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征北战大缉捕:“12·14”特大跨国系列绑架杀人案侦破纪实

  “12·14”特大跨国系列绑架杀人案,是新中国成立55年我国最大的一起跨国系列绑架杀人案件,也是外交部及我驻柬使馆高度重视的案件。以张晓东为首的这个犯罪团伙,自1995年以来,在境内外抢劫、绑架杀人作案15起,致17人死亡,其中在柬埔寨作案10起致,12人死亡。

  2006年6月,“12·14”案件终于得以告破,张晓东等7人分别被处以死刑,闫志刚等9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赵景良等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郭振华等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发金边

  2003年12月14日,江苏无锡一户人家的男主人接到了妻子秦某打来的电话:“你救救我,快点准备15万元钱。”秦某于2001年出国,到柬埔寨王国首都金边打工。丈夫听出秦某似乎受到挟持,他到公安局报案,并提供了绑匪要求汇入的银行账户。

  为了保证人质安全,秦某的丈夫分三次将9.8万元打入绑匪指定的账户。但自从钱汇出,秦某失去了音讯。接到报案,江苏省公安厅立即派员赶赴无锡,与当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很快,警方确认了犯罪地点在柬埔寨境内。几天后,柬埔寨西哈努克港出现了秦某的尸体。之后,江苏警方首批赴柬专案组成员出发,柬埔寨王国内政部警察总署成立了特别行动队对中国警方给予支持。

  随后,秦某的手机上曾出现一个金边的公用电话号码,公用电话的主人从照片中指认了嫌疑人。柬埔寨警方据此将中国人张晓东、闫志刚、闫渤涛抓获并移交江苏警方押解回国。

  

  闫志刚和张晓东否认自己绑架杀害了秦某,但在审讯中交代,这个案件可能与仍在柬埔寨的乔凤义有关。乔凤义在柬被抓获,根据其交代,柬警方又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富春斐、田淑敏并移交中方。随后,江苏警方又在广东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蒋增谷、刘友国。

  秦某因姿色出众,颇受客人的追捧,赚钱也多。为了搞到钱,田淑敏、刘友国、富春斐、蒋增谷密谋绑架秦某。收到秦家人的赎金后,4个人决定杀人灭口。乔凤义被邀为秦某注射了毒品海洛因,而后刘、蒋驾车将尸体抛弃。

  境外作案,恶行累累

  2002年1月,在金边市,张晓东纠集闫志刚、钟文来、乔凤义等人密谋抢劫中国浙江省籍商人王旭明家。张晓东等人骗开王家大门,将王旭明、王的女儿、暂住王家的孕妇陈霞芬杀害,抢劫美金1000余元以及项链、戒指、手机及护照等物。

  2002年1月,张晓东、闫志刚、钟文来等人租乘柬埔寨司机卡姆章的奔驰轿车开往金边市郊,开枪打死了卡姆章,将抢来的奔驰车以2500美元出手卖掉。

  2001年3月,张晓东、郑玲日、闫志刚经过密谋,趁韩国商人金永初睡觉之际,用绳子将金勒死,然后埋尸河边。作案后,3人各分得5000美元。2002年2月,乔凤义等人用注射毒品的办法,杀害了在柬埔寨经商的崔宏炜,焚尸灭迹。

  2003年1月,乔凤义、吴振、洪鲁明、田淑敏抢劫了在金边市做文具批发生意的丁书亮,罪恶的海洛因又注入了丁的体内,事后,丁尸体被抛弃。

  

  以张晓东为首的这个犯罪团伙,自1995年以来,在境内外抢劫、绑架杀人作案15起,致17人死亡,其中在柬埔寨作案10起致,12人死亡。他们作案前进行精心预谋,准备枪支刀具等凶器,中国籍的老乡、朋友和游客往往成为他们的主要侵害目标。

  

  高度重视,案情重大

  根据相关批示,“12·14”案件,成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四号案件,也成为外交部及我驻柬使馆高度重视的案件。“12·14”案件,是新中国成立55年来我国最大的一起跨国系列绑架杀人案件。

  破获案件最大的难度,在于调查取证。在公安部和我驻柬使馆的直接领导下,赴柬专案民警通过两国警务合作渠道,直接从柬埔寨押解回国犯罪嫌疑人23名,调取了柬埔寨警方提供的原始接报案登记等原始证据材料。

  最终,经使馆和柬警方确认,形成的证据材料超过12万字之多。在警方结束侦查时,此案的卷宗,已经有一人多高。

  2006年6月,张晓东、乔凤义、钟文来等7人被处以死刑。闫志刚等9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赵景良等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郭振华等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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