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性骚扰说NO,美丽人生依旧美丽
作者:孙立健律师
如今热度一再降低的“央美教授姚舜熙性骚扰学生”事件,让大众知道,所谓德艺双馨的教授,竟是衣冠禽兽;而含糊其辞的处分,学校纪委敷衍了事,相关部门的踢皮球,竟是这样可笑和悲愤。
有多少人,因为这样的原因,以选择为借口,被逼迫选择沉默,我无法妥协,我不妥协。
正如南非总统曼德拉所说:“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蜷缩于墙角。但不要因为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也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热情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虫。”
我们发现作为被性骚扰的受害人,总是羞于维权,对于这样的现象孙立健律师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大多数受害人本身无知、性格软弱、法律意识薄弱,加上自身家庭教育的影响,自古就有家丑不可外扬的说法,受害者家人认为自己家人遭遇性侵,如果宣扬出去名声就会毁掉了,孩子以后的前途也会受影响,受害者本人就已经难以启齿,还会想着去维权吗?中国人有着难以咂舌的隐忍力,是对坏与恶的隐忍,是对困难的屈服。
二、社会上畸形的价值观,受害人夹着尾巴做人,施害人一如往常地招摇过市。为什么不能对受害人更多的善意和更少的过分臆测,而大庭广众的讨论是受害人的衣着和妆容引起了坏人的觊觎,还是受害人自身的倒霉与活该,让她(他)有如此遭遇。对于施害人,仅仅是避而远之,甚至逐渐遗忘他(她)的本性。
三、法律惩戒太轻,不能做到以儆效尤。“女大学生遭性侵坠亡后被碾压尸体被告人获死缓案”,情节恶劣到引起社会公愤,但罪犯依然没有得到他应有的惩罚,新闻里女孩父亲的背影令人心酸,他上诉只有一个诉求,不求赔偿,只想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内心的苍凉与无奈,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知道,如果法律没有给予被害人该有的公道,加上社会畸形的宽恕和健忘,那么会有同类的人渣去效仿,会有更多性侵案件重演,因为代价,不过如此。
习惯黑暗,必然保险,打破黑暗,或许会伤痕累累,不可能人人都成为勇士,但面对黑暗的时候,还希望你可以拥有天下无敌的傲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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