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是什么:海怪?恶魔?君王?

  比起“北海巨妖”克拉肯,另一种海怪:利维坦在各种流行文化里似乎出现的更多。“利维坦”一词在希伯来语有“缠绕在一起,扭曲在一起”的意思,这个名字和神话存在都是乌加里特海怪“Ltān”的直接延续,在巴力神话(Baal Cycle)中,它被被海神的仆人之一——Yammu打败。这一部分叙述存在一些争议,其中的一些短语不确定是在描述海怪还是其他由Yammu处理掉的怪物,如Tunannu。大多数学者同意将“Ltān”描述为“曲行的蛇”。但它也可能是“缠绕的蛇”或“七头蛇”。

  利维坦海蛇是古代近东神话中的一个显著特征。公元前3千年苏美尔人的肖像画描绘了ninurta神战胜一条七头蛇。近东的宗教通常包括一个Chaoskampf:一个代表混乱力量的海怪,和一个造物主神或力量强大的英雄之间的战斗。巴比伦的创世神话描述了Marduk's打败了蛇女神Tiamat,后者的身体被用来创造天地。

  在《旧约圣经》中,一共五次提到的利维坦,其中在《约伯记》41章中描写为:

  它打喷嚏,就发出光来;它眼睛好像早晨的光线(“光线”原文作“眼皮”)。从它口中发出烧着的火把,与飞迸的火星;从它鼻孔冒出烟来,如烧开的锅和点着的芦苇。它的气点着煤炭,有火焰从它口中发出。它颈项中存着劲力,在它面前的都恐吓蹦跳。它的肉块互相联络,紧贴其身,不能摇动。它的心结实如石头,如下磨石那样结实。它一起来,勇士都惊恐,心里慌乱,便都昏迷。人若用刀,用枪,用标枪,用尖枪扎它,都是无用。它以铁为干草,以铜为烂木。箭不能恐吓它使它逃避,弹石在它看为碎秸,棍棒算为禾秸;它嗤笑短枪飕的响声。它肚腹下如尖瓦片,它如钉耙经过淤泥。它使深渊开滚如锅,使洋海如锅中的膏油。它行的路随后发光,令人想深渊如同白发。在地上没有像它造得那样无所惧怕。凡高大的,它无不藐视,它在骄傲的水族上作王。”

  不过,其中提到的利维坦并没有把它们描述为有害的怪物,而是描述为上帝创造的海洋生物,是上帝造物的一部分。而根据《以诺书》的记载,上帝在创世的第六天创造了一雌一雄的两头怪兽,雌性的就是盘踞大海的利维坦,而雄性则是威震沙漠(所有世界上所有陆地)的贝希摩斯(Behemoth)。当世界末日到临之时,利维坦、贝希摩斯和席兹(Ziz)三头怪物,将会成为奉献给圣洁者的祭牲。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维坦渐渐成为邪恶的象征,它成了撒旦的手下之一,七宗罪中代表嫉妒的恶魔。在《新约圣经》中,利维坦已经等同于撒旦,成为了上帝最大的敌人。

  不过,“利维坦”这个名字之所以出名,可能不单单只是因为它是一个海怪或者恶魔,这个名字的背后还有着其他含义。《利维坦》,全称《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Leviathan or The Matter, Forme and Power of a Common-Wealth Ecclesiasticall and Civil),作者是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于1651年出版,“利维坦”在本书中用来比喻强势的国家。该书系统阐述了国家学说,探讨了社会的结构,其中的人性论、社会契约论、以及国家的本质和作用等思想在西方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是西方著名和有影响力的政治哲学著作之一。

  《利维坦》封面该书写于英国内战进行之时。在这书中霍布斯陈述他对社会基础与政府合法性的看法。霍布斯在描述人类心理时,完全没有提及“至善”,这是过去的权威主张,不仅是在概念的“至善”是多余的,并且从人类欲望的多变性来看,也不可能有这样的事物。因此,任何政治共同体若希望提供其成员最大的利益,将会被这种目标所分裂,因为没有人可以决定什么是最大的利益。 其结果将是内战。然而,霍布斯指出有“至恶”,即最大邪恶的存在。此即对暴力死亡的恐惧。 一个政治共同体可以建立在此种恐惧上。

  既然没有“至善”,自然状态下的人就不会组成一个最寻求最大公共利益的政治团体。但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之外,则是一个无政府的状态。 有鉴于人类本性与欲望的多变性,以及对稀缺资源的需要以满足这些欲望,自然状态,如霍布斯所称这个无政府主义的情况,必然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亦即所有人之间的战争。

  霍布斯认为社会要和平就必需要有社会契约。社会是一群人在一个威权之下,而每个人都将所有的自然权力交付给这威权,让它来维持内部和平和进行外部防御,只保留自己免于一死的权力。这个主权,无论是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制(霍布斯较中意君主制),都必须是一个“利维坦”,一个绝对的威权。对霍布斯而言,法律就是要确保契约的执行。利维坦国家在防止人对人的攻击以及保持国家的统合方面是有无限威权的。至于其他方面,国家是完全不管的。只要一个人不去伤害别人,国家主权是不会去干涉他的。(不过,在国家主权之上并没有任何更高的权力可以防止国家破坏这规则。)国家主权也要保持内部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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