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十二怒汉》,一群法盲怎么能裁决杀人案?

  能成为经典的电影,都应该具有多种优点,比如:

  扣人心弦的剧情;

  个性分明的角色;

  精妙绝伦的调度;

  深切着明的主题。

  以上提到的,《十二怒汉》全都有。

  一个有趣的巧合是,这部上映于1957年的“律政密室电影”和杜琪峰的《枪火》一样,也是只用了19天的拍摄时间。

  这应该目前是拍出优秀电影长片的一个极限时间了,西德尼·吕美特在这个极限时间又加了一个极限,32岁首次拍电影,就拍出了柏林金熊奖作品,并提名奥斯卡最佳影片。

  《十二怒汉》是西德尼·吕美特处女作,之后这位导演还拍了《热天午后》,《东方快车谋杀案》等高分作品,不过时间证明,他花了54年的人生都无法超越自己。

  豆瓣9.4,时光网9.0,IMDb8.9,Metascore96,烂番茄100%,一众电影网站对影片给出了一致的肯定。

  这就是一部只能翻拍但无法超越的黑白经典。

  《十二怒汉》歌颂了美国的民主司法体制,主题上说是一部律政片。

  由于陪审团制度的存在,美国公民一旦被法院选中,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必须履行义务,去听审一桩与自己完全无关的司法案件。被选中的人来自社会各界,他们可能对法律条款一窍不通,但他们必须为案件做出一个最终判决。

  不是简单地少数服从多数,而是要所有陪审员意见一致,只要有一个人有不同意,判决就不能算数。

  就是因为8号陪审员的不同意,《十二怒汉》的故事正式开始。

  因为这是一桩杀人案,被告如果罪名成立,最严重的结果就是,死刑。

  为了让情节更有趣,被告被设定为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他涉嫌杀害了自己的亲生父亲。

  按警察的思考方式,人证物证俱在,所有证据都在说明少年确实是杀人凶手,这是一个毋庸置疑,毫无争议的结果。

  按照法律的思考方式,就算如此,案件也必须走完所有司法程序。

  让德高望重的法官按照法律条文做出裁决,这应该谁都能,但是让一帮不怎么懂法的“群众”最后来决定嫌疑犯的生死,非陪审团制国家的观众可能就不理解了。普通人大都是带有私心和偏见,那又怎么保证他们的判断是公正的呢?

  《十二怒汉》给出了答案。

  电影没有回避陪审团制度的弊端,确实有着带着有色眼镜的人成为了陪审员,而且还有的人摆着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只想着随便表决一下就走人。

  甚至还有人在开庭之前就对案件有着自己强烈的看法,不管证据是什么,都不影响他最开始的决定。

  就这么一群不想动脑的人,他们各自所做的判断肯定是有差错的。

  但是,只要有一个人能够利用自己的常识认真分析并且能带动讨论,陪审团可能就会起到强大的作用。

  8号陪审员认为大家完全没有经过一番思考和探讨就直接下了结论,直接给一个18岁少年定罪,俗话说人命关天,这么做实在是过于草率了。

  不少人都觉得,快点结束,免得浪费时间。

  但其实,不经过讨论就结束,才是真正的浪费时间。陪审团经过长时间的听审,难道就只是根据表面的事实敷衍了事?这样不如改名叫“陪跑团”更加合适。

  8号应当是意识到自己不能白跑一趟,而且他发现嫌犯少年有着特殊的家庭背景,就算真的杀了人,也是情有可原,法律不外乎人情,为什么就不能从男孩的角度重新审视一下案件,或许当中还有些隐情是警察和律师都没发现的呢?

  在8号的坚持之下,剧情一鼓作气地进行。

  通常电影会略去不必要的部分,然而在12个人陆续进入房间后,电影的时间与现实的时间开始1:1地转动。

  敢这么做,说明故事的内容没有一分钟的多余。

  从8号提出“无罪”开始,电影就像是一场本是实力悬殊的对决,变成了一场全程绷紧,超级大逆转的竞技比赛。

  只不过竞技的方式是,吵架。

  他要和11个认为“有罪”的陪审员进行“对抗”。这场斗争,可以看作是是维护美国司法尊严的一场战斗,是陪审团制度是否有利的一次证明。

  影片略去了审讯的过程,直接来到了陪审团判决,通过陪审员们的描述,这宗少年杀人案逐渐地浮现在观众的眼前,越来越多的细节被挖出,少年是否真的杀了父亲,这个悬念被越放越大。

  所以从某种角度说,《十二怒汉》也是一部悬疑片。

  讲真,如果只是单纯探案,12个陪审员最后通过各种细节找出了的真相,这部“律政悬疑片”并不一定能成为一部电影教科书。

  影片被后世不断模仿学习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剧情在探索案情的同时,还成功鬼斧神工地塑造了12个角色。

  每个人的台词,动作,眼神,无不透露着他们各自的性格特征。

  1号是位学校里的橄榄球教练,他没有表述太多自己的观点,不过身为会议主持人,每次在会议陷入僵局的时刻,他都能站出来主持大局。他总是能保持一个相对冷静理智的状态,态度相对中立。

  2号是位银行从业员。外表看起来文弱,实际上有着自己的思路。他不敢一个人对抗多数人,等到“无罪”一方力量开始壮大的时候,他才敢提出自己的怀疑。

  3号是位快递公司老板。他戏份仅次于8号主角的配角,非常抢戏。对于会议迟迟不能结束,他很快感到愤怒,暴躁,是一位真正的“怒汉”。这种蛮横的人是让人讨厌的,不过,可恨之人,原来也有可怜之处。

  4号是位股票专家。他外表严肃认真,有着自己的思路,认定了某个证据是不可攻破的。但当有人提出合理怀疑的时候,他能够承认迅速地自己的错误,这是一项极其优秀的品质。

  5号是贫民窟出身的白领。他有着自卑的一面,一开始少言寡语。实际上他也有着自己的看法,面对歧视者的异样目光,他心中溢满怒火,他必须站出来发声。

  6号也是白领。他对案件似乎不大专注,但却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有人出言不逊,傲慢无礼的时候,他能果断站出来抗争。

  7号是一个销售员。他打算结束会议后去看球赛,嫌犯少年的生或死他一点都不关心。他自私自利,是一个反面教材,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8号是位建筑师。他富有同情心,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面对众人施压,他能够顶住压力,坚持己见。他是主角,也是中枢角色,他没有转变,却引发了其他人的转变。

  9号已经退休,他是陪审团中最年长的一位。他善于察言观色,别人一些不经意的小动作,他都能明察秋毫。

  10号是位加油站老板,种族主义者,严重歧视贫民窟出身的人。少年出身于贫民窟,所以他认定少年有暴力倾向,绝对就是杀人凶手。

  11号是位钟表匠。他是一位欧洲来的移民,有着自己的处事原则,一不做二不休。他对美国司法制度有着清晰的认识,编剧借他的口说出了这种全民参与的司法体制对整个美国的重要性。

  12号从事广告行业,有些小自恋。他一开始和7号是一类人,对案情漠不关心,心不在焉。不同的是,一场大雨过后,他也开始认真了起来。

  一个明显的对比是,刚开始的同框镜头,观众大多不认得谁是谁。但在看完电影后,回头看前面的群像镜头,就很可能能分辨出谁是谁。

  如果全神贯注观影的观众在看第二遍的时候还不是“脸盲”,那就说明电影的角色塑造就不是那么成功。

  《十二怒汉》做到了在不增加闪回片段的情况下,成功地塑造出丰满的人物形象,这对于很多编剧来说是一个“不可能任务”。

  可以说,是每个角色的经历决定了他们各自的判断和取向。他们是不同类型的人,思考方式,看待事情的角度大都不一样,这体现了美国民主社会的多样性。

  和谐不是一百个人发出同一种声音,而是一百个人发出一百种不同的声音,同时又互相尊重。

  案件的真相并不是《十二怒汉》的重点,所以少年到底是不是杀了人,导演没有给出确切的答案。

  结局只与开头一幕做了前后呼应。

  开头仰视法庭的一幕,表现出美国司法的“高大上”形象。

  全片只有两个角色没有任何转变,一个是7号,一个是8号。7号一直都只是想快点结束,“有罪”和“无罪”对他来说没有区别。

  8号在最后给9号做了自我介绍,他的名字叫戴维斯。建筑师的身份可能不是随便设定的,这可能是暗示正是有像他这样的“建筑师”,美国的司法大楼才得以被搭建起来。

  结局戴维斯和一众陪审员走下楼梯,汇入人群之中,镜头俯视,说明他们并不是什么大英雄,他们只不过是普通人。

  他们有着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还存有人性的光辉。只是每一个人的良心的“熟睡程度”不同,被唤醒的难度也不同。

  和《蝙蝠侠:黑暗骑士》、《死亡诗社》等经典类似,《十二怒汉》相信人性着光辉的一面,世界上存在着蝙蝠侠、基汀老师、戴维斯这种理想主义者,为理想付出行动、坚持己见的人。

  美国有这种人的存在,陪审团制度才能沿用至今。

  世界有这种人,有这种电影,才更让人去憧憬,向往。

  不管去到哪里,偏见总是遮蔽了真相。——《十二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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