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女子拉架被处以拘留 目击者:她没动手

  朋友案子办不办,熟人端倪查不查?在不分立场、不负责任、不管事实的好好先生面前永远是个难题。近期,河北邯郸市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行政诉讼争议不断,“人情味”的亏吃不吃?

  2019年3月12日晚十点许,家住邯郸市邯钢罗一生活区的高先生,加班回来刚躺下休息,一身的疲惫还未卸去就听到一阵敲门声。高先生不明所以来到楼下,还没开口就被一楼的琚女士骂骂咧咧手持菜刀迎头砍来,出于本能的躲避和防卫,高先生将琚女士控制在地,只是手指被砍伤。此时,琚女士的丈夫杜某闻声赶来,夺走她手中的刀继续向高先生乱砍,琚女士也依势不停攻击高先生裆部。

  

  高先生的妻子宋某下来见状,深感事态严重,连忙劝和拦架。双方缓解之后,琚女士打电话报警,随即进屋又拿出一口铁锹拍在高先生头上,杜某和高先生以及宋某三人再次将她平息。等到警察到场,琚女士则开始哭诉称高先生要杀人,然后冲着高先生打。直至被带到医院做人身伤害鉴定时,琚女士都气焰嚣张,扬言有关系,找人......

  2019年5月15日,邯山区公安分局作出处罚决定书,以结伙殴打伤害他人,对宋某处11日拘留,对高先生处12日拘留,并各处罚款500元。高先生表示非常屈冤,自己半夜躺家休息,无缘无故被骂,不明不白被刀砍,就因自救自卫被处罚。妻子更是冤到家了,在旁边劝和拉架被打伤反倒也被罚,那警察过来调解是不是也要被罚?

  

  6月20日,高先生申请行政复议。8月12日,邯郸市公安局作出复议决定书,维持原罚。无奈之下,高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邯山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书并依法赔偿。10月28日,邯郸市中院裁定转交至磁县法院。2020年5月27日,磁县法院开庭审理,高先生请求调取证据未果被迫撤回起诉。8月27日,高先生申请邯郸市法院再审被驳回。

  律师表示:该案磁县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法,适用法律错误。

  当晚,琚女士无事生非,情绪失控,未作任何解释直接拿刀和铁锹等致命凶器随意攻击高先生要害部位,主观上已具有侵害高先生的犯罪意图和动机,并在客观上也已侵害了高先生的人身和生命安全,涉嫌寻衅滋事。高先生出于本能意识的紧急避险,防止和压制琚女士继续行凶将其按倒在地,属于正当防卫且明显未超出限度。

  且,根据现场目击证人邻居陈某的笔录录音显示,宋某没有参与打架,光搂着说不要打了,试图拉开双方属于拉架行为,其证言与琚女士的丈夫杜某在调解的询问笔录称宋某没有动手,正好相互印证。宋某既不存在殴打伤害他人的事实,也更不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要件,高先生亦是如此,适用法律条款存在根本矛盾。

  

  宋某表示,在办案和诉讼过程中,自己手部和胸口被砍伤,至今留有伤痕,当时法医却拒绝登记不予鉴定。双方调解的视频明显存在剪辑处理,删减了至少2分40秒的画面和事实并另行配音,与执法记录仪原件严重不符。金某的询问笔录和尹某的推理言词与事实大相径庭漏洞百出,法院未予排除一并作为定案依据,而对于高先生要求调取录像和证人出庭以及监督调查的申请,均以各种理由拒绝。

  

  据悉,琚女士自2016年起,就在楼下未办理执照擅自从事小儿推拿经营活动属于违法行为。2019年市监局没收了琚女士三年的违法所得三千元,处罚款二千元。至于为何琚女士三年所得罚款只有三千元我们无从知晓,令人百思不解的是高先生反映到分局纪委未得到任何书面答复,宋某至今没有执行拘留,也没有恢复名誉,其中蹊跷使人遐想。

  厘不清抹不开端不平裹挟在面子里的法律底线,把人情关系和面子哲学奉为处世之道,拘小节而忘大义,重小礼而弃大德,始终是情理的软柿子经不起拿捏。期望相关部坚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将追责制度和政信系统有机结合,纠正冤假罢息冤案固本清源,实事求是的聚焦老百姓的琐事难事糟心事,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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