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通商与商战思想

  商战:以市场为战场

  当林则徐打算用茶叶、大黄抵制英夷时,他已有了商战意识。《南京条约》后,中国开五口通商,刺激了中国人的商战思想。

  近人谈“商战”,最早见于曾国藩的《复毛寄云中丞》一信,信中说:秦从商鞅开始,就以“耕战”二字立国,法令多如牛毛,国祚不永;当今西洋各国,以“商战”二字立国,法令更密于牛毛,断无能长久之理。

  “商战”、“耕战”并提,是说秦国与西洋都以战立国,以法治国,法令多如牛毛,区别仅在于重农或重商而已,而且从秦朝速亡,推测到西洋也难以持久。曾氏此论,不是从商业上立论,而是以国策论。但曾氏也仅见于国策,而无知国体也。其未知国体有所不同,国策之属性及效果亦自迥异。由此可见,曾氏仅以“商战”一词论列强,而非主张“商战”者。

  接着曾氏话“商战”的,是湖广道监察御史李璠,他说,泰西各国,认为商务的盛衰关乎国运,所以军民同心,利之所在,全力赴之。始而海滨,继而腹地,既蚀人之资财,并据人之形势,盘踞已久,便更加为所欲为。古之侵人国也,必费财而后辟土;西人之侵人国也,既辟土而又生财。

  他对曾国藩的“商鞅以耕战,泰西以商战”评价很高,因此建议:夫轮船招商,坚壁清野之策也,外洋贸易,直捣中坚之策也。“坚壁清野”,“直捣中坚”,都是战术,看来,他已经把商业战争化了。

  李璠之后,有薛福成、王韬等人,皆以商战论国是,专论者有郑观应,他的《盛世危言》就有《商战》上下。郑谈商战之“商”,迥异于重农抑商的“商”,绝非“四民之末”也。《商战》(上)说:古人所谓商,商其所商,非今所谓商也。意指古“商”与今“商”不同,元、明以前,还没有与外洋通商,论本末,以农为本,商为末,通商以后,外重内轻,商人主外,地位变了,重商主义的商与重农主义的商,本末已转换。

  商的重要性,在重商主义里,被提到了“战”的高度。战,对于国家而言,是命运攸关的大事。“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是祭祀,宗法社会,拥有祭祀权,是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戎”为战争,以战立国,确保国家安全。然,兵戎相见,为生死战,有阶段性,乃不得已而为之,耕战之“耕”,就是为此准备的,虽备战备荒,但其本身,尚未进入战争,仅为战争提供给养和战士。而商战之“商”,则因其于国际贸易中不可避免的国家利益之争,而不得不以和平的姿态——商业的方式,通过“百姓日用”进行间接的战争,且经常性的商战之利,实优于兵战。兵战是商战受阻后,国与国之间的最后的决战。

  因此,郑观应“以商立国”的方针里,并非是在单纯强调发展商业。在赵靖主编的《中国经济思想通史续集》里,郑观应所提出的“商战”领域内容广泛,有诸如:鸦片站、洋布战、零星货物战、矿物战、洋钱战等,囊括了国民经济的十个领域,以此论商战,颇有国民经济总体战的味道。

  后来,“实业救国”的口号,就从商战思想中产生。差别在于,商战思想还带有帝王学的背景,是治国平天下的儒家观念向商业领域的延伸,而实业救国,则纯然一商人以企业为本位的理想。商人藉此摆脱了行商坐贾的传统形态,非以民之末流,而以民之纲要、国之枢纽确立商人新形象。

  商战,以市场为战场,虽然国家成为商战主体,但商战也会超越国家利益,因为市场毕竟大于国家。所谓大,不仅在于市场外部格局的全球化,更由于其内在本质的自由化。郑氏仅以一句“习兵战不如习商战”是言不及此的。他注意到了贸易全球化,却未知还有自由化,他从来没有想过市场大于国家,可以取代天下。天下空洞化,市场把它充实了,天下模糊化,市场使它清晰了。在市场里,商战取代兵战,商战之士取代耕战之士,很有点“赳赳武夫,王之爪牙”的味道,成为王权主义与国家主义纠结的洋务战士,以其“具生财之大道”,而“握四民之纲领”,而被重商主义的洋务派奉为国之利器。

  倡导商战,以全球化论之,是外争国权,由此而兴起民族主义;以自由化言之,是以商权争民权,因此,“商战”思想,实为中国近代民族、民主思想之滥觞,处于重商主义的发展阶段。

  郑观应以后,商战思想已普及为社会思潮,据王尔敏《中国近代思想史论》指出,提出商战思想的25位代表人物中,仅有郑观应、鄢廷煇两人纯为商人,其余均来自科举制出身的传统士人。由此可见,商战思想,已在传统士人当中引起共鸣,他们以传统来回应。

  传统重商思想的近代反应

  晚清,列强环伺,刺激了商战,对于商战的回应产生了重商思想。然而,思想的来源及其思维方式,都来自中国传统,乃传统的本能反应。受了外来刺激,他们不约而同,用传统来回应。有人向郑观应问到:“书中皆言时务,何以首列《道器》”?郑回答说:所变者为器而非道,乃富强之权术,非孔孟之常经也。

  但他坚信中国传统思维的对立统一,不管“权术”与“常经”性质怎样不同,“富强”与“孔孟”有多么不合,只要入其范式,对立性就自然消解了。当然,这只是一厢情愿,事实是,作为“富强之权术”的资本主义,与作为“孔孟之常经”的儒教,很难以制度化的方式同构,以重商主义回应,则有可能出现儒教资本主义。

  重商主义基于人性好利,“孔孟之常经”辨义利,却不排斥利。《四书》“罕言利”,而《五经》多言之,汉儒尊《五经》,宋儒重《四书》,可见秦汉以前,儒也不忌讳言利,宋明以后,儒不言利而止于义,以义利之辨治内,以华夷之辨治外,治得中国内弱外衰,所以,南宋就有主张以利复兴中国者。例如,南宋时期,浙东学派兴起,就有一种重商气象。其学可分三支,以吕祖谦为代表的金华学派,以陈亮为代表的永康学派,以叶适为代表的永嘉学派,他们从利入手,自作主张。

  明清之际,浙东学派以黄宗羲为代表,也主张“农商皆本”,以商立国。其时,重商主义遍及全球,于浙东沿海,西人扬帆东来,其地得风气先,与之互动,而为我国重商主义之渊薮。至晚清嘉道时,林、龚、魏等都已具备商战眼光,有富民思想,如林则徐奏稿所言,华民莫不垂涎夷商获利之厚,只是因海禁,“格于定例,不准赴各国贸易”,眼看着“利薮”转归外夷。魏源之于商战,除了对外“师夷之长技以制夷”,还有对内“缓本急标”说,他在《圣武记》卷十四中谈到,农可暂缓,商战尤急,他不谈本末,而言“缓急”,是想以兵贵神速入商战?

  两次鸦片战争,中国皆败北,割地,赔款,开商埠,元气大伤,门户大开,除英、法外,美、俄接踵而来,欧美诸国若西、葡、德、意、荷、比、挪威、瑞典、丹麦、秘鲁、巴西、阿根廷,以至于日本,均仿照英、法商约而略为变通。可五口通商后,中国贸易顺差并未改变,而且还有意外的增长,至同治时期,竟然出现了所谓“中兴”局面,所以,那时中国的洋务派们,对商战也信心满满。更何况,两次战败,朝廷虽感屈辱,却也吃下了定心丸,如徐继畬说:夷以商贩为生,以利为命,并无攻城掠地割据疆土之意,所欲得者,中国著名之码头,以便售贾其货耳。

  西人兵商合一,以商战为本,因此,中国也要“寓兵于商”,“商之所至,随之以兵,商之与兵,合为一事”,以公司轮船为兵船,船长即兵官,水手即战士,无事则行海载货,以商财养兵,有事则战于海上,以兵力护商。

  无亡国之危,无易代之忧,惟商战是求,况且这是一个需要商战,并产生了商战之士——买办阶层的时代。对于这一新兴阶层,以国士待之,即为商战之士,如郑观应本人,也是买办出身。学者汪敬虞说,从1865年开始,花了约30年时间,中国社会共形成买办资本,大致在4000万两以上,很显然,五口通商后,买办成了先富起来的一批人,显示了“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成果。

  过去,一般认为,买办收入主要来自佣金,可汪敬虞指出,洋行与买办之间,起初没有佣金制,由洋行支付固定工资。1860年代中期以后,才开始设立佣金制。最初的佣金,一般为2%,其后下降,至1860年代后期,有的已下降到1%,到了1890年代初,则进一步下降为 0.5%以至0.25%。从1865-1894年的30年中,贸易总额累计为49亿两。30年间,佣金的数额按最高的比例计算,即使全部进出口贸易都经买办之手,并且都抽取佣金,也不到1亿两;如按最低比例计算,不过1200万多两。此数目,显然不足以构成买办暴富的主要部分。汪敬虞认为,买办自营商业成为暴富的主要途径。

  通过自办企业,买办资本向民族资本转化,中国最早一批民族企业,即由买办资本转化而来。仅抽佣金,买办哪能成为商战之士?一旦自营起来,其资本运动就有了独立属性,虽然他还在效法他原来的主人——洋人,追随他们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转化,但中国的买办们毕竟走上了同外国资本竞争的不归路,不管是自觉还是不自觉,愿意还是不愿意,买办们都注定了要成为与外国资本交手的商战之士。

  商战中的首长所有制

  买办转化,需要有一个国家背景。刚好洋务运动兴起,为转型提供了相应的背景。

  以买办出身的唐廷枢为例,李鸿章请他来办轮船招商局,他义无反顾,为争夺江运和海运,同老东家英商、美商展开了商战,居然一举打败美商,收购了旗昌轮船公司。

  然而,唐办局务,志在“商办”,力图“纯用西法经理”,建成股份制企业,脱离“官督”。其权力合法性的来源,也由原来官方指派,改为商董推举,从由“官督”而来,转向“商办”而来。而且以日常局务管理“应照买卖常规办理”为由,强调经济规律,而非长官意志,主张股东集议,而非官方独裁。本来,理应如此,可当时却竟难以落实。尽管他像孙猴子翻“商办”的跟斗,但还是翻不出“官督”的如来佛手心,任由你如何“商办”,即使“以商为主”,还得如李鸿章所言,“由官总其大纲”。

  商战中,出现了一个新生事物,那就是“军事-工业复合体”,这个“复合体”,是类似亚政权的利益集团,体内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公私合办,官商合办,官督商办,商助官办,产权形式多样化,“私”不一定是商,还可以是官员,朝廷并不限制官员投资他们自己创办的企业,反而鼓励官员入股,以分担风险,弥补朝廷投入不足。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复合体,究竟是什么所有制?说不清,既非国有制,亦非私有制,但它却是政权、军权、产权的一体化形式,是近代新型军事工业及其产权结构在传统军政制度里借尸还魂,虽未经朝廷任命,亦未确认其合法性,但在事实上,形成了“首长所有制”。

  “军事-工业复合体”的“首长”,首先得是朝廷任命的督抚之类的地方长官。但这还不够,首长还得自练新军,自办工厂,还得兼军队统帅和企业老板于一身。总之,首长以军队为核心,以兵工业为半径,来划国防的圆,以国防为纽带,来带动国民经济,使军权与产权合一,政治和经济一体。

  唐廷枢那一套,商战有效,却对不上“首长所有制”的榫卯,尽管李鸿章在唐的葬礼上说过“中国可无李鸿章,不可无唐廷枢”,但他还是要用盛宣怀来换唐。因为盛宣怀懂得,在“首长所有制”里,不能像唐那样搞“西体中用”、“商体官用”,要反其道而行之,搞“中体西用”、“官体商用”。

  做公司,当然要把公司做强做大,但更要把首长做强做大,要使公司发展服从、服务于建设“首长所有制”的“军事-工业复合体”的需要。在盛宣怀看来,唐毕竟是买办出身,不懂仕途经济,哪晓得首长“齐家治国”的战略部署?哪能理解首长“内圣外王”的抱负?而他一直紧跟首长正道而行,从正经的官道出身,尽管他那个官也是捐来的,但究竟来路不同,所以,想法也就不一样。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动地球。他要首长给他一个支点,他可以为首长撬动中国。首长说,那你就去上海吧!这个支点在上海,就是“轮船招商局”。唐廷枢只会在“轮船”上下功夫,办航运公司,而他盛宣怀却要在“招商局”上做文章,为首长招商引资,搞军事化的金融产业集团,作为首长治国平天下的“户部”。

  为助首长建立“亚财政”和“准金库”,盛“提出保险存款及各省存款一百数十万两”,并招商,“做一小小银行”,为首长运作资金,先将“已成之船、电两事办好”,然后“扩充商务”。朱荫贵《论晚清轮船招商局的对外投资》指出,中国19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的纺织、银行、煤矿、铁政、铁路等新式企业,绝大部分都有轮船招商局和电报局的投资在内。有人认为,他投资,是做“空心大佬”,玩“无本生涯”,“独揽轮船、电报、铁路、煤矿和纺织诸大政”,以期“一只手捞十六颗夜明珠”。岂止“十六颗”?他投资19项,总计312万两,而同期招商局资本总额才400万两,所投重大项目有机器织布局、华盛纺织局、湖北铁厂、萍乡煤矿和通商银行等,这些项目,同招商局的本来业务无关。

  盛氏转型,符合首长原教旨,因首长曾言,“倡办华商轮船,为目前海运尚小,为中国数千百年国体商情财源兵势开拓地步则大”。唐专意“海运”,能为“尚小”,难为“则大”。而盛氏却能从“大”处下手,将国防的杠杆,放在产业的支点上,用来撬动“国体、商情、财源、兵势”,以造就军事化、工业化的国民经济体系。此种能力,是着眼于商办的唐廷枢所不具备的。唐的优势在于以商业模式办企业,而盛氏的强项是能以政治手段搞商业,以权力支配经济,当然运用之妙,还得由首长拿捏。

  首长不爱官办,官办事难成,也不爱商办,商办与他何干!那么官商合办呢?很难,不是官家资产流失,就是商家产权被侵犯,一旦办好了,还会被朝廷拿走,办不好,则被朝廷追究,因此,他喜欢官督商办,官不出资,办好了,朝廷拿不走,但可以“官进民退”,转化为首长所有;办不好,则以“官督”追究“商办”。故设局之初,首长就指示,“毋庸官商合办,应仍官督商办”。开办费,则由首长奏请户部借领官款,“只取官利,不负盈亏责任,实属存款性质”。借了官款,自然由官来督办,可还清了官款呢?唐廷枢表示“无所适从”,盛氏转达首长指示:公款还清,亦必应官督商办。且致函马建忠:“总办仍应大宪酌派。虽公款还清,仍是公局,必须官为扶持。中西情形不同,未便悉仿西法。从前唐、徐屡言不要官问,究不可靠。”“大宪”是什么?是首长,招商局最高首长,就是直隶总督李鸿章。

  唐廷枢的总办身份,是首长札委,本兼有“官督”和“商办”两种职能,可他“悉仿西法”,故“商办”有余,而“官督”不足。本来,他在经营上搞他那一套“西体中用,商体官用”也就罢了,首长对此亦颇能理解,本不予追究,可他竟然搞到所有制上来了,所有制的水太深,首长在此“潜龙勿用”,你非要明确了股东所有制,这不是要颠覆首长,将革命革到首长的头上了吗?你把股东所有制提出来了,难道首长能把首长所有制提出来吗?真不识时务啊。你有股东推举,难道就不再需要首长任命了?别忘了,企业创始人是首长,招商局不仅要“以官为体,以商为用”——“官督”,更要“以官为本,以商为末”——“官本”,经营不妨“商办”,所有制必须以“官督”立“官本”。所以,商人有商人的抱负,商人的抱负是企业利润最大化,首长有首长的抱负,首长的抱负是治国平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