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天换日瞒不过火眼金睛

  安徽省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啸虎周啸虎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毛某到G318木镇至青阳改建工程项目办(以下简称“项目办”)检查工作时,周啸虎向市公路局党委副书记、项目办主任王某提出,近期要请原同事程某吃饭,要求项目办安排。为筹办本次宴请,项目办准备了菜品和酒水。(中国纪检监察报 10月8日)

  收到问题线索后,池州市纪委就问题线索找王某核实谈话,谈话一结束,王某就告知毛某谈话内容,周啸虎和毛某再做情况说明时,就隐瞒公款吃喝事实,说是王某私人宴请。在此期间办案人员并没有放弃思想工作,安排周啸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重温入党誓词和转正时思想汇报,唤醒初心;联系其个人成长经历,耐心地进行思想教育,直到周啸虎真正认识到错误。审查期间,他共写了5份检查,一次比一次深刻,最后一次检查是他自己要求重写的,不仅深挖了违纪思想根源,而且真诚感谢组织的良苦用心,主动要求将自己作为反面教材警示他人。

  我们要为办案人员的负责任的态度点赞,正是他们坚持不放弃的精神,讲究正确的方式、方法,让周啸虎重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给其正确的引导,才能够让他正视自己的不足,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5份一次比一次深刻的检查就是很好的效果,甚至最后一次是他自己要求重写的,足以见得,他不仅能够正视自己的错误,而且是发自内心的悔悟。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始终要牢记党规党纪,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岂能因为贪得一时小便宜而断送了大好前程,如此算来岂不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最后芝麻还是要归还的。相关部门也要加大监管力度,做好监察工作,防患于未然,真正有错误的,也要注意方式,严格问责,适当提供人文关怀,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