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必胜客的“西安杀戮”:这个案子让人细思极恐
《西安杀戮》是香港大导演张彻进军大陆的第二部电影,故事套用了他此前作品《五毒》。这部电影以惨绝悲壮的暴力美学,让全国观众耳目一新。
眼界初开的中国人突然发现:古都西安,在故事性上一点不亚于北上广。
事实上,从来没有一个城市甘于寂寞,就像无数专业人士不管身处何方,都想在历史上留下名姓。
最近来自西安的一份判决书,就足以让西安中院,以及副院长姚建军写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史。至于他们在其中的角色和面目,日后自有公论。
眼下却可以确定,他们正在陪着“南山必胜客”——腾讯法务,玩一场危险的游戏。
文丨白谦
赔偿额破中国同类判决记录
2022年10月26日,西安中院就《云南虫谷》案引发的腾讯与抖音的新一起官司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抖音平台上有大量用户对涉案作品实施侵权行为,虽然抖音采取措施减少了侵权作品的数量,但侵权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抖音因此属于帮助侵权。
因此,西安中院判决抖音赔偿腾讯每集200万元、总额超过3200万元。此外,还要赔偿腾讯在此案中的“合理支出”42万元。
消息曝出后,业界震惊。新华社旗下媒体“新华财经”梳理数据后发现,西安中院的判决标准,打破了全国同类案件的判赔记录,是去年最高记录的16倍、部分同类案件的上百倍。
3200万元,也是腾讯法务部成立24年来,获得的影视版权类案件最高赔偿。
“新华财经”称,同为盗墓题材的顶流IP,爱奇艺因《老九门》诉快手案,在2022年8月终审判决,该剧总计48集,获赔100万元,平均每集2万多元。
此前,各地法院同类案件的判赔金额整部作品也仅在几万元到百万元之间。
其中,电视剧类的最高获赔金额为40集电视剧《春风十里不如你》的200万元,即每集5万元,仅为本案的1/40。该案被认定为原告直接侵权,还不是《云南虫谷》案认定的“帮助侵权”。
在中国经济版图中,陕西即便省会西安都并非经济发达地区,知识产权类案件尤其是互联网类的知识产权案件,无论数量和标的,都远非发达地区可比。该案的审判,极大颠覆了国人认知。
但让业界忧惧的,除了定损标准,还有腾讯法务娴熟的立案技巧。无论是原告腾讯还是被告抖音,法人主体所在地都不在西安。此案的审判经过则显示,只要腾讯愿意,它可以将任何一个人和组织,从全球任何一个角落,送到西安中院的被告席上。
巧妙立案,找一位好法官
在《云南虫谷》案中,除了抖音,还有一个被告,就是西安一家名为“闪游”的公司,其运营“骑士助手”APP,这是一个类似于腾讯应用宝的软件,通过它,用户可以下载很多软件。
腾讯的代理人在网上下载“骑士助手”,又在“骑手助手”上搜索“抖音”并下载注册运行,在抖音中又搜索涉及《云南虫谷》的关键词,以此试图确定抖音的侵权事实和侵权播放量等。
正如西安闪游在应诉中所说,不但“骑士助手”,网上有太多类似软件包括腾讯应用宝都可以下载抖音这款合法软件,运营方根本没法预知和制止抖音平台上的各种行为。
这个说法,被西安中院认可。判决书认为,“西安闪游并未构成帮助侵权行为”。于是,该案就成为了腾讯与抖音的单挑。
也许,腾讯法务如此立案,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但以腾讯法务对中国互联网和中国法律的理解,舍近求远,选择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以看上去有点绕的法理逻辑,来为抖音陪绑,将该案锚定于西安,难免让人浮想联翩。
因为,西安并非国内知识产权办案的高地,却是腾讯法务——“南山必胜客”的福地。
2020年4月25日,一场由《云南虫谷》案审判长、西安中院副院长姚建军主持的会议中披露,西安两级法院2021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319件。
在抖音总部所在的北京,这个数字是74805。在腾讯的大本营深圳,这个数字是24941。
但西安中院官网显示,此案审判长姚建军,早在2008年就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先进个人,是“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公认的专家型法官,多年以来,他一直坚持办精品案件,所办案件无一因个人原因被发回改判”。
在西安,他办理“精品案件”的机会无疑没有北上广深杭的同行多。尤其最近几年,他一直从事领导岗位,在裁判文书网上留下的判决不多,且都是以撤诉裁定书为主。
但能查到的案例中,在这个判决前,至少有5例涉及腾讯,姚建军副院长都办得毫不拖泥带水。这5起案子腾讯都是被告,但其中三起原告最后都选择了撤诉;另外两起腾讯都赢了。
我们无意猜度其中的玄妙,也不排除腾讯在西安确实一直很占理。但如果说腾讯法务对姚建军副院长充满信心,进而选择在西安立案,好像也没毛病。
抖音败诉早有预兆
回过头看,抖音在西安输掉《云南虫谷》案一审,一点都不亏。
败兆都潜藏在细节里。判决书显示,本案立案于2021年10月8日。半年后,《云南虫谷》案还没有开过庭,2022年4月23日上午,姚建军副院长参加了一场名为“算法推荐与平台著作权侵权责任”的线上主题研讨会。据说有150多位来自理论与实务部门的业内人士参与,姚建军在讨论环节的发言,似乎已为《云南虫谷》案定了调:
注意义务分为“明知”和“应知”,原告很难通过有效的证据材料证明网络平台的主观过错形态,因而实务中原告会采取“应知”这条路径……平台角色的判断应该结合原被告所提供的证据,利用算法技术的平台应该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
请注意,这个“更高的注意义务”也成为一审判决中,法院反驳抖音作为平台,无力为所有用户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的理由之一。
可想而知,一起参会并不断指责短视频侵权的腾讯法务副总裁刁云芸,对于姚建军副院长的发言会多么认可。
或许,这也是腾讯最初索赔1000万元,却在开庭前突然变更为9000万元的底气所在?
在本应客观中立、尽量禁绝个人好恶的判决文书中,西安中院或者说姚建军等审判者,对抖音的贬斥不加掩饰。
稍有点法理常识就知道,审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应褒贬原被告各方的人格,也不应超出案件范围周纳罗织。
事实上,不仅抖音,包括原告腾讯在内,但凡涉及视频运营的平台,都“曾因短视频侵犯著作权问题被相关部门约谈。”
“在全国多地法院受诉”更是一句语焉不详、很易误导的话。因为,各视频平台之间的互诉,自从中国互联网视频平台诞生起便一直没停过。被诉,去诉,甚至败诉,都说明不了某平台在其他案件中不值得被平等对待。
如果姚建军等法官知悉这些背景,可能就不会再以“综合考虑”、“酌定”等理由,创造了一个创中国记录的判决。
很遗憾,此案如果一直这个思路,就很难再办成 “精品案件”。
“南山必胜客”是个吉祥物吗?
尽管姚建军等法官看上去不太喜欢抖音,可是腾讯显然并不像其吉祥企鹅那样憨态可掬。
《云南虫谷》案引发舆论关注后,有网友曝光,腾讯发起的这一系列高额索赔案件,对于版权损失的主张可谓无所不包,有的案件中,甚至把“水军”都列进了版权采购成本:
众所周知,雇佣“水军”操纵舆论一直被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已涉嫌违法犯罪,因操作水军被判刑的也大有人在。
而腾讯就这么毫无顾忌地将雇佣“水军”的开支抛给法院,这究竟是要考验法律,还是考验法官呢?
要说著作权被诉,从2006年《泡泡堂》案开始,腾讯才是中国互联网公认为“抄”得最有水平的那个学霸。
而在腾讯起诉别人时,总是很有创意。最典型的就是2017年沐瞳游戏案,腾讯提出“翻墙管辖”,跟《云南虫谷》的立案如出一辙:
腾讯公司指责沫瞳公司开发的手机游戏Mobile Legends:Bang Bang(中文名《无尽对决》)抄袭其《王者荣耀》,于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但《无尽对决》并没有在中国境内发行。
在诉讼中,腾讯法务称,只要使用翻墙软件,玩家就可以通过VPN在深圳下载和登陆《无尽对决》,所以深圳法院有管辖权。
按照中国法律,私自架设VPN,跟雇佣“水军”操纵舆论一样属于违法行为。但妙的是,腾讯的这个主张连续被深圳中院和广东省高院认可。
腾讯法务部在办公室里架设VPN,广东的法官就能管辖全球互联网。他们用“骑士助手”随便在某地装个什么软件,就可以在某地立案告那个软件和“骑手助手”,实在不用奇怪。
能人异士齐聚的腾讯法务,成为中国最赚钱的法务部也顺理成章。仅2015-2016年一年左右,在涉及侵权《英雄联盟》的十多起案件中,腾讯索赔额超过3000万。2017—2018年,仅从媒体报道的案件来看,其胜诉获赔的金额也已经超过4000万元,最高的一次高达1940万元。
抖音的3200万元,只是腾讯法务的新战绩而已。如果西安这起案例二审维持原判,估计仅仅腾讯法务,就会吓得国内不少视频从业者关门大吉。
一叶落而知秋。在中央已经明确反垄断,反资本无序扩张,反资本操纵舆论,反资本渗透公检法体系的大趋势下,腾讯法务“南山必胜客”的笑称,越来越接近于恶谥,让很多地方唯恐避之不及。
即使在深圳南山区,最近几年也很少接影响力太大、标的太高的腾讯提告的案件,这恐怕也是腾讯法务在中西部开掘新战场的原因。
除西安外,重庆更是成了近年来腾讯法务的首选战场,其诉抖音《斗罗大陆》侵权案就在重庆中院,目前尚未宣判。一部动漫直接索赔8亿,吓得微博看到后马上安排了热搜第一。早几年的诉抖音游戏直播和视频案,腾讯也是在重庆自贸区法院起诉,主张博主直播和上传自己玩儿游戏的视频侵犯了腾讯版权,要求平台承担责任。重庆法院不仅判了腾讯胜诉,有的连诉讼请求都没怎么打折扣——索赔500万,判了470万,比南山法院的支持力度还要高。
对于姚建军院长来说,案件大老远的拿到西安起诉,本身就该引发警惕。
毕竟,一两个人的职业清誉和前程,在人家“必胜客”二十多年的杀伐史中,只能算是燃料和耗材。最终庇佑我们奔向星辰大海的,只能是法律和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