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重前行”的汉代翠鸟,贵州有两只

   东汉铜鸟,交乐6号汉墓出土,现藏黔西南州博物馆。

   负宝瓶羽人铜翠鸟,云南大理喜洲弘圭山东汉砖室墓出土。

   铜朱雀托宝瓶,云南省水富县大关采集。

   鸟负罐铜饰线描图,水富县楼坝镇乌龟石湾东汉5号崖墓出土。

   翠鸟衔鱼,2020年4月摄于兴义市湾塘河。 胡云江 摄

  荆轲刺秦,图穷匕见,群臣高呼,“王负剑”。负就是“背”,意思是秦王要先“背剑于背”,才能拔出。无独有偶,在贵州汉墓中,考古发掘出土两只青铜鸟,背上也“负”有器物。

  1987年,兴仁交乐6号汉墓出土一只青铜鸟,高7.5厘米,长11厘米,鸟身短硕,腹圆,中空,双足直立,短尾头圆,喙长而直,衔有一鱼。鸟背负一物,用“T形”铜钉固定,因残缺,考古发掘报告做出疑似“鱼篓”的推测,但打了问号。

  1994年11月,安顺宁谷镇龙滩29号汉墓,又出土一只青铜鸟,残长6.5厘米,残高2.7厘米,体短,头圆,眼有神,鸟嘴、鸟尾和腿部均残损,考古发掘报告显示,鸟背中部隆起,似负一物,但未能说明具体所负何物。

  两件出土青铜鸟的原型是什么鸟呢?说来也巧,某日,笔者的同事胡云江,还在兴义湾塘河边拍摄到它的照片。树枝上的它,短腿,长喙,头圆,短尾,衔鱼。小学三年级课本里也有它的文章:“小巧玲珑,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下面,长着一张又尖又长的嘴……鸣声清脆,爱贴着水面疾飞……像箭一样飞过去,叼起小鱼……”对了,就是作家菁莽散文里描写的翠鸟。

  翠鸟是我们南方常见的一种鸟。在中国古代最早的(战国时期)词典《尔雅·释鸟》中,称其为“鴗,天狗”,即喜欢站立的鸟。东汉末年名臣蔡邕曾作五言律诗,云:“翠鸟时来集,振翼修容形”。东晋著名学者郭璞注释:“小鸟青似翠,食鱼,江东呼为鱼狗。”唐代药学家陈藏器编撰的《本草拾遗》,将其命名为“翠鸟”。清代医学家赵学敏编著的《本草纲目拾遗》称其为“鱼翠”。文字学家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载:“按今所在园池有之……亦谓之鱼虎。”

  汉代青铜鸟出土并不稀罕,但背上“负物”的不算多,贵州目前也仅发现这两件而已。那它们背上负的是何物呢?贵州出土的两件有残缺,不好妄作定论。但据《云南昭通田野考古之一》记录,在滇川两省交界的水富县大关,文物部门采集到一件青铜鸟,鸟背所负之物判断为瓶,因此定名“铜朱雀托宝瓶”。同样在该县楼坝镇乌龟石湾东汉5号崖墓,发掘出一件更加完整的青铜鸟:长8.4厘米,高7.6厘米,鸟头高抬,长喙向上,尾短而宽,鸟头后部有一飘带与背上所负之物相连,所负之物像罐,因此定名“鸟负罐”。云南大理喜洲弘圭山东汉砖室墓,也出土一件类似器物,定名“负宝瓶羽人铜鸬鹚鸟”。通高10.7厘米,通长12厘米,鸟为空心铜铸,立姿,昂首,嘴尖且长,鸟背负一双耳宝瓶,瓶后饰跪姿羽人,呈腾空飞舞状。

  现在问题来了,传统上“负重前行”的不是乌龟吗,怎么轻盈敏捷的翠鸟也要身背一个罐子或宝瓶,汉代先民为什么要制作如此奇怪的器物陪墓主人下葬?

  在唐宋赞美翠鸟的诸多诗词中,基本上都是“就鸟说鸟”,未见古人对翠鸟赋予特别怪异的含义。如唐朝名相张九龄《感遇十二首·其四》诗云:“侧见双翠鸟,巢在三珠树”;中唐才子钱起《衔鱼翠鸟》诗云:“擘波得潜鱼,一点翠光去”;晚唐文学家皮日休《二游诗·任诗》云:“白莲倚阑楯,翠鸟缘帘押”;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苏东坡《戚氏·玉龟山》词曰:“瑶池近,画楼隐隐,翠鸟翩翩”;北宋大臣、文学家张耒《冬日放言》诗云:“古木巢翠鸟,清濠见游鱼”;北宋文学家宋祁《白兆山桥亭》诗云:“度日衔花翔翠鸟,经年支榻养灵龟”;南宋名臣吴潜《疏影·嗤琼笑玉》词曰:“落雁寒芦,翠鸟冰枝”等等。

  如果从古诗词中无法解释,那是否可以从读音上入手?答案是可以。据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教师马晓亮研究,《尔雅·释鸟》把翠鸟称为“鴗(音lì)”,同“利”谐音,因此其推测,翠鸟或许有富贵、财富、吉利的寓意。

  汉代有一种类似罐、瓶的盛贮器,既可用来汲水、存水,也可用来盛粮,称为“甖(音yīng)”,“甖”通“罂”,因此也称“罂罐”或“罂瓶”。《汉书·韩信传》有“以木为甖缶,以渡军”的记载,即是通过栓缚,“甖缶”可以作为浮渡工具,且藏兵于“甖”,不欲敌知。《史记·淮阴侯列传》将其记载为“甖缻”,也是同样的意思。根据唐初颜师古注释,“甖缶,谓瓶之大腹小口者也。”尽管有文献记载,但通过考古发掘,汉代“甖”出土极少。据李征《吐鲁番县阿斯塔那-哈拉和卓古墓群发掘简报》记载,1970年曾在6号墓(魏晋时期)出土陶器,腹大口小,呈“卵”形,肩上墨书“黄米一甖”“白米一甖”,和鸟背所负之物极其相似。吐鲁番鄯善县洋海一号墓群出土高昌古国永康年间(南北朝时期)文书,书有“陶宕致甖”,即制作“甖”的作坊。唐代之后,“甖”的出土才逐渐增多。

  那翠鸟身上负物是否为“甖”呢?猜测是极有可能。“甖”与“赢”谐音,因此有余利、获利、盈余之意。故古人将“翠鸟”与“甖”组合,形成一个吉祥物件,有“赢利”之意。从考古发掘出土情况看,这种器形目前在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南方地区都有出现,明显较北方地区多,可能与翠鸟在南方更为常见有关。

  马晓亮老师研究认为,把鸟背所负之物称为罐,或者瓶,是适当的,但如果称为突包、鱼篓或田螺等,则不正确,并对这种器形命名为“翠鸟负罐”。笔者基本赞同,不过,如用“翠鸟负甖”,似乎更为准确。

  关于用途。因其形小,故不能作为容器。鸟背上的“负甖”,有斜立和直立,故作为酒器使用的依据亦不足。甖内无灯芯钎,因此也无法作为油灯使用。从上述列举的几只青铜鸟分析,均是单体呈现,其底部未有附着在其他大件青铜器上的栓卯痕迹。基于此,我们可以理解为,汉代“翠鸟负甖”铜饰,类似我们今天在书桌案头摆放一件“招财的童子”,或是“旺财的金蟾”,既可装饰求财,还可信手把玩。

  作者:文/图 龙虎

  栏目:小虎带你看文物

  值班总编 邓伯祥 编辑校对 陶昌武 版式 高真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