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5家企业退出失信“黑名单” 扬州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
交汇点讯 11月3日,扬州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暨类个人破产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据交汇点记者现场获悉,该行动以“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助企”“护企”“惠企”“安企”行动为支撑。截至十月底,“暖企”行动已依法将905家企业从失信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该市严重失信企业占比降至0.67%,为全省最低。
据介绍,扬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共计1427家。通过对企业进行“1+2+1”集中调查,扬州法院建立可退出、需指导、应约束三类清单。被纳入退出清单的,经审查如符合法定条件则依法删除失信信息;被纳入指导清单的,指导其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促成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被纳入约束清单的,继续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截至目前,扬州法院三类清单中的企业分别为791家、499家、137家。905家企业删除失信记录,占纳入治理范围企业的63.42%,严重失信企业占比降至0.67%。同时,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对被执行人审慎采取纳失措施。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扬州法院新增纳失本地企业67家,同比下降74.62%。
记者了解到,1+4专项行动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在“助企”行动中,今年以来执转破企业数量633件,全省前列,同比增长131.87%;在“护企”行动中,该法院为企业保持市场竞争活力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涉企执行案件总体和解率为17.16%;在“惠企”行动中,助力诚信政府建设,至10月底已实际执结涉府案件 17 件,实际执结率达94.44%;在“安企”行动中,全面梳理排查涉企执行信访,实质化办理相关信访案件,钝化矛盾纠纷。
不仅如此,扬州法院还坚持制度创新,聚焦求真务实新举措。启动“全链式一体化”执源治理和执行服务体系改革,推动执行工作整体质效全面提档增速;全面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公职管理人制度,有效填补管理事务缺位问题。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试点类个人破产制度可以让无力偿还债务的诚实而不幸的个人通过合法途径清理债务,一方面是希望这些个人能够甩掉债务包袱重启生活和创业之路,防止因过度负债陷入绝境,进而选择隐匿财产或者“破罐破摔”,彻底成为一名“老赖”,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进形成一个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营商环境,为社会经济带来新的活力和发展动力。目前,扬州法院已出台了相关的工作指引和实施意见,创新设立公职管理人制度,有效降低破产成本,并完成了对扬州法院公职管理人的业务培训。截至10月底,扬州法院共受理类个人破产案件15件,已进入实质工作阶段。
通讯员 扬法轩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李源 张韦
编辑: 李鑫津