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元学区房烧成这样!租客反将杭州女房东告上法庭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孙晨吴佳怡

  本身是责任比较明晰的案件,却因为房东收到法院传票,而变成了大家热议焦点。

  虽然是个案,但从后台留言我们也看到,房屋租赁过程中确实有很多琐碎的突发情况,那么如何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尽可能规避风险,房东和租客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也采访了律师以及中介负责人,听听他们是如何支招的。

  有人提出疑问:如果说是委托给中介出租,房屋的损失是不是可以由中介负责?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肖琳律师表示,鉴于中介与房东之间只是委托代理关系,这个情况下纠纷主体仍然是房东与租客之间,应由房东与租客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对来说,中介在拟合同方面会比较专业,其中一些品牌中介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偿。

  记者采访到链家租赁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如果是托管给链家,例如由于房屋遭受暴雨、台风,或因意外(非第三人致损情况)发生漏水、水暖管爆裂、火灾,导致出租房屋主体及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室内财产损失,符合补偿条件的,按照业主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补偿,普租房源累计至高补偿业主10万元,省心租房源累计至高补偿业主15万元。不过,除了消防安全,其他意外的发生则很难提前预判。

  

  哪种情况下房东可以向中介进行索赔?

  “比如你房子租给中介,中介又进行转租,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二房东’,这个时候如发生财产损失等情况,‘二房东’就应该进行赔偿。当然二房东赔偿后,还有权向实际承租人追偿。”肖律师补充道。

  假如是自己与租客直接签订的租赁合同,需要在合同中添加哪些必要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杭州贝壳研究院院长上官剑表示,业主和租客可以根据标准合同增加约定细项,比如消防安全责任。

  虽然希望在租赁合同生效前,将可能遇到的问题都写在上面,不过事实却是很多突发状况很难预料。能协调最好,不然则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对于很多意外情况的发生,以及后续责权归属和赔偿问题,没有办法在租约上穷尽。后期发生了纠纷,损失方就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权益。”我爱我家品牌总监周包军表示。

  总的来说,肖律师给出的建议是:房东需要表达房屋里的设施、设备均完好无损,符合居住安全要求,在租赁期间房屋内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否则因此造成生命财产安全的,则由租客自己承担。当然如果房子的结构、防护设施进行改动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居住标准,租房期间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房东就需负责任了。

  

  在本案例中,如果加上一句:“如承租人因室内电器使用不当或有其他不当行为,导致发生火情或其他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给电动车电池充电、使用充电宝、手机等。”那可能权责就更为明晰了。

  遇上这样的问题,如何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其实,谁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肖律师建议,房东可以在租赁前对房子进行投保,大概500元-600元/年,如遇上家里水管爆裂,或像本案中的火灾而造成房屋财产损失,均可由保险公司视情况进行赔偿,“现在越来越多的房东有这种意识了。万一发生意外,则可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如果没发生,那也花了最小代价买个安心。”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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