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奏响人与动物的和谐之音
——评《让法律温暖动物》
王利军
法本不应为人类所独享,既然同在天地间,就应由猫、狗、狮子、人类等所有动物共同制定生物之法,这虽符合逻辑,却恍若童话。但是,人与动物的和谐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层含义。在中国东北、西北频传全城杀狗之声,令人心寒之际,读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孙江、陕西省委党校副教授何力、梁知博共同编著的《让法律温暖动物》一书,恰如书名,动物有何感觉不得而知,但确实让人感觉到了温暖。该书以强烈的人文关怀,关注着一个看似不大,实际上却是重要而又不能回避的话题,在我们习惯于研究所谓“大问题”的时代,可谓匠心独具。
这是一本探讨中国动物保护立法诸多前沿问题的书。书的第一模块收录了中国动物保护法学者首次对中国动物福利法所做的设计稿,是司法部课题和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的中期成果。《规范意义的中国动物福利法(范式)》以建议稿的形式,本着“大胆设计、小心求证”的宗旨,针对驯养动物(包括伴侣动物、实验动物、农场动物、工作动物和娱乐动物)的福利保护进行了范式设计,分总则、分则和法律责任三部分共46条,立法说明部分既借鉴国外相关的法律规定,又结合中国的国情,作了详细充分的学理解释。其重要意义在于:中国现行的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数量非常少,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存在着立法保护动物的目的单一、受保护的动物范围有限、对残害动物的行为制裁不足等问题。而且相关法律条款过于原则化,不利于司法、执法的具体实践。正是由于现行动物保护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直接导致了中国动物恶劣的生存状况。该建议稿结合了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现状及动物生存状况,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填补了中国动物福利立法的空白。
书的第二模块集萃了中国大多数研究动物保护法的专家、学者的著述,具有相当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内容既涉及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的价值、原则、必要性、立法借鉴及具体制度的构建,还包括学者们从伦理学、政治学、哲学、经济学等多角度对动物福利立法的深入阐述。这些学者纵横结合,有理有据,既有对纵向(中国古代)儒释道的动物保护思想的论述,说明了为动物立法具有文化继承性,又有对横向(国外)动物保护理论和立法的归纳,提出了构建我国动物福利法律体系的建议,具有极强的说服力。通读这些文章,能感受到作者保持了充分的“客观性”,提出了要结合国情,循序渐进地推进动物福利立法的主张。如:有些作者认为中国立法不宜把动物作为主体来对待,但要将动物视为有生命的特殊的物,加以周到的保护;也有作者认为,对动物福利分类管理,在保护中要结合中国现有的科技以及经济条件,从中国人民身体健康、畜牧业发展方向及其产品贸易、科学技术的发展等方面来思考问题。既要打破动物福利贸易壁垒,又不能因增加太多成本而失去产品的竞争力。同时还要考虑国民的认知能力。通过本书,可以使那些认为保护动物福利会影响人类利益的人打消顾虑。动物和人类和谐共处,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这些文章对中国动物保护法学研究和动物保护立法无疑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该部分再现了2008年12月20日“中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研究项目启动仪式暨动物保护法国际研讨会”中精彩的对话和观念的交锋,闪现了思想的睿智。
目前,“生命法学”已经跨越传统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环境法等法律部门的划分,成为法学研究中的一朵奇葩,本书也算得上是生命法学研究中的一片绿叶。尽管这是一本长达300页的书,但其风格是简练的,这种简洁的文风,就像锤子清晰而短促的击打声,敲打着每个人的心灵,无论你是何等三教九流之辈,都能从中寻找到生命的意义。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系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