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7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20:10:5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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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ST八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八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1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 1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并将回购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3年1月20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7日、2022年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1)及《关于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2年10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9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其中,最高成交1

  价为 6.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8,298,6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 2月 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4,020,845股的25%(即6,005,211股)。

  3.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9:43 韵达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韵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含)。回购数量为500-700万股(均含本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0.17%-0.2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400.0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13.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18元/股,成交总额为5,272.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截至10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400.0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13.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18元/股,成交总额为5,272.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3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822.98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9:28 济民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济民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回购方赵选民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10,094.98万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8,261.65万元及利息人民币 1,833.33万元),尚未支付的剩余股权回购款本金为人民币5,600万元。

  ●交易内容概述:1、公司于2018年3月以人民币12,600万元收购白水济民医院60%的股权。2、由于白水济民医院未能完成2018年承诺业绩,公司、赵选民及白水济民医院于2019年6月3日共同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赵选民全额回购公司所持白水济民医院 60%股权,回购对价为人民币 13,861.65万元,回购款支付完毕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3、由于疫情及资产处置进度不及预期,2020年12月9日,上述三方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回购款付款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4、受疫情影响,上述三方于2021年12月27日再次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赵选民还款安排如下: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并于2022 年 7 月份起,每月底前支付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剩余回购价款。5、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6月27日分别收到利息人民币1,000万元、股权回购款人民币2,000万元。6、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其主要还款来源“和府壹号”楼盘项目进度有所延期,截至目前尚未开盘销售,未能按约定支付7-10月期间应付进度款项(合计2,000万元),预计后续进度款项亦需该项目开盘销售后支付。7、预计“和府壹号”楼盘项目本年底前后可开盘销售,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楼盘建设项目进度,督促赵选民切实履行相关付款义务。

  ●风险提示:考虑到赵选民的还款来源主要来自于“和府壹号”楼盘销售回款,其后期能否按时支付相关款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楼盘建设项目进度情况,敦促赵选民切实履行付款义务,必要时将采取相关法律等措施,以维护公司利益。

  一、股权转让概述

  (一)2018年3月,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赵选民、白水县济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水济民医院”)及台州黄岩济民君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民君创”)共同签署了关于白水济民医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以人民币 12,600 万元的对价,受让赵选民、济民君创合计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60%的股权。

  (二)由于白水济民医院未能完成 2018年承诺业绩,根据协议,赵选民负有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或应公司要求回购公司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义务,公司、赵选民及白水济民医院于2019年6月3日共同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赵选民全额回购公司所持白水济民医院60%股权,回购对价为人民币13,861.65万元,回购款支付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其后,根据《股权回购协议》,赵选民陆续支付了股权回购款人民币6,261.65万元及利息人民币833.33万元。

  (三)由于疫情及资产处置进度不及预期,2020年12月9日,上述三方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回购款付款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受疫情影响,赵选民计划的主要还款来源“和府壹号”楼盘项目进度有所延期,经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股权回购款。公司、赵选民及白水济民医院于2021年12月27日再次共同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回购款延期收回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2022-051)。

  二、回购款收回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

  “赵选民剩余股权回购款本金7,600万元还款安排如下: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并于2022年7月份起,每月底前支付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剩余回购价款。剩余回购款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式仍按原协议约定执行。”

  实际回购款收回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6月27日分别收到赵选民支付利息人民币1,000万元、股权回购款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赵选民尚未支付的剩余股权回购款本金为人民币5,600万元。

  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其主要还款来源“和府壹号”楼盘项目进度有所延期,截至目前尚未开盘销售,未能按约定支付7-10月期间应付进度款项(合计2,000万元),预计后续进度款项亦需该项目开盘销售后支付。

  预计待“和府壹号”楼盘项目本年底前后开盘销售后,赵选民可按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楼盘建设项目进度,督促赵选民切实履行相关付款义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赵选民将其持有的白水济民医院100%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担保赵选民履行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项下赵选民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同时白水济民医院为赵选民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后续将敦促赵选民切实履行的付款义务,必要时将采取相关法律等措施,以维护公司利益。

  (二)公司应收赵选民股权回购款目前不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应收股权回购款金额为5,6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120万元,账面价值为4,48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股权回购款担保物白水济民医院净资产为9,782.70万元,高于公司应收股权回购款账面净值,公司管理层认为该股权回购款目前不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

  (三)赵选民延期支付剩余回购款,需支付相应延期期间的利息,不影响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四)公司将对本事项的进展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3 四维图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维图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5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2)。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公司于2022年6月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6人民币现金(含税)。综上,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504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已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991,8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2%,最高成交价为12.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7元/股,成交总金额123,928,881.0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价格上限12.504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9月15日)前五个交易

  日(2022年9月7日—9月1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28,779,872股。

  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2,194,968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3 恒逸石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逸石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2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三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16)。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计划(第三期)的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 10月 31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2,2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最低成交价 6.37元/股,最高成交价 6.76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 14,714.33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回购计划实施中,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10月3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 10月 24日至 2022年 10月 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78,750,25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4,687,56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3 艾为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为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2年 10月 31日,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2,627股,占公司总股本 166,000,000股的比例为 0.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4.69元/股,最低价为 82.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928,181.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 8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8月 25日、2022年 8月 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艾为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艾为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6)。

  二、 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72,627股,占公司总股本 166,000,000股的比例为0.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4.69元/股,最低价为 82.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928,181.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鲁泰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鲁泰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7月 15日召开了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议案》,并于 2022年 7月 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报告书》。

  2022年 7月 27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且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截至 2022 年 10月 31 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的 2%,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2年 10月 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B股,累计回购数量:18,208,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5%,最高成交价为 4.78港币/股,最低成交价为 4.37港币/股,成交总金额为港币 85,105,675.28元(含交易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根据《回购指引》第十八条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回购 B股原则上按前款规定执行,未按前款规定执行的,应当充分披露理由及其合理性。公司自 2022年 7月 27日至 2022年 10月31日回购股份期间,存在连续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的情况,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B股累计成交量为 2,902,200股,其 25%仅为 725,550股,流动性较低。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日均回购股份数量最大不能超过20万股,将严重影响此次回购实施进度。加之,本次回购主要目的为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为确保本次回购有效实施、尽快完成,经公司审慎考虑相关规则要求,后续回购过程中,在不影响股价正常波动的前提下,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有可能超过前述规则要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3 海尔智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尔智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22年 10月当月,公司未实施 A股(下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 2022年 10月 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58,105,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5%,购买的最高价为 26.60元/股、最低价为 23.5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1,468,222,587.93元。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年 3月 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 A股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 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元/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且不低于 1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于 2022年 4月 13日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报告书》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 10月当月,公司未实施 A股股份回购;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8,105,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5%,购买的最高价为 26.60 元 /股、最低价为 23.50 元 /股,支付的金额为1,468,222,587.93元。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3 东方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方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亿元至6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2022年 3月 2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和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3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票回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以及公司回购预案,于回购期限内进行股票回购,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8:28 凯普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凯普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和2022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2年10月31日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累计已回购股份2,410,8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0.55%,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9,044.06元(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21.18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9.58元/股。

  二、其他说明

  (一)上述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2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4,692,462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 11,173,11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前半小时内;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8 燕麦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燕麦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2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0)。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3 赛力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力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已经发行的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国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1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4日通过回购决议起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3 天味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味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2年 10月 31日,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65,1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3%,成交最高价为 23.93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19.5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20,733,294.4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4,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 10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 2022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65,1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3%,成交最高价为 23.93元/股,最低价为 19.5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20,733,294.4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横店东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横店东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5亿元—2.5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为了保障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2年 8月 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0元/股,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8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及《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4)以及 2022年 8月 18日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2年 4月 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最高成交价为 13.93元/股,最低成交价 13.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8,078,304.74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2年 10月 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618,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最高成交价为 23.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9,925,254.9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

  (二)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

  (三)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8日)前5个交易日(2022年3月30日—4月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7,428,919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9,357,23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奋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奋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8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于 2022年 8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决定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6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 2021年 8月 30日起至 2023年 2月 28日止。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10月 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11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最高成交价为 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29,995,3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1月 12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 1月 5日至 2022年 1月 1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64,587,94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2,636,4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1,146,987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3 热景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热景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10月27日收盘,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79,485股,占公司总股本 92,050,585股的比例为2.04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0.08元/股,最低价为 51.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863,35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1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7日和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北京热景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2-054)。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 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79,485股,占公司总股本 92,050,585股的比例为2.04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0.08元/股,最低价为51.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863,35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43 海尔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尔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10月31日,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9,298股,占公司总股本317,071,758股的比例为0.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48元/股,最低价为57.4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587,577.7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1

  告》(公告编号:2022-003)、《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6)。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2022年6月13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99.499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0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2年10月31日,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9,298股,占公司总股本317,071,758股的比例为0.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48元/股,最低价为57.4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587,577.7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3 东方电热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方电热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9 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期实施A股股权激励计划或A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下同),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17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就股份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编号:2022-09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方案的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63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487,706,540 股的0.11%,最高成交价为6.19/股,最低成交价为6.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8,00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3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487,706,540 股的0.11%,最高成交价为6.19/股,最低成交价为6.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8,00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31日)前5个交易日(2022 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45,527,200 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1,381,800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7:33 中国天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天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并于2021年11月15日进行了首次回购。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2年6月16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6.41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12,750,41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47%,购买最高成交价为 6.09元/股,购买最低成交价为 5.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56,203,946.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是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1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7,504,20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24,376,051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3 瑞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99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7)、《瑞松科技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99元/股,最低价为26.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6,742.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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