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年轻时谁不是程蝶衣,中年后都活成了段小楼
《霸王别姬》是香港作家李碧华最负盛名之作,被陈凯歌改编成电影后,一举成为90年代最受欢迎的影片。
故事里,一对京戏名伶将人生的命运跌宕、爱恨厮杀、生离死别悉数演尽。
戏服一穿,油彩一画,他们是不可一世的霸王,顾盼生姿的虞姬。
戏台一下,装扮一卸,他们在岁月的威逼下,要么低头认错,跪地求饶,要么以卵击石,粉身碎骨。
多年前看《霸王别姬》时,我常常为程蝶衣的痴狂所感动,却始终不明白段小楼恍如隔世的蜕变。
直到历尽沧桑,饱尝冷暖,迈入了中年。
我才骤然发现,原来你我竟都活成了段小楼。
心中纯粹炽烈的蝶衣死去了,我们终究变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样子。
这不是电影有意为之的悲剧,而是残酷的人世间,永不落幕的人生大戏。
1
年轻时,谁都是不疯魔不成活。“要想人前显贵,您必定得人后受罪,今儿是破题,文章还在后头呢。”
手持戒尺的老先生一亮嗓,梨园行里的半大小子们开始了一天的唱念做打。
他们站成一排吊嗓子、踢腿、下腰、劈叉,哪个环节出了岔子,师傅的鞭子就劈头打下。
有句老话:进了科班,打死勿论!
练不好功,挨打;唱不好戏,挨打;调皮捣蛋,偷懒贪玩,更是往死里打。
竹条抽得血肉模糊,疼也不能喊;衣裳被血黏在身上,眼泪只能往肚子里咽。
在成为“角儿”之前,主人公小石头和小豆子就是在这里,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戏行的孩子大多出身贫苦,要么是孤儿弃子,要么就像小豆子一样,是“窑子里的东西”。
别说成名,能不能活下来也全凭祖师爷庇佑。
但这群少年好似冰天里的一盆火,骂不走,打不怕,心中翻腾着对生活热切的期盼。
其中有一幕,更是让人感慨不已。
有一次,练功结束后,跟着小豆子小石头一起练功的小赖子,听到墙外卖冰糖葫芦的吆喝声,强咽着口水说:“我得吃多少冰糖葫芦,才能成角儿啊。”
他大摇大摆地蹭到大门口,猛地一开门,一溜烟似的跑了。
紧随其后的,是不顾小石头阻拦,被打怕了的小豆子。
这俩孩子穿过热闹的天桥街市,偶遇京剧名角在前呼后拥中隆重出场,那人前显贵的盛况,瞬间点燃了小豆子的梦想。
他大着胆子跑回去,哪怕被打死,也暗暗发誓,一定要混出个人样。
小豆子变了,还不忘拉着小石头一起用功。
因为唱不好一句“我本是女娇娥”,小豆子被木棍硬生生捅烂了喉咙,满口含着鲜血,也要继续唱;
被罚端着一盆冷水雪地里跪着,小石头哪怕冻成冰人也不求饶,第二天还要做威武的楚霸王。
若不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这些罪放大人身上,怕是早把人吓傻了。
但少年是不疯魔不成活,他们有仗剑走天涯的志气,也有傲视群雄的张扬。
他们笃信只要吃尽苦中苦,就能成为人上人;只要硬着头皮闯,就没人敢挡自己的路。
为了成为旦角,小豆子逼自己变成“女娇娥”,剪窗花剪成蝴蝶样,大街上买脂粉手绢,台上台下翘着兰花指,说话走路也极尽娇媚之姿。
而小石头,则一遍遍背戏词、练身段,梦里都唱着:“想我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
看着他们,让人不免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也是胸中有沟壑,腹内有乾坤。
尽管我们出身平凡低微,天赋稀松平常,但谁不是满腔热血在心头,不惧风雨不怕愁。
那时,“关于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还似一坛美酒,香气诱得人晕头转向。
我们尚未听见碰杯间梦想破碎的声音,所有失落与惆怅,从来无关痛痒。
年轻时,谁不曾有这般劲头?
初生牛犊无所惧怕,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我们冲撞地想要自由与成功,那种无所畏惧却又意气风发的热情,像一股股激流在血脉里奔涌。
少年狂,大抵是生而为人最初的模样。
2
人到中年,不能涂着脂粉过活。数千个日夜的苦练,终于让小豆子和小石头因为一曲《霸王别姬》,成了梦寐以求的角儿。
他们不再是任人欺辱的小戏子,而是大名鼎鼎的程蝶衣、段小楼。
程蝶衣扮演的虞美人,风情万种,令人着迷。
台上他誓死追随霸王,台下,也要和师兄唱一辈子的戏。
可奈何做戏子,从来都是身不由己。
蝶衣很快成为权贵们的猎物,为了唱戏,他不得不委曲求全,给变态的老太监当娈童,被只手遮天的袁四爷调戏。
他以为只要把这些人搞定,就能成全自己和师兄,却不想,最难搞定的,却是自己的师兄段小楼。
段小楼可不做戏疯子,他就想做个凡夫俗子,到了年纪,娶妻生子,关上门过自己的小日子。
为此,蝶衣曾拉着小楼哀求道:“说的是唱一辈子的戏,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是一辈子。”
见段小楼拂袖而去,蝶衣仍不死心,他就不信,日子怎么就不能当戏唱?
他记得师兄年轻时看上过一把宝剑,如今这把剑归袁四爷所有,为了让师兄唱戏,蝶衣竟主动去袁府巴结讨好。
可当他费尽千辛万苦把剑要来送给小楼时,小楼却不屑地说:“又不上台,要剑做甚?”
这下,蝶衣算是伤透了心,他开始放纵自己,给日本人唱戏,躲在家里抽大烟,与袁四爷保持暧昧不明的关系。
他堕落颓废,固执己见,浑身是刺。
被当汉奸抓去,所有人都说只要编个瞎话就能逃过一劫,但蝶衣却在审判时说:“日本人没逼我,那个清木懂戏。”
他和小楼因为戏子身份,被抓去游街,无论小楼怎么劝,蝶衣就是不服软,还激动地和新青年们争辩什么是戏。
他好像一切都不在乎了,却在被人抢了戏演不成虞姬时,顾不得体面当众放狠话,甩脸子。
就这样,程蝶衣活成了另类,与世界格格不入。
原著作者李碧华说“人生,是抹去脂粉的脸”,但人到中年,谁都不能把生活当作戏唱。
美学家朱光潜说过:
每个人在年轻时代都是理想主义者,喜欢闭着眼睛,在想象中造起一座华美的空中楼阁。后来入世渐深,理想到处碰钉子,便牺牲理想而迁就现实。最后,聪敏者唯唯诺诺,圆滑不露棱角;奸猾者钻营竞逐,窃禄取宠。
曾经的我们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可走着走着就发现除了自己,我们左右不了任何人;
年轻时的梦想好似林中的风,伸手可得,而如今只是水里的影,一碰就碎;
从前我们大声唱着生如夏花之绚烂,现在却觉得那句“你我皆凡人”最为熨帖。
与现实硬碰硬,轻则伤筋动骨,重则一命呜呼。
这不是程蝶衣的错,是所有同生活以命相搏的人,都逃不过的宿命。
3
成长,是一种踏实的幻灭。如果说程蝶衣是一支绚烂腾空又瞬间熄灭的烟花,那段小楼就是一枚压了火的炮仗。
他也曾是众人巴结的“大爷”,说一不二,仗义豪爽。
逛窑子救下妓女菊仙,又不惧偏见,娶她为妻;见日本兵糟蹋戏服,他二话不说出手阻止。
就算面对袁四爷,他也不拿正眼瞧,还借着说戏,怼得对方哑口无言。
即使因闹事被抓进大牢,他也是铁骨铮铮,脖子比谁都硬。
可就是这样一个戏里戏外的霸王,却在生活软磨硬泡中,蜕去了坚硬的皮,窝囊得仿佛被人抽去了脊梁骨。
原因很简单,他可以狂,但“狂”当不了饭吃,只要别人不捧你,你段小楼不如街边的一条狗。
戏台上人人敬你是霸王,脱了戏服,你还是个平头百姓。
起初,遭人打压那会儿,段小楼也曾不服,他摆地摊卖菜卖瓜,可一天下来,赚的钱还不够一杯茶钱。
肚子饿得久了,骨气也会散;赚不来钱,霸王也得向生活低头。
为了重返戏台,他去袁四爷那儿负荆请罪,低三下四得求人高抬贵手;
后来被绑着游街,对一切戏弄与逼迫竟毫不抗争。
他用砖头拍脑门,顶着满头鲜血逗大伙笑;
他抖搂出蝶衣与袁四爷的“丑事”,让大家听了个痛快;
他承认自己媳妇是妓女,发誓与其划清界限。
这样做,并非他心肠歹毒不念旧情,而是活了半辈子终于明白了:
胳膊扭不过大腿,人该低头就得低头,该求饶就得求饶。
我们瞧不起段小楼,却难以苛责他,因为他所经历的,是大部分人绕不过的成长蜕变。
霸王也要求饶,怕是人到中年,最为寻常的戏码。
记得编剧史航,在演讲时,曾哽咽地说:
我曾以为未来是另一个样子,如今我就待在自己的未来里,我知道一切都没有变化,我现在的梦想还和小时候一样,唯一的区别是,我已不打算实现它。这是一种幻灭、一种绝望,但却是一种踏实的幻灭。
不敢有理想,不再有抱负,变得市侩庸俗,自私胆小。
此等无奈与心酸,不知藏着成年人多少猝不及防的崩溃。
明明厌恶至极,却要摆出一副谄媚讨好的脸;明明重情重义,却在权衡利弊后选择了利己。
你终于承认,骄傲和志气当不了饭吃,逢场作戏的事,也别太当真。
这是服软认怂,却也是成熟的代价。
与其横冲直撞让自己头破血流,倒不如后退一步,适当低头。
这是明智的选择,也是生存的智慧。
4
在《霸王别姬》中,有一幕特别经典。
小楼娶亲前,蝶衣质问他:“师哥,你忘了咱们是怎么红的,咱得从一而终!”
没想到小楼却忽然暴怒,厉声说道:
蝶衣,你可真是不成魔不成活呀!唱戏得疯魔,可要是活着也疯魔,在这凡人堆里,咱可怎么活啊?
活着不是唱戏,你没有主角光环,也并非“不死之身”,你只能在千难万难的生活面前,做小伏低,逆来顺受。
年轻时谁不是心气高傲的程蝶衣,不顾死活,拼命向前;
可中年后,为了扛起生活的重担,我们不也得向命运低头,成为平庸且坚韧的段小楼。
曾经的志比天高,情比金坚,终在生活的烟熏火燎中化作梦幻泡影,而不可一世的霸王也得要学会求饶。
这看上去是为人不齿的妥协,但归根到底,是扒皮抽筋换来的醒悟。
很喜欢顾城的那首《山溪》:
“碧绿的山溪投入大江,绿盈盈的泉丝,在浊流中飘荡,是应该叹息它丧失了纯洁的本色?还是应该祝贺它,逃脱了徘徊和枯死?”
纯洁的山溪只有融入浑浊的江河,才能获得奔腾不息的无限生机。
纯洁的丧失,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壮的新生。
长大后,我们不再有说走就走的自由,不再像溪水那般清澈见底。
日子泥沙俱下,想东流到海,就得褪去七个不服,八个不忿,顺势而流。
但奔流向前的江河,正是因为有了这一路的曲折沟壑,才有了那浩浩荡荡、无与伦比的波澜壮阔。
点个赞吧,愿你像水一样绕过险滩沟壑,以至柔之姿,在任何一种生活中,奔腾向前。
作者:洞见·瑾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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