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

  彩礼给了,婚没结成,原本心烦意乱的小伙不得不打上官司,究竟为何?许某与李某于2020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不到两个月即按农村风俗举办婚礼,期间许某共计花费彩礼、礼金、三金等费用共计9万余元,因李某未到法定婚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同居生活至2021年10月,未生育子女。

  2021年10月后双方因纠纷开始分居,且无和好可能,双方约定退还部分彩礼。同年11月李某向许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欠许某退款4万元。因李某一直未支付,许某起诉至法院,大英法院判决李某及其父母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许某返还彩礼4万元,李某及其父母未按判决履行义务,许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李某及其父母银行账户存款仅两千余元,有辆摩托车,手续不全,不具备处置条件,现场调查发现李某父母名下仅有与李某祖母共有农村自建房,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

  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走访,并通过“12368”向被执行人推送执行信息:“被执行人,因你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现已冻结你的银行帐户;被执行人,你已被本院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预告书”等。同时到被执行人村组,请村干部协助执行,合力形成强大的威慑力。李某见无所遁形,主动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将剩余案款转到法院,案件得以执结。

  

  大英法院秉持“无强制、非执行”的执行理念,用足用好各种执行措施,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在执行措施方面采用“通知→冻结查封→限制高消费→处置资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一步步收紧,挤压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及时将申请人“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

  原标题:《为群众办实事 | 收了彩礼不结婚?强制执行“彩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