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 遵循道德准则的生活是幸福的生活 出自哪本书?

  道友,您好!

  这个观点应该出自《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译本:[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道德”论

  在哲学和伦理学说史上,亚里士多德对幸福(eudaimonia)做出了最为经典的哲学阐述。其基本观点为:幸福是表现和合符德性的灵魂运动,而且幸福必须是自始至终的,经过完整的一生才能断言,人惟有通过终身合乎理性的德性才能享有幸福,然而这只是第二等的幸福;理性的纯粹运用——沉思或思辨(contemplation)——才最大的幸福,它是一种神圣性的“活动”;同时,感官快乐、财富、运气等对一个人的幸福而言亦是不可或缺的。由此,亚里士多德使幸福概念在古典伦理学中占据了中心位置,幸福变成伦理学的首要关切对象,也成为了人的终极欲望和最终目的。

  幸福是一种活动,它因其自身而不是因它之外的事物而值得欲求,它自身即是目的。德性自身是善的(good)而值得被追求,同其他活动相比,与德性相符合的活动更持久、更稳定,它是成就幸福的原因,而不是运气或命运,所以“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1]。于此德性幸福层面,亚里士多德给出了什么样的人才是幸福的人,他“在一生中都合乎完满的德性地活动着,并且充分地享有外在善……一定要这样地生活下去,直至这样地死去”[2]。所以,亚里士多德实际上通过“幸福”概念揭示和回答了德福的同一性难题。

  作为能思的神性的、高贵的事物或自身即是神性的沉思或思辨——努斯的活动,它是最高等、最强大、最高贵、最具持续性、最智慧、最令人愉悦、最能自我满足(无待于外物)的活动,同时它是唯一只因自身之故而被喜欢的活动,而且它还将闲暇包含于自身之中,所以在沉思或思辨活动中,人可以获得人生的全部满足,因而人在其中便拥有完善的、整全的幸福。虽然纯粹思辨的生活是属于神的生活,只有神才能过,人不是神,人无法过神的生活,然而努斯并不在人之外,它毋宁为人之最高贵、最好的主宰,因而人应当凭借努斯的活动超越自己的混合性和有死性,而去追求最好的生活;由此,亚里士多德揭示“合于努斯的生活对于人是最好、最愉悦的,因为努斯最属于人。所以说,这种生活也是最幸福的……合于其他德性的生活只是第二好的。”[3]与其他德性一致的生活是出于人之混合性(道德、明智、情感、肉体等)而非人之神性的活动,如果道德德性是人的德性中最高的德性,那么思辨比道德德性还高,因为道德德性以及其他德性是有待于外在的事物,而人的单纯思辨活动则不需要外在事物来促成。总而言之,“幸福与沉思同在。越能够沉思的存在就越是幸福的,不是因偶性,而是因沉思本身的性质。因为,沉思本身就是荣耀的。所以,幸福就在于某种沉思”[4];而对人来说,若人能越纯粹地运用、关照努斯——人自身中的神性,使之处于最好状态,那么他便是最智慧的人,与神最接近的人,因而能得到神的赐福,沉思和神的赐福使一个人成为最幸福的人。

  由于亚里士多德将理性幸福或思辨幸福或神性幸福作为终极目的而置于最高的地位,因此道德、德性成为达致完整幸福的一个环节或者因子,德福的同一性唯有以思辨幸福为目的才能够被理解和达成。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2页;参照:[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载《亚里士多德全集(第8卷)》,苗力田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Aristotle, Nicomachean Ethics, Trans. by Roger Crisp, Cambridge: 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 2000.[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9页。[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08页。[4][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10页。

  引自:《道德与幸福同一性的精神哲学形态》【博士学位论文】.东南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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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的思考请参看我的学位论文《道德与幸福同一性的精神哲学形态》道德与幸福之间有无一致性(德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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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