman教授的一个思想实验:设想一下,马克和朱莉是一对兄妹,在一次大学暑假他们一起前往法国旅行。某个夜晚,他们一起住在一个海滩的小屋里,两人觉得,在这种情境下一起做爱会是十分有趣并且快乐的。并且,这会给他们都留下美好的经历。事先,朱莉已经服用了避孕药,且马克也佩戴了安全套,以确保安全。发生关系后,二人觉得过程十分美妙,也决定之后不再尝试。而对于这次旅行的事情,两人也视为神圣且珍贵的秘密,这也促进了二人的兄妹关系。那么请问,两人的做法究竟哪里有错?
我们一近距离观察就意识到,这种思想实验实际上抽干和架空了现实,是遵照乱伦的规范性定义而做出一种远离常识经验的情景构造,以此澄清乱伦本身的性质,实际上剥离了人们乱伦观感形成的原始过程。
——当然,人们也才在这种精心编织的反常事件中觉察到通常认知的局限。
在现实世界,大部分时候近亲组建家庭最后都不得善终,或至少有负外部性;大部分时候兄妹在沙滩偷吃禁果后会被强烈的快感驱使发生后续的情人式的性行为并带来身心的和社会的灾难。
人们做出这类预断时大脑会迅速唤醒和调取了相似案例——而且案例在这一过程中印证力的剧增是不可逆的。
同时,人们还会调动家庭关系中角色间不平等的常识,以及人在性爱面前难以自制的常识——这些常识同样由教育和提炼大量案例而得到。
最后它们交织和传递成了符合人类普遍心理和经验所感的「和洪水猛兽划等号的有崩坏性标签的乱伦图景」。
当然了,明明是经验性的产物,明明可以构造出反例,人们却上升到规范性层面去反对和一锅端,甚至固化成了所谓「心理预警」,这或许不是「符合自然本性的正确」,但的确是人类在信息极不对等和有限的生存中演化出的一种「省力有效的低成本总结和筛选法」,是一种现实的和自发的效用主义。
这个问题费孝通在《生育制度》里解释过。我用我自己的话表达一下他的意思哈。
除开优生学方面的问题,还因为在乱伦所引发的双重关系里,情人关系会大大地破坏正常的人伦关系(所以叫乱伦嘛)。比如说,一对乱伦的父女,又有父女关系又有情人关系,那么情人关系就会破坏父女关系,在父女关系里,做父亲的有责任去教育自己的女儿,可是女儿可以转换成情人角色跟他撒娇:干嘛这么凶嘛!嘤嘤嘤!上次我们俩那个的时候你怎么那么温柔?
这女儿还怎么教育?你说!
你要是真想狠下心好好教育,她也给你急:你居然真这么凶!下次不跟你那个了!完了,情人又做不成了。那么你怎么保证这个父亲不会因为想要保留情人关系而最终选择放弃父女关系?
这就是情人关系破坏了原有的父女关系。
从这个角度来说,人类不只是反对乱伦,而且反对一切不正常男女关系,因为男女之间的亲密关系对其他社会关系的破坏作用太大,有了亲密关系,其他关系都会被解构。比如又是师生关系又是情人关系,你怎么保证这个老师不会因为亲密关系而在考核中给学生放水?比如又是甲乙方关系又是情人关系,你怎么保证项目质量过关?
不正当男女关系在伦理道德的夹缝里视线外小规模悄悄地进行尚且可能,并且客观上来说也是无法杜绝的,但是一旦被伦理道德在台面上允许,就会面临着原有社会制度崩坏的风险,因为当一个社会里父亲们不再好好教育女儿,老师们包庇自己的情人学生,商业关系被私下的床上关系解构,社会就很难良好运转了。
但是并不代表所有双重关系都是有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双重关系之间能否兼容,能够兼容的双重关系反而可以运作良好,比如亦师亦友,往往还能传出佳话,那是因为朋友关系不必然破坏师生关系,又比如有些育儿理论主张父母和孩子交朋友,那是因为朋友关系也不必然破坏亲子关系,反而会加深亲子关系。
注:好多人在评论区问堂兄妹表姐弟能不能结合,我的回答是:“所以堂兄妹表姐弟结合在传统中国并没有被反对啊,近代开始反对也是出于优生学考虑,而优生学并不是费孝通这本书里的论题(优生学是他的好朋友潘光旦给他这本书写序的时候聊的话题,写的也是很有意思。一篇序就占了一本书五分之一的篇幅,红果果地夹带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