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为了有效、规范组织药物临床试验,确保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我院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2018年7月成立了药物临床试验组织管理机构。于2019年8月获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认证资格(备案号:药临床机构备字2020000667)并同期完成国家医疗器械机构与专业备案(备案号:械临机构备201900109)。目前,具有药物/器械临床试验资格专业有6个:妇科,产科,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乳腺外科,小儿呼吸,小儿消化。具有器械临床试验资格专业有7个:检验,小儿心脏病,磁共振成像诊断,超声诊断,病理,儿童口腔,眼科。各专业均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设有专科病房、专科门诊及试验所需的配套设备,以及处理严重不良事件所需的急救药品和配套设备。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由医院法人直接领导,下设机构办公室。机构办公室全面负责各类临床试验项目的承接和管理、合同审核、经费管理、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临床管理、质量控制等工作。机构有负责人1名,主任1名,秘书1名、资料管理员2名、药品管理员4名、质量管理员2名。医院病源及病种丰富,急救体系完善,有独立的伦理委员会,研究人员均接受过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临床试验技能培训,确保临床试验项目的顺利实施。

   

  办公电话(传真):0931-5188689; 0931-5188923

  办公地址: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七里河院区住院部十六楼GCP机构办公室(730050)

  机构邮箱:GSFYGCP@163.com

  开展项目:II-IV期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

   机构组织框架图

   

   D:DocumentsWeChat Filesxiaoqian674571093FileStorageTemp1671787988380.png

   

   

  办事流程

  一、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准备阶段

  1. 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下文简称CRO)与专业组项目负责人PI协商有意在我院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须填写“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申请表”(附件1),同时按递送材料目录要求(附件2和3)提供该项目的相关文件交机构办公室审查。要求黑色 A4 快劳夹装订,文件夹侧面和封面请标注项目名称、申办者等信息,文件内容应有目录、索引。

  2. 若该项目我院为组长单位,则专业组组长应负责制订临床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Case Report Form,下文简称CRF)及知情同意书等,并协助申办者召集其它研究单位共同讨论、修改。修订后的临床试验方案由研究者及申办者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

  3. 机构办公室在接到临床试验申请的2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并出具“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申请决定书”,同意开展的项目告知申办者/CRO可提请伦理委员会审批。

  4. 项目取得本中心伦理批件后,申办者/CRO与研究者初步拟定合同和经费预算。由我院法务律师、GCP机构办公室主任、院领导对合同进行审核。

  5. 经审核通过的合同,申办者法人(或其授权人)与PI共同签署后,交医院法人(或其授权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在协议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研究者与申办者/CRO再次共同讨论并完成“药物/医疗器械临床研究任务计划书”交机构办公室备案。同时对临床试验免费检查系统进行信息维护并完成CRC工牌制作。

  7. 申办者/CRO将临床试验材料交专业组,并按照试验用药物管理流程将药物交于GCP中心药房或将器械交于专业组后,机构办公室向试验专业及伦理委员会、财务科及其他相关科室下达“临床试验启动通知”。

  具体流程详见“药物/器械临床试验筹备流程图”。

  二、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实施阶段

  1. 由申办者/CRO负责召集,PI 主持召开临床试验启动会议,对 GCP 等法规、试验方案及相关 SOP 进行培训及授权。参与项目的所有研究者、所有相关科室参加人员(医学影像中心、病理科等)、药物管理员等均应参加,并将培训结果记录在案。

  2. 项目管理实施 PI 负责制,PI 对研究质量、进度、协调负全责。

  3. 研究专业小组遵照 GCP、试验方案及相关SOP入选病例,签署知情同意书,实施临床试验等。

  4. 临床试验进程中申办者应及时提供有关临床试验新的信息资料,研究者根据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参加人员。试验进程中如对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等资料有新的修改补充时,均应报伦理委员会审查,并获书面同意。

  5. 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试验药物的使用应处于严格的控制中,由药物管理员清点、检查、接收药物,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并记录。

  6. 机构质量管理员对每个试验项目至少进行 3 次质控:首例入组、半数入组和试验结束,监查员/CRC 要在首例入组和半数入组时通知机构质量管理员。机构对试验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对违背方案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7. 申办者派出的监查员对整个试验过程进行监查。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管理部门或申办方发出稽查通知,本项目的 PI 应积极配合,做好准备接受稽查,并将稽查结果交机构备案。

  8. 在试验过程中,若发生 SAE及SUSAR,PI 按照相关的 SOP 积极处理,并及时书面上报申办者、机构办公室和伦理委员会。

  9. 临床试验开展超过 1 年以上,申办者/CRO 须向伦理委员会递交年度总结报告。

  具体流程详见“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实施流程图”。

  三、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结束阶段

  1. 项目结束后,按照试验用药物管理流程清点剩余药物/医疗器械,填写“临床试验用药品退还登记表”并退还申办者/CRO。

  2. 机构对试验项目进行结题前质量检查。

  3. 项目结束后,按照《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结题档案目录清单》,研究者、研究助理及监查员将试验材料及时归档,交机构资料管理员保存。

  4. 用于申请药品注册的临床试验,必备文件应当至少保存至试验药物被批准上市后 5 年;未用于申请药品注册的临床试验,必备文件应当至少保存至临床试验终止后 5 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保存至临床试验结束后10年。后续资料保存事宜与申办方协商解决。

  5. 机构办公室向试验专业及其他相关科室下达“临床试验结束通知”。

  6. 若本单位为参与单位,PI 组织研究人员撰写《分中心小结》,若本单位为组长单位,PI 组织研究小组进行资料收集,召开总结会议并撰写《总结报告》。

  7. 申办者/CRO 向机构提交“关闭中心函”,附上“财务明细表”,并将《分中心小结》和《总结报告》(组长单位提供)各一份交至机构办公室,按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结题签认表”要求,各方人员确认完成各项工作后签字,由机构办公室主任审议、签字、盖章。

   

  药物/器械临床试验筹备流程图

   

  

  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实施流程图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