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切勿冲动消费!南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

  央广网南宁11月2日消息(记者罗兰 通讯员熊至娟)2022年网络促销“双十一”活动已经开启。11月2日,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2022年第11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平台,理性看待网红、明星带货,切勿冲动消费。

  选择正规平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知名度高、安全性强的网络购物平台或直播间下单;不要点击陌生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购物,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不要付款至私人账号;理性面对“直播购物”“网红带货”“明星带货”等销售形式,下单前应仔细了解主播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和效果,不盲目跟风购买;通过微商、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购物要谨慎,交易前要仔细核对“微商”的营业资格信息、个人信息和产品信息;尽量不要在无第三方支付的平台付款,以免遭受资金损失。

  切勿冲动消费。消费者购物前要列好清单,根据需要理性购买,不要受“特价”“秒杀”“限量”等营销手段的影响,理性参与“返券、打折、赠送”等促销活动,以免造成浪费;对买回来但不满意的物品,合理利用“非现场购物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及时办理退货。

  弄清促销规则。“双十一”期间,商家促销规则复杂繁多。消费者要避免落入“先提价后打折”的消费陷阱;购买预售产品的,购买前要明确预售定金和尾款的支付时间、金额、商家的发货时间、双方的违约责任等条款,确认后再支付定金,并要在规定时间内结算尾款,以免造成损失。

  预防个人信息外泄。在日常消费的过程中,消费者要有意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要浏览不正规网站,适时更新防病毒软件;不随意登记身份信息,不轻易填写详细资料;对个人信息要予以妥善保护或及时销毁,不随意处置含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单据、交通票证和电子数据等。

  依法维护权益。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应注意保存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快递单号等购物凭证,以备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可及时与相关网络交易平台、商家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金额巨大涉嫌诈骗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