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留之国的爱丽丝》第三集「红心7」的狼和羊的游戏,怎样才能让四个人都活下来?
阅前警告:长文多图预警,对认为存在“解法”的人而言,本文会产生诸多严重不适,且涉及大量剧透,请认真考虑清楚再仔细阅读,但凡感到途中不适请自行退出。
先说结论:这个问题的前提不成立,所以这个问题本身就没有意义,亦即:没有让4个人都活下来的办法。其实这个问题在数年前漫画连载期间就已经定论了,就是无解,下面会一步步解释原因,当然你要是像下面图中几个人那样,认为所谓的“解法”是存在的,而且你还对这一点坚信不疑,且不愿意(无论于口还是于心)改变自己的看法的话,那接下来的内容就别看了,看了也是浪费时间,还不如想想如何把你的“解法”做得更完善为妙。(反正一样没意义)
如果你和这些人一样,认为所谓的“解法”是存在的,而且你还对这一点坚信不疑,且不愿意(无论于口还是于心)改变自己的看法的话,那接下来的内容就别看了,请马上退出,看我不爽请你举报再度重申!!!如果你认为所谓的“解法”是存在的,而且你还对这一点坚信不疑,且不愿意(无论于口还是于心)改变自己的看法的话,那接下来的内容就别看了,赶紧退出!!!在下是自连载时期就追过这部漫画的老粉丝,时隔数年OVA之后,这部漫画迎来了第二部和真人版,相比于老粉关注的第二部,真人版的火爆(应该算吧?)有点始料未及,与此同时有大量的疑问涌出,最最最常见的就是题中的问题及其变体:“?7的羊狼游戏怎么才能让4个人都活下来?”;“?7的羊狼游戏有什么破解办法?”等等同义、近义或弱化版的提问,例如:“?7的羊狼游戏怎么才能让不止1个人(不强求全活)活下来?”等等,在此不再赘述。
结论在第一行就写了,下面开始正式解释原因。
先复习下规则,从原著漫画版开始看起会更清楚一点,所以下文采用漫画版规则(如果要拿电视剧规则不一样来当论点,请就此退出):
原著漫画版(OVA版、真人剧可视作一致)“?7 捉迷藏”(虽然个人更喜欢早期的翻译“躲猫猫”2333,这只是个人的私货,请无视)规则如下(此处采取哔哩哔哩漫画版翻译):
游戏:捉迷藏
难易度:?7
参加人数:无限制
时间限制:10分钟
奖品:羔羊肉
(武器工具等)请随意取用
前置要求:请戴上项圈后进入会场。没有戴项圈就进入会场,参加资格将会被剥夺。
规则:四个人里面会有一个人变成“狼”,剩下三人则作为“羊”,需要找到一个“狼”无法找到的地方躲起来。
当“狼”用肉眼看到“羊”的时候,传感器就会有所反应,被发现的“狼”就会成为新的“狼”。
一旦“狼”完成了互换就会倒数三个数,在这期间请“羊”的玩家,再次躲藏起来不要被“狼”找到了。
接下来,“通关”的条件。当时间超过规定的十分钟时,变成“狼”的人,“游戏通关”。
超出时间规定时,成为弱小的“羊”的人,其戴上的项圈便会爆炸,从而“游戏结束”。
就和你们想的一样,这场“?7”,是四个人里一定可以有一个人存活的,非常有良心的游戏。
(以上摘自《弥留之国的爱丽丝》—?7①)
OK,上面是漫画版规则,因为剧情需要,作者在规则里加了很多不必要的部分以及反话,先来梳理一下纯粹的有效部分:
1. 一人当狼,其他人当羊;
2. 狼看到羊后,双方身份交换;
3. 通关条件:时间结束的时刻,身份是狼的人;游戏结束条件:时间结束的时刻,身份是羊的人;
4. 会场中没有戴项圈的玩家剥夺参赛资格。
再来看看无效部分或反话:
1.“……剩下三人则作为“羊”,需要找到一个“狼”无法找到的地方躲起来。”:这句话和通关条件相悖,纯粹是游戏设计者的恶趣味(对应“?”玩弄人心的宗旨)
2.“……在这期间请“羊”的玩家,再次躲藏起来不要被“狼”找到了。”:同“1”,和通关条件相悖,纯粹是游戏设计者的恶趣味;
3.“就和你们想的一样,这场“?7”,是四个人里一定可以有一个人存活的,非常有良心的游戏。”:比1、2两点还恶心,加入了误导——活一个已经是最好的情况了,其实完全有可能会全灭。(后面解释原因)
游戏中实际可能会发生的一些情况:
1. 利用武器互相折磨,正中设计者下怀(这才是让玩家随意取用工具的目的);
2. 杀死狼,导致没有新狼可以产生,全灭(这也是为什么我说规则是在误导人);
3. 拆项圈成功,同时被后台、系统杀死(不管是激光还是爆头项圈都只是惩罚的一种象征,弥留如果真想杀你,方法简直层出不穷)
4. 大家互相成全,没有发生暴力,一人成功存活,设计者依然达成了部分目的。
设计者放置武器和工具的真实用意,作者借有栖之口表达出来解答一个疑问,为什么最后会出现基友、紫吹三人躲起来和规则交替的画面?是想暗示项圈可以拆之类的?
完全不是你想的这样。这是一种漫画手法,为的是与前面紫吹说的:”这简直是为游戏故意设计的漏洞,明明只有狼可以获救,为什么要羊躲起来啊!!“这句话形成反差与对比,同时再次强化了主角内心的绝望与无助。(见下图漫画)
此”漏洞“非彼”漏洞“,而是意在说明游戏的规则设计极端不合情理。本来按照通关条件,羊根本没理由躲起来而实际情况是:真的演变成游戏规则说的那样了,突显了主角的绝望与无力,以及表现众人命运落入游戏规则所言后,那种如同预知未来一样,不可改变的注定与必然。接下来我来补充一些漫画的设定,来完全打破某些人“游戏一定有攻略法让全员存活”这种活在自己梦里的言论。
先说说这种言论的几个可能主要来源:1.国内无限流小说、端脑等:主角无一不是超人、龙傲天,在关键剧情中,无论遇上什么难题、死局,都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2.真人剧第一集,基友对有栖说的话:“你(即男主有栖良平)不是总说游戏一定有解答吗?”
游戏真的一定都有攻略法让全员存活?然而这才是事实,这根本不是什么”游戏“,这一次仅仅是”在规则允许的前提下“,男主发挥了应有的能力凑巧罢了。设定补充:
1. 漫画方面:举例,未改编特别篇(相当于外传,主角不是有栖,像本篇的主角就是苣屋,那个?5里用电击器、?10前夕坑了男女主的银白发兜帽男):“?6:21点”
明确说明至多只能活1个,“游戏一定有攻略法让全员存活”纯粹是某些人网文看多的妄想如图所示,规则明确的表示了:此游戏至多只能活1个人(game over条件之一:到规定时间后仍有多人存活则全灭),这种游戏不是特例,大多数高难度(从?6起)方块类游戏的共性就是:规则强行限制至多只能活一个,甚至全灭(包括:?6、?J、?K)
2. 真人剧方面:上面是漫画内容,有些人可能没接触过,那我来说个真人剧中的例子:第二个游戏?5 鬼抓人:真人剧主视角是男主一方,事实上鬼也是玩家,然而双方立场不同,规则规定了,一方存活则另一方死亡。
那些说?10可以全活(绝对理想的情况我都不想说有多虚幻了。。。)所以想当然认为?7也可以全活的,你先给我解决?5的问题,你不是说“游戏都有办法可以全活”吗?来,你告诉我?5的鬼和玩家怎么全活下来?这都解决不了就别再扯什么“游戏都有办法可以全活”这种鬼话了,老老实实给我站在“不是所有游戏都能全体通过”这个大前提下来讨论话题。(PS:为防止被树稻草人,这里补充一下,此段文字意在说明“不是所有游戏都能全体通过”这件事,而非“?7不可能全体通过”这件事(虽然这也是事实,但此段文字重点不在于此),请看清楚)
驳斥所谓的“解法”:先说一下什么是游戏宗旨:规则是绝对的,规则说(间接或直接)活几个就活几个,说怎么才能活就怎么才能活,任何试图违反游戏宗旨的人,只有死路一条
拿第二部来说明下这点(不要说第二部的事不能拿来解释第一部,第一部也有,只是第二部更好举例)
本作第二部的第一个游戏?9,规则完全不提暴力事项的问题(但用暴力显然不符合游戏的宗旨),有人试图用暴力过关时,有栖的心理活动如下所示:
详见中间两格有栖的心理活动,暴力行为规则虽然没说,但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是违反游戏宗旨的,左下角的纹身男心怀侥幸,试图使用暴力而此人的下场如图所示
违反游戏宗旨的下场,系统会给予严厉的惩罚来自系统的惩罚,只要你违背了游戏宗旨,就没有任何回避惩罚的可能第一部?7里也有,但没第二部那么明确,但我觉得对于愿意接受“没有解法”的人来说,这就足够了(其实本来拿?5来说就够了,但真人剧把这段改了,原来试图杀鬼的是新人而非粟国,鬼直接掏了第二把枪把想杀他的两个新人给崩了,同时借苣屋之口说明:试图改变规则只有死路一条,这里也附上翻译版漫画原图)
原作意图杀死”鬼“、改变”规则“的人,真人剧改成了粟国所以说别自以为是,觉得就自己聪明,把作者和编剧当成蠢蛋就同此人临死前所言,稍微动动脑子就应该知道”规则“是绝对的,妄图改变规则只有死路一条”……想要改变'规则'的笨蛋。“——男二如是说,所以说那些扯”解法“的人和男二口中的”笨蛋“无异。再次强调”规则“的绝对性,弥留之国是”规则至上“所以看清楚了吗?1、不是所有游戏都能做到全员通关;2、试图改变游戏规则和找死无异。
再正式驳斥一次所谓的“解法”,正文如下:
1. 漫画和真人版一样,借男主之口,阻止了基友试图拆下项圈的行为,但由于是借男主之口而非规则直接所说,难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项圈是可拆的(说难听点就是自己擅自修改规则),所以这成为了所谓的“解法”之一,相比漫画和真人版,OVA版的这部分做得最为明确:直接通过系统规则进行了补充说明(见下图),然后男主再阻止。而事实上,真人版?5里就有两个扮鬼的玩家也戴了项圈,相比于男主这盘只有十来分钟,有半个小时的鬼要是能拆早就拆了好吗?至于等到最后项圈爆头?所以强拆项圈=爆头这件事已经明显得不能再明显了,没有任何可以争论的余地。
字幕是张太试图拆项圈时系统说的,如果真人剧的处理方式不是单单靠男主脑内的闪回和口头制止,而是像OVA这样效果会好很多2. 镜子反射大法,具体原理不赘述了,愿意了解的自己去翻就好了,说这种“解法”的人也大有人在,简而言之就是利用镜子通过一番操作,让多人变成狼从而全员通关。
这个办法根本不现实,不说操作程序和项圈追踪器只能锁定一人等等一系列的技术性问题,我直接退一万步跟你讲,就假设你真的做到好了,那个瞬间,监视玩家的后台完全可以认为你的行为不符合游戏宗旨,从而天降正义,送你去死。
3. “把狼杀了,游戏没有狼,羊就可以都通关了”或“按规则所说羊躲好就能全员通关”及其类似言论:我就直说了,这种人的语文水平基本也就告别这种片子了,你真的有好好看规则吗???把通关条件给我去读十遍,还这样想的话,那我是真的不建议这类人看这部片,且不带有任何贬义。
总结下以上3点:任何试图违反游戏宗旨的人(规则说活几个就活几个,说怎么才能活就怎么才能活,不要擅自捏造、修改、添加你自己妄想的那些规则),只有死路一条(没死也是半死不活)。
综上总结,无论是上述3种主流解法,又或是其他所谓的解法都是不满足“游戏宗旨”的,更何况作者本来就给你设了一个死局,你还偏要往里加自己捏造的规则或事物,尤其是回答者里那个叫“即使”的及其赞同者。
下文将用于反驳他那些活在梦里的妄想言论。对于所谓”解法“是否存在,看完上文我觉得是足够明确了,所以下面的你可以不看,因为下文将纯粹用于驳斥这个叫”即使“的人,因为这人的说法完全不讲逻辑,对于对立观点他也是在那里诡辩、东拉西扯,完全不讨论重点,他的言论对这部作品简直是极大的侮辱。
我先用一个的比喻来描述他的种种言论:
“求解一元二次方程:x2=-1(请在实数范围内求解),正确答案:无解,他的答案:i(虚数单位:“i2=-1”)”
发现了吗?无论是提这个问题的,还是其他那些回答必胜法的人,从一开始的立场就有问题,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搞对前提(“请在实数范围内求解”类比于“非明文但的确是显而易见的游戏规则”),站在了不存在、错误的立场上(“引入虚数”类比于“擅自添加本来没有的规则等事物”),那就根本不可能做出有效的回答(“虚数”类比于“无效回答”),当然你要是连重点都抓不好,还来反驳这种帮助大家认识到这种人的错误的比喻的话,那我建议你还是举报我来的更直接有效一点。
接下来逐条反驳他的言论。
1.诉诸言论自由:你这么强调”我自己的想法“是想干嘛?无非就是想表达自己有言论自由,以此避重就轻,回避那些和你对立的观点不是吗?
1、所谓站在剧版角度、电视剧是独立作品:EXCUSE ME?!你真的、真的、真的有在看剧吗?!你是看不见真人剧每回片头那个”基于麻生羽吕的原创漫画《弥留之国的爱丽丝》“这段话是吗?还有,你说的东西根本不是剧情、人物之类的调整和删改,而是完全无视基础设定,擅自添加自己想象好吧?
2、没明确说3人必死:再来看遍规则中与此相关的1、3两条:1. 一人当狼,其他人当羊,3. 通关条件:时间结束的时刻,身份是狼的人;游戏结束条件:时间结束的时刻,身份是羊的人。
会不会结合起来看规则?都说的这么明白了,至多只能活一个这点还有必要特地再说一句吗?此人自己先说”没明确说3人必死“,后面自己又说不可能多狼,结果他的最后结论是可以活多人?这手自我推翻太强了,此人逻辑混乱程度可见一斑。
3.”……不够严谨……一些设定有bug“:确实,作者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也起码做到了尽善尽美,显然此人是在鸡蛋里挑骨头、没事找事。
1、布佛氏论证(预先设定某观点是错的,由此出发解释为什么有人相信此观点,然后断定该观点是错的)+是我所创(自己捏造的论据)+一厢情愿(纯粹基于自己希望某事是真的,而主张某事是真的):此人用了经典的诡辩术,先假定”项圈不能拆下来“是错的,然后自己乱加一堆自己捏造的、一厢情愿”自以为是真的“的论据(什么陷入心理陷阱啦、什么工具暗示他们可以拆啦、规则没明确说不能拆项圈啦、什么拆下来也不代表放弃游戏啦等等),来说明为什么别人会认为项圈不能拆,却没有任何来源于电视剧、漫画、OVA等”来自于作品本身“的证据,我在上文已从头清楚的解释了为什么不能强拆项圈及其后果,不再赘述;
2、举证责任转移:关于到底能不能拆项圈,我在上文用作品中的内容证明了一遍,接下来我用逻辑的方式来说明此人说法的错误,听好,根据举证责任原则,你主张”项圈是能拆的“,那你就要提供确实有效的证据(电视剧、漫画、OVA等)证明你的观点,而非要求他人提出理由证明你是错的,否则你这就是在转移举证责任。
以上,有必要时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