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伟:南京小区偷饭贼及外二则

  2020年7月19日,有人在我的读者群转发了这样一篇文章——

  文章是对澎湃的一则新闻的评述——

  大意是这样的——

  南京顶级名校的大学生周某多次偷拿小区的外卖而被抓。周某家境贫寒,为了他的学业,家中三个兄妹都辍学来供养他。三年前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南京的顶级名校,现在正在谋划考研,是全家人的希望,本来前途一片光明。这次因为多次偷拿外卖,不仅面临刑事拘留,还可能因此被学校开除。

  而转发在我群里的文章如此述评——

  标题是“请放他一码,在偷饭大学生面前我们都有罪”;

  理由是“如果他作案的时间集中在今年,警察就不明白这大半年很多家庭是零收入吗?”

  然后拿出经年老谣,用胡编乱造的留学生数据来“佐证”社会对这位“迫于无奈”而被迫“偷饭”的大学生的亏欠;

  接下来是瞎扯人性“再高调的道德指控,如果没有人性的关辉,也会变成伪君子;再公正无私的法律,如果没有人文底色,它也会变成一部恶法。”

  结论是可以用道德试图绑架法律“一个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如果不是饿极了,如果不是真没有钱,不会走到这一步的,希望大家都可以力所能及的帮助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给南京电视台打电话、给南京110打电话,涉案金额少、放了算了。”

  我想但凡有点思考能力的就可以轻松看穿此文逻辑的稀松!

  很简单:穷就可以偷?

  要知道穷是一个描述程度的词汇,而偷则是一个确确实实的动作!和马云之流相比,我们都是穷人,难道我们都可以去偷?

  而且为什么要站在贼的角度看问题?

  替那些点餐的客户着想过吗?替那些被差评的快递员着想过吗?替被损害的社会信用着想过吗?

  明白了这个大逻辑,很多事实就凸显出来了——

  被三个兄妹供养然后饭都吃不上,算什么供养?

  在外租房、用护肤品的周某怎么可能吃不起饭?

  盗窃罪的关键是三次以上,和涉案的金额无关。

  ……

  换而言之,仅仅这篇谣文给出的可确认信息就足以判定这个贼该抓了。

  所以我当时在群里这样回复大家——

  1、此人在校外租房而没住宿舍,怎么会因买不起食物而偷窃?

  2、学校对特困生是有补贴措施的;

  3、自己打个工很难吗?当个家教都能让自己吃饭绰绰有余;

  4、如今到超市试吃都能吃饱!

  当初我上大学的时候就属于困难学生,班级安排我到实验室帮研究生记录试验数据、一小时一块钱,比我更困难的同学则直接申请到了助学金,注意那可是1990年。

  偷窃的原因大致是穷、坏、寻求刺激,穷绝对不是此人的偷窃原因,那只有坏和寻求刺激了。但无论如何,拿这件事腹诽体制、扯到什么留学生待遇上的,统统是蠢坏之徒,根本就是在胡乱联系、没事找事。

  顺便说一下,不存在仅仅因为穷就去卖身的女大学生!她们一定惨杂了坏的因素和寻求刺激的因素。

  这些观点也发在了微博——

  很快,20日的下午警察的调查结果出来了——

  这个通报除了证明师老师的判断准确外,还揭发了更多的谣言——

  1、李某目前在工作、有固定工作,并非没有经济来源的所谓穷学生——这个基本信息都搞不对的媒体丢人不?

  2、李某有三个姐姐、并非三个兄妹——这个基本信息都搞不对的媒体丢人不?

  3、李某已经毕业学校,之前的学校不在南京、也不是什么顶级名校——这个基本信息都搞不对的媒体丢人不?

  4、李某根本不是因穷而偷窃,而是报复和占便宜——这个基本信息都搞不对的媒体丢人不?

  ……

  简而言之,李某是个惯偷、媒体是个骗子!

  可叹还有八千多人给那篇谣文打赏——

  不知道这八千多圣(笨)母(猪)醒悟了没有!

  为了帮助他们,今天师老师来上个课:如何分析问题。

  师老师在之前的多篇文章讲过一个分析问题的套路——

  1、正确的立场

  2、犀利的思考

  3、大量的阅读

  这个套路简单而有效。

  具体到本案——

  1、正确的立场

  我们到底应该站在快递员和客户的立场还是贼的立场——当然是前者,否则难道你是经常偷外卖的贼?

  我们到底应该站在国家的立场还是谣媒的立场——当然是前者,那么你为什么看不出谣媒在攻击体制?

  2、犀利的思考

  有人当了贼,怎么我们反而成了罪人了。这不是扯蛋?

  是罪人不去自首还在这里写文章骗打赏。你个大骗子!

  “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这个毒鸡汤中的“面包”二字可以替换为任何东西——既然有人犯罪表示社会有罪、你是社会的一部分当然有罪、那我为什么听你一个罪人的?

  所以再看到转发这种东西的,直接拉黑!基本的逻辑都不懂。

  3、大量的阅读

  这个年代我们发愁的是如何减肥而非如何吃饱,大城市当家教一小时的报酬是五六百,怎么可能沦落到偷外卖的程度?

  再举个例子:从上周开始网络上在传一个视频——

  在这个15秒的视频中,一名身着衬衣西裤、领导模样的人站在岸上,对着岸下泥水中一群穿迷彩服的人进行动员讲话:“在抗洪抢险第一线,再立新功……大家有没有信心?”

  水中的人齐声回答:“有!”然后岸上岸下一片热烈的掌声。

  显而易见、不出所料,这个视频被解释为领导装模作样、一线凄苦不堪。有人防汛期间大耍官僚主义,这一定是体制问题巴拉巴拉的。对吧?

  然而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1、正确的立场

  这件事的本质是领导们来慰问、鼓励防汛的工作人员,总体上是好事还是坏事?

  当然是好事!

  那怎么就成了官僚主义了?

  退一万步讲,真有领导搞样子工程,可是现在是防汛关键时刻,宣传上需要鼓舞士气,即便领导有问题,类似问题是不是普遍存在的?搞宣传的该不该传播这种视频?要知道宣传是用来鼓劲而不是用来泄气的!

  2、犀利的思考

  这个视频之所以被拿来带节奏,因为可以被暗示为最近发生的——这样情绪就被带动起来了。

  但是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

  水位并不高

  水流很平缓

  并没有下雨

  河岸没冲刷

  没人戴口罩

  没有救生衣

  沙袋看不见

  旗帜看不见

  ……

  现在你告诉我,视频是不是今年的事情、是不是凶险的抗洪一线?

  显然这件事发生在过去,最大的可能性是民兵之类的组织(注意水中有人敞怀而立、部队不会这样)在疏通河道、有利于水流通过。

  大热天的干这种活你开心不?要不要有人慰问一下?要不要有人即席讲话鼓鼓劲?

  河岸陡峭站不了太多人,大家听个简短讲话爬上爬下也没必要,最后就成了视频中的样子。

  当然领导跳到水里讲话也是可以的,但一是没必要、二是被解释为作秀、三是要视察的地方还很多(一身泥水怎么走)。对吧?

  拿陈年往事带节奏、暗示现在的防洪存在腐败,你觉得这些人坏不坏?

  3、大量的阅读

  对比一下典型的抗洪现场,这样的照片网上比比皆是:旗帜、沙袋、泥泞、激流、口罩、救生衣——

  现在你明白那个视频是怎么回事了吗?

  发视频的跟南京的偷外卖的一样:贼!

  延伸阅读一:《师伟:超市偷鸡腿事件》

  导读:

  有人到超市行窃,最后不但没事、反而获得了40多万的捐款。这个离奇的事情发生在2016年5月。

  本文是当时的述评,因公众号“现代质量”被永久封禁而消失。

  2016年5月31日,一名小偷刘某在南京市珠江路苏果超市被抓住,民警在她身上发现的被盗物品有:薏米、红豆、鸡腿、儿童图书,总价值70多元。经民警了解,这名刘姓女子家里有一对双胞胎女儿,都患上了严重的肾病,她因想给重病的孩子一份儿童节礼物,才在超市行窃。

  于是民警动了恻隐之心,帮她把东西买了。因为盗窃数额较少,构不成立案标准,对她进行教育之后予以放行了。但这件事并没有就此打住,民警将这件事发到了微信朋友圈,倡议大家给孩子捐款捐物。几天就收到了40多万的善款。

  但据超市营业员称,她已经目睹这位妈妈偷窃三次!

  此间已经有糊涂龌龊的媒体以“最美妈妈、最心酸儿童节、最伟大的母爱”等概念来炒作了——我不知道这年头“最”字为什么变得如此廉价污糟:一个小偷能被如此赞美,那些同样生活困难但贫贱不能移的人该至于何地?

  我14岁才第一次吃上鸡腿,岂不是冤枉得没法没边的?

  此事让我想起2015年底的一个类似事件:2015年12月28日下午,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初一学生赵某跳楼自杀,之前赵某曾到超市偷巧克力、饮料、衣服挂钩等物被发现,店主通知家长前来处理,家长打骂了赵某,然后赵某自杀。事后几日,家属纠集千余人围攻、打砸超市,甚至掀翻警车、打伤前来调停的市长,最后超市被迫关闭,店主赔了85万!!

  此事件中媒体当然是上蹿下跳、四处蛊惑,甚至直到今天还在混淆是非,网上搜此事我们能看到的还是指责超市侮辱人(胡扯、超市请家长来的做法很合理)、对偷了一块巧克力(媒体眼瞎吗?明明是一大堆的各种货品)的孩子过于苛刻。

  此次到超市偷鸡腿事件中媒体也是如此,混淆是非,帮小偷找人性的光辉!

  必须要明确的是,此次事件中,这名女子的身份首先是小偷、其次才是母亲(养母,孩子是亲姐姐给的),混淆这些概念是无耻、是糊涂!

  在媒体的多年“教育”下,我们早就对所谓悲情故事保持着条件反射式的警惕,一则这些故事大多雷同、把小概率事件当作固有规律;二则这些故事大多解读肤浅,只求博取眼泪、少有深度分析,媒体在炒作完热点后一哄而散,等下一个悲情故事出现后再次消费。

  此次超市偷鸡腿等货品就是这样,表面是一个小偷的问题,其实是社会保障的问题。所以我们首先要批判鄙视偷盗行为、其次要思考如何从根本上避免类似问题。但现在偷盗被包装为正能量的行为、同时小偷因为事出有因获得了40多万的捐赠——事实上那个小偷或犯罪分子事出无因呢?

  所谓盗窃者、母亲!还有杀人者、父亲!

  这种烂标题和所体现的思维导向太害人了!

  遗憾的是我们很少看到批评小偷的声音——盗窃于道德、于法律都是错误的行为,即便有着所谓母爱的外衣。在某些人看来,超市的损失就不需要考虑了(超市行业目前销售净利率大约为2.35%)。

  现在有一种思维,叫“我穷我有理”,因为我穷所以我做什么事都是对的,可以随意破坏法律,可以随意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这是胡来!中国古代历来就有“饿死不乞讨,穷死不盗窃”的传统,坚守这种气节,是对民族精神和社会道德的尊重。如果把这个小偷的偷窃行为当成正能量,是更大的胡来。

  当事民警的处理方式总体还是得当的。70元的被盗物品达不到立案标准,给当事人以训诫是应该的。同时,看到当事人的困窘状况,积极给予帮助和捐款,体现了社会的爱心与真情,这才是值得称颂的正能量。但盗窃与获捐要清楚地分割——捐赠的钱是给孩子治病的,不是扶贫的,这个家庭要脱贫还是要靠勤劳和努力。根据新颁布的慈善法,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甚至提起诉讼。如果把盗窃和获捐简单挂钩,会有助于形成不良的社会心理暗示。

  而这种悲惨故事的根绝,慈善和捐赠是没用的:慈善的本质是社会分配的不公,破坏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平等——这是最容易实现的平等!所以慈善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至于类似的馊鸡汤则滚得远远的: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世人都有罪——对,信这种鸡汤的人脑子不行、而且非常不行!

  从后续报道看,这个妈妈和她的孩子享受了低保,也参加了新农合,但显然还不能满足孩子的治病需要。所以,目前的机制还有很大漏洞的,这种漏洞不可能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来彻底解决!

  因为,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四十年前,经济水平低于目前,但那时没有类似的悲惨故事!

  延伸阅读二:《师伟:超市偷巧克力事件》

  导读:

  2015年12月28日下午,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初一学生赵某跳楼自杀,之前赵某曾到超市偷巧克力、饮料、衣服挂钩等物被发现,店主通知家长前来处理,家长打骂了赵某,然后赵某自杀。事后几日,家属纠集千余人围攻、打砸超市,甚至掀翻警车、打伤前来调停的市长,最后超市被迫关闭,店主赔了85万!!

  本文是当时的述评,因公众号“现代质量”被永久封禁而消失。

  超市是超级市场的简称(supermarket),最早的超市产生于1934年的美国,中国的第一家超市出现在1978年。

  关于超市的定义,网上比较一致的说法——商品开架陈列、顾客自我服务、货款一次结算、以经营生鲜食品及日杂用品为主的商店。

  超市之所以能出现,是因为这种方式相对传统方式有好处——

  于经营方而言:省人、省地、省钱、省时

  于顾客方而言:方便、高效、干净、便宜(当年美国第一家超市将利润率设为不到10%,大约是同期传统商店的一半)

  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超市与传统商店相比主要的区别是开放自由的环境、顾客的更多参与,这有好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风险。道理很简单、人多手杂,再加上顾客没那么专业,自然有风险。

  比如有一次我在超市看到一个毛头小伙子拿着一个折叠篓向女朋友显摆说那是一只凳子,还殷勤地表演,结果一屁股就塌了——

  遇到这种事情超市怎么办?还能怎样?还不是当没看见!

  当初沃尔玛刚进中国时曾在墙上刷着两条规则:一、顾客永远是对的;二、如有疑问请参照前一条。——当然大家可别被沃尔玛忽悠了,他们在重庆因为故意卖次品猪肉之类的伪劣商品被当时的政府查封过!仅仅猪肉问题就被罚款269万。

  我不知道是不是沃尔玛在中国别的地方的门店就很老实?

  回到主题,我想现在你了解一个事实了——超市只能卖一些低值商品——你要是敢在超市开架卖钻石、金银首饰,我保证你半天破产!即便超市有高值商品,那也一定是专柜操作、开单销售的。甚至连一些化妆品也是如此,比如玉兰油。

  而低值商品单价低,其大众化性导致利润率也不能定太高(实际情况近几年来超市行业销售净利率为2.35%),导致要运作下去就必须增大销量以提高利润额,这样对客流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超市必然在城镇、车站、学校、工厂、居民区等等地段比较多,有的超市还开通免费班车接送顾客。

  同时随着超市彼此竞争加剧、顾客多元化及要求上升、服务的同质化、电商的兴起,超市对客户的关注比以前更卖力了,沃尔玛当年的标语早就成了业内常识,而且我相信你从来没见过门口拴着狼狗的超市。

  另外行业研究认为,零售业态的构成与人均GDP水平关系密切。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之间时,连锁超市和大卖场开始盛行并且依据它们强势的扩张性质成为第一主力业态。我国的人均GDP2003年超过了1000美元,2008年超过3000美元,正处于连锁超市和大卖场高速发展阶段,而标准超市已经处于衰退阶段。

  也就是说,个人创办的小超市如今在技术上并没有什么困难,但生存压力比以前大多了,小超市这个行业其实是个苦力行业(至少工作时间就很长),和富豪什么的根本沾不上边。

  除了面对行业竞争,超市还需要注意自身独特的货损问题。网上查到的数据是超市损耗中的88%是由于员工作业错误、员工偷窃或意外损失造成的,7%是顾客偷窃,5%属于供应商偷窃。其中顾客偷窃是超市独有的——当然有读者会抬杠说传统商店也有顾客偷窃的个案,但我们这里在谈原理,拿个案捣乱属于耍流氓。

  在上述三个货损原因中,员工和供应商方面的问题其实在小超市并不明显,因为这两个问题的解决主要在人的管理,而小超市经营者自己整天也呆在店里参加劳动,员工又不多,能看得过来,甚至很多员工和自己有亲戚关系,自然风险小。

  所以小超市在货损中主要关注顾客偷窃。

  为啥有人会在超市偷东西?

  无非是沾小便宜或者寻求刺激!

  小便宜——这个道理简单,想贪大便宜也不可能,因为超市没有价值密度高的商品,你总不能把一颗榴莲塞进裤裆顺走吧,即便能顺走,那钱也不够你买纱布白药创可贴的。要顺也要瞄准形状扁平的(贴身容易带)、尺寸小的、重量轻的、稍微贵点的,比如电池、袜子、皮带、餐具、巧克力、书……我不能再说了,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我推导出来的、但看起来像偷窃指南一样。不过要是我干这事,肯定首选酒鬼花生,为啥,我爱吃花生啊!

  酒鬼、打钱,我给你带货了——

  寻刺激——别说,还真有这样不正常或偶发性不正常的人,所以你发现超市抓到的贼都是有消费能力的。其实这是废话,我认为这年头已经不存在因为消费能力而到超市偷盗的人了——不要跟我讲个案,我们在说原理——为啥呢?因为超市在人流多、热闹的地方,而一个连超市都消费不起的人是不可能住在这种热闹的地方的,既然你的身体状况能让你从偏僻的住处运动到超市,那你为什么不去工作而养活自己呢?甚至你懒得不想不工作、但不偷都能养活自己,因为超市是有试吃推销的,我敢说只要愿意,超市的试吃都不至于让一个人饿肚子。

  所以我很不理解那种为超市的偷窃行为辩护的论调,你偷还偷出理由、偷出良心了?长什么样的脑子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退一万万步讲,有人饿得差一口气就死了,到超市弄块巧克力吃有那么一点理由,但一下子搞了几条几盒是什么意思?哦,还有衣服挂钩,那玩意也能吃吗?

  所以不对就是不对,别拿什么穷来遮人耳目了——穷是一个表示状态程度的形容词或副词,要跟李嘉诚相比,大伙都穷,那直接抢银行算了!行吗?再说在县城生活的人至少比农村的条件要好吧,人家振振有词地偷了吗?死者父亲就是做爆米花营生的、现金交易不带赊欠的,这孩子能饿到哪去、能穷到哪去?现在超市店主到处借钱凑那85万,本来小本经营(看图片开那样的超市投入也就20万)、给这么飞来横祸搞得一塌糊涂,你说冤不冤!

  也别狡辩说偷超市的多了,干嘛盯住一个孩子——孩子怎么了?孩子不懂事家长总该懂事吧,人家不是没报警直接叫家长了吗?家长打孩子的恼羞成怒也说明那时承认孩子不对,然后孩子都离开超市了,余下的事情超市有个啥责任?我相信各位网友多少拿过办公室的笔、网线、A4纸,但那是急用,没见什么正常人拿一袋笔、一捆网线、一箱A4纸的吧,被抓住的也没人转头就跳楼的吧,假如有人因此事跳楼、你觉得家属会纠集几千人到公司打砸抢甚至掀翻警车、打伤市长吗?

  所以我对目前的处理方式挺失望的,这种按闹分配是胡来、是恶例!

  希望接着有后手或补救措施,学好不易、学坏很快,这种行为听之任之,以后有得好看!

  既然防盗很难、很敏感,那么超市如何防盗呢?

  首先当然是攻心为上,标语是少不了的。

  有温言提示的——

  也有露骨震慑的——

  然后就是一些具体的防范措施,常见的有闭路电视监控、防损员(包括便衣,甚至有假扮小偷演戏挨打的)、防盗门(只对有防盗标签的商品有效)。

  抓到小偷怎么处理呢?这可复杂了,有能说的方式、也有不能说的方式,反正你可以设想一下,所谓做贼心虚、不免任人摆布,相比之下,报警反而是靠谱的处理方式了。

  问题在于报警后如果金额不大,也就说两句了事了,所以超市打电话通知监护人(父母)是合理的选择,目的也是按价付款而已(把在衣服了塞了一遍的东西再摆回货架多少有点不合适,反正我作为顾客知道这事的话肯定不去买这几件。要知道巧克力是一种热敏性食物,贴身放了会导致融化变形)——看报道东西标价127、超市要150(高于标价怎么说呢?我觉得没什么毛病、你给人家制造麻烦了么,当然圣母请便)、家长给了95,然后,然后家长打孩子了、孩子出事了,然后店被砸了,然后赔巨款了……

  荒唐——这是我对此事处理的看法!

  删封无常,只能在现有三个号游击迂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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