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直面性侵犯:拿什么捍卫你 我的贞操(4)
小雨和李冰阿姨为小珍点燃了生日蜡烛,李冰阿姨爱怜地抚摸着小珍的头说,过了这个生日就是新的开始。
小珍开心地点点头,那一刻,小珍就像健康幸福的女孩,和小雨,李冰阿姨三人一起吹灭了17根蜡烛,小珍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第一次笑得那么灿烂。
前途未卜 母难觅病难愈
虽然小珍得到了许多好心人的帮助,但那些好心人自己本身也是弱势群体,根本无法一辈子照顾小珍。
小珍的伤病因为季节原因又开始腐烂长疮,无钱救治还只能瘫痪在床上,而狠心的母亲潘秋英不告而别至今没有下落。
小珍的未来,仍然是艰难的,无家可归,无钱治病,仅靠下岗女工和李冰阿姨的帮助是远远不够的,她毕竟只有17岁,以后的路还很漫长。
难道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香消玉殒吗?她的母亲会回来吗?她的病会有好心人捐款治愈吗?只有时间才能给我们答案。
后记:据悉,小珍现在已被上海的好心人接到上海予以关怀照顾,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向小珍伸出关爱之手。
长话短说
生命与贞操
简民/文
看了这个真实且正在进行时的故事,想到了最近网上讨论很热闹的那个话题:如果女孩遭遇强暴,保生命还是要贞操?
支持保生命者说:“生命,只有一次,应当十分珍惜。丧失生命,特别是丧失年轻人的生命,悲莫大焉。因而,因为反抗强暴,保存了贞节,而丢失了性命,值得吗?”
支持保贞操者说:“当今社会,罪犯还会躲在各种角落,抢劫财物,奸污女性,如果大家奉行‘保命哲学’,就只能乖乖就范,任凭罪犯为非作歹。但须知,敌弱你就强!你弱敌就强!不反抗,等于死。不反抗,就失去了人格和自尊!”
双方言辞激烈,两种观点互不相让。读者,你又是怎样认为的呢?笔者倒觉得,作为女性,为防止不测,不如强化自己的防范意识,学点管用的防止强暴的本领。
比如缓兵之计,假装应允,但是要换个地方;或是以其它理由,如借口称要上洗手间,称身体不适、身染疾病拖延歹徒可能加害的危险,以期获得报警或脱身机会;比如随身带好可瞬时刺激歹徒眼睛的喷雾器进行反击;比如学一手等等,这应该对女性会有益。
[上一页]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