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未成年网恋,明知犯法还“偷吃禁果”,看到现场父母直接报警

  相信大家平常的时候,也有关注我国的法律法规,其中有这样的一条,有关于刑法的相关规定,就是和未成年的女性发生性行为,不管对方是否属于自愿,最后都会构成强暴罪。就像今天小编和大家讲述的新闻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一名未成年的女孩子,她通过网络和一个男孩子发展成为了情侣的关系。后来,两个人约着见了面,在没有经得住诱惑的情况下,偷食了禁果,之后还被家人发现,那么这样的情况下,男孩子究竟要承担着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10月21号的时候,广西有一名才刚刚15岁的男孩子,我们暂且称呼他为小李,以及13岁的女孩小婷,两个人是在网络上相识,之后便相约见面,第一次见面就偷食了禁果。现如今未成年的男孩,也就是小李,已经被相关的司法机关控制,案件处于审查起诉的阶段。

  最后经过了解,二人是在今年年初的时候相识,当时小李感觉非常的无聊,通过微信结识了13岁的女孩小婷,两个人聊的比较投机,所以后来感情越来越深,成为了男女朋友,在第一次见面之后,感情更是有了迅速的升温。女孩子在男孩的花言巧语之下,没有经得住诱惑,也就造成了两人偷食禁果的结果。

  有一天,二人相约着见面,并且女孩去了男孩的家里过夜,一整晚没有见到小婷回家,小平的父母特别的着急和担心,还托亲朋好友帮忙找人,一直到了第二天的上午,才知道了小婷当晚和小李住在了一起。之后,小婷父母特别气愤,直接冲到了男孩的家里,怒气冲冲的把小婷带回了家,经过严厉的责问才知道,小婷和小李已经多次发生了性关系。知道了,这样的事实以后,女方的父母直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之后根据当地的检察院审理和查明,虽然是在女孩自愿的情况下,二人发生了关系,但毕竟小婷属于未成年,而且对方也知道这个情况。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跟未成年发生性行为的话,不管对方是否属于自愿,均构成了强暴罪。简单来说也就是,虽然两个人都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但是毕竟二人都不是未成年人,所以小李的行为已经属于犯罪了。

  其实这个事情也是在警示着大家,虽然网络带给了我们方便,但与此同时,还是应该有自我保护的意识,特别是在网络上和陌生人聊天,不要被别人的花言巧语所蒙骗。特别是未成年的男孩女孩,更不能被网络上面的一些假象蒙蔽了双眼。当然了,在平常的时候还是应该多关注一下我国的法律规定,不要因为自己的无知触犯了法律,不仅害了别人,也让自己陷入非常尴尬的境地。对于小编和大家聊到的本文当中的两位少男少女偷尝禁果的事情,不知道大家都有着什么样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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